职能职责
 

   一、职能调整
1.规划部署全族性群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任务、由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2.从宏观上指导文化市场的管理任务、 由旗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将党员教育职能交旅委组织部承担。
4.增加管理、协调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指导全旗理论、新闻、文艺、社会宣传联系宣传系统部门、单位的工作;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
3.制定全旗各个时期的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4.研究制定全旗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5.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负责全旗对外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各涉外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协调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6.协同旗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旗宣传文化系统属党委管理的干部。制定全旗宣传队伍培训规划,负责全旗宣传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7.承办全旗各级、各类出版物的审批和重要新闻 稿件;文艺作品的送审工作。
8.承办旗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