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城区老旧小区架空弱电线路入地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03385 | 发文字号: | 达政发﹝2022﹞1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06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信息分类: | 组织机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 公开日期: | 2022-04-12 |
概 述: | 各旗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驻旗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城区老旧小区架空弱电线路入地整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
各旗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驻旗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城区老旧小区架空弱电线路入地整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达拉特旗城区老旧小区架空弱电线路入地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旗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切实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和谐、安全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专营单位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事宜的通知》(内建房﹝2021﹞7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吸引力、提升城市功能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依法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要求,对我旗城区老旧小区开展架空弱电线路入地综合整治,全面提升人居环境管理水平,努力营造便捷、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内容
我旗已纳入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计划并完成改造的小区中,对存在弱电设施不完善、线路布局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通信和有线电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等问题的小区进行集中整治。2022年10月底前将2019年至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中37个住宅小区的弱电线路全部切割入地。同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对其余的住宅小区的弱电管网逐步推进整治。
三、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从2022年4月6日开始到2022年10月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6日-4月12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开展综合整治安排部署工作。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对老旧小区中存在“蜘蛛网”、废弃的架空线路、私搭乱接弱电线路及弱电箱的现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做好工作台账。认真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4月13日-9月30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各管线专营单位全过程参与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移动、联通、电信、广电、铁塔公司积极对接上级直属单位,尽快将相关项目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只电话、不见面”,“只对接、不参与”,“只参与、不出资”等情况发生,确保整体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0月1日-10月31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综合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与有关部门职责
(一)架空弱电线路入地整治领导机构
成立达拉特旗城区老旧小区架空弱电线路入地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志武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杨清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岳博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 伟 白塔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占荣 昭君街道办事处主任
乔 莉 工业街道办事处主任
庞丽燕 平原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建文 西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刚 锡尼街道办事处主任
乔建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满成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三占 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班勇义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烨茹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钟 鸣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明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 鑫 达拉特供电公司副经理
苏保光 达拉特供电公司副经理
李 星 联通公司总经理
李 丽 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军 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白 璐 铁塔公司区域经理
张 毅 广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钟鸣兼任,具体负责架空弱电线路入地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职务调整,由接任其职务人员对应担任领导小组职务,不另行文。
(二)架空线路入地整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做好整治期间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各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弱电线路整治工作。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弱电线路入地整治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弱电线路入地开挖施工和线路外包桥架等基础工程,并牵头负责架空弱电线路入地整治的具体工作。统筹协商通信企业、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每周进行工作调度,督促通信企业按时完成整治工作。
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协调各部门及督促、监督各通信企业尽快落实整改任务。
旗自然资源局:参与老旧小区弱电线路入地专项整治规划,负责做好有关弱电线路入地等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
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对破坏道路硬化、绿化等行为进行处罚。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规划区内的地下弱电管网建设破坏市容市貌、建设不合理不合规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执法和查处,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达拉特供电公司:负责保障整治期间小区住户及周边场所的用电需求,并依据《关于专营单位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相关事宜的通知》(内建房﹝2021﹞79号)文件要求,细化供电设施改造、产权移交、维护管理等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各通信企业:作为弱电线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弱电线路入地整治的建设方案,向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老旧小区弱电线路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各司其职、强化联动配合,积极督促各专营单位推进整治工作。各通信企业要克服畏难情绪,主动跟进整治,按照整治要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架空线路入地整治。各部门及通信企业要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工,倒排整治工期,高效推进整治工作。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要将弱电管网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每一个需要整治的小区的具体整治任务、相关要求和工作时限,建立健全整治台账,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按时填报整改台账,每周一向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工程管理,提高施工质效。通信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安装及维护等程序,通过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统一规划,制定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专业规划的规划设计,避免重复建设。同一小区内兼有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和广电等通信企业线路的,要求同一地区的通信企业在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的协调下,强化沟通,加强共建共享,分别将本公司进入小区内线路的旧转新和拆除废线废杆以及光纤入户等事宜落到实处。各通信企业要配合相关部门提前做好线路规整工作,及时清理无用线路线杆,并将有线电视线路与通信线路同步整治。弱电线路接线涉及占用道路红线等情况需经过自然资源局审批和核实,通过与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强沟通并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街道办事处、通信企业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整治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让群众充分了解架空弱电线路入地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工作做深做透、做细做实,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群众既能支持城市建设、又能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集中力量、集中思想、集中资源大力宣传开展架空弱电线路入地工程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环境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大督查督办,严抓整改进度。旗委、政府两办督查室要联合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定期对城区老旧小区架空弱电线路入地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对行动迅速、认真履职、整治有力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同时,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要对参与整治的通信企业进行考核,对整治效果明显的通信企业,后期在新建住宅小区接入中享有优先参与权;对不积极参与整治的专营单位,责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对其私拉乱接的线路进行强制拆除,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重新入户进线和接入新建住宅小区,另外选择积极性高的企业参与改造。未经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私自接入弱电线路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或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