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印发《平原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22993 发文字号: 达平办发〔20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5-17
发文机关: 平原街道办事处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5-17
概  述:   达平办发〔2022〕9号   关于印发《平原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办所、各社区:   ...

关于印发《平原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原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5-17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平办发〔2022〕9号

关于印发《平原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办所、各社区:

按照上级部署,现将《平原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平原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7日

 

平原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和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规则》《鄂尔多斯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达拉特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盯养老诈骗重点问题、重点地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为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要坚持综合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任务目标:一是坚持依法严惩,社区排查到线索后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分子;二是坚持专项整治,要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的机构、企业,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三是坚持教育引导,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各社区宣讲小分队每月至少深入小区开展1次宣讲活动,各中心办所每月至少到包联社区开展1次宣讲活动,增强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诈骗能力,进一步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从即日起的1个月时间为宣传动员期,各社区、中心办所结合日常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利用辖区电子屏、公开栏、微信群、LED显示屏开展宣传,营造氛围。6月1日至10月15日为集中整治期,各社区将排查线索及时上报平安建设办,平安建设办负责和部门对接,确保排查线索上报及时、整治高效、打击到位。10月16日至10月30日为总结提升阶段,各中心办所、各社区要总结固化结果、加强建章立制,确保打击整治行动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丽燕(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王  强(组织委员)

成    员:杨凤荣(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刘小叶(新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邱小庆(新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王  毛(锦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  越(锦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严春霞(东源社区党支部书记)

         莫日更(东源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张  慧(平原街道司法所所长)

         王  恒(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贺炳楠(基层党的建设办副主任)

         石丽琴(党政办副主任、考核办主任)

         吕品鲜(平安建设办副主任)

         郭  冉(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靳丽霞(城镇办副主任)

         安文燕(纪检干事)

         薛家曦(街道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平安建设办,王强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平原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组织、沟通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抓基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各社区建立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反诈工作小组,强化防范打击“一盘棋”格局建设,依托街道智慧社区平台,将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线索排查工作纳入街道对社区平安考核和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实现统筹整合科室和社区等条块资源,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切实调动职能部门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抓源头,完善深化长效机制。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加大源头预防,筑牢“预警”防线,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积极做好源头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干部、网格长、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培训,将防范宣传的“第一道防线”前移到社区、进企入户。依托区域化党建,成立“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街道—社区—网络三级防范养老诈骗宣传队伍,配优配强基层防范宣传工作力量。

(三)抓宣传,实现反诈宣传全覆盖。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在养老诈骗治理中防范宣传主体责任,形成条块结合、点面覆盖的宣传新格局。依托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广泛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横幅、电子屏幕、喷绘、旗杆广告等传统宣传阵地,全面营造全民反诈的社会氛围;用活“平原街道”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定期推送更新反诈宣传内容;创新走访宣传,结合“宣讲小分队”、“红色物业”、“反诈小喇叭”等行动,通过网格员入户宣传、“政法干警上课”等途径,开展反诈宣传活动;街道层面牵头,全面开展“五进”,落实“五宣”工作,即:“反诈宣传进社区”、“反诈宣传进学校”、“反诈宣传进企业”、“反诈进小区”、“反诈进商场”等系列活动,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高发多发、危害大,同时,养老诈骗又是可防可控,开展防范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宣传活动是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中心办所、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线索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社区要明确工作责任人,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将工作目标要求落实到底。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防范打击养老诈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中心办所、社区,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协调运作、形成合力。街道和社区两级工作专班要协同配合高效运行,不断推出好的宣传产品,开辟新的宣传阵地,丰富宣传方式方法;合力统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地、见实效,确保反诈宣教活动的高规格和全覆盖。

(三)加强督导,奖优惩劣。街道将通过组织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到各社区实地检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对各社区开展情况和养老诈骗线索排查定期进行统计通报。结合年中、年底综治检查考评,对各社区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导,并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对因材料报送不及时,工作扎实、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并在年度综治绩效考评中视情予以扣分。对不认真开展宣传活动、线索排查的社区将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