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地下水使用情况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23617 发文字号: 达政发〔202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4-19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公开日期: 2022-04-25
概  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驻旗各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地下水使用情...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地下水使用情况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4-25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驻旗各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地下水使用情况摸排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2419

达拉特旗地下水使用情况摸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和水资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原则,以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支撑达拉特旗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贯彻“四水四定”,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把最严格的地下水管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从根本上摸清我旗地下水使用情况,为地下水整治奠定基础,为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二、专项整治范围 

  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发现的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区域水资源问题为重点,全面摸排梳理全旗重点取用水户、超采区水资源使用情况,全面分析我旗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整治目标 

  不断强化水资源监管执法能力,持续提高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平,坚决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整改一类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项管理、完善一项机制,逐步实现地下水压采治理目标,实现地下水水位稳步回升,为现代化达拉特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四、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加大地下水资源保护力度,全力做好地下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以案促改,举一反三,依法取水,合法用水。 

  2.严格落实地下水资源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苏木镇、街道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资源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指导到位、整改问题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有力措施,压实整改责任,自觉履行好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法定职责,将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督导工作,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3.健全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把地下水资源指标变化等任务目标列入各相关苏木镇、街道、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功能区定位赋予相应指标不同分值,实现差别化考核。充分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通过指标的硬性约束作用促使政绩观转型。 

  (二)突出问题导向,摸清违规地下水使用情况家底。 

  对各类违规使用地下水的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于423日将各类台账报回: 

  1.树林召镇城区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表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树林召镇区绿化用井(表一)。(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3.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绿化用井(表一)。(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4.对违规开垦林草地的认定,并核实地下水井数及水泵型号等信息,建立台账(表二)。(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5.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开垦行为,并核实地下水井数及水泵型号等信息,建立台账(表三)。(责任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水利局) 

  6.排查规模种植业(100亩以上)企业(个人),并核实地下水井数及水泵型号等信息,建立台账(表四),排查规模养殖业或设施农业,建立台账(表五)。(责任单位:旗农牧局、苏木镇人民政府) 

  7.提供全旗散乱污企业的名录,并核实地下水井数及水泵型号等信息,建立台账(表六)。(责任单位:工信局) 

  8.排查工业园区企业,并核实地下水井数及水泵型号等信息(表七)。(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9.排查矿区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核实地下水井数及水泵型号等信息(表八)。(责任单位:能源局,自然资源局) 

  10.排查非法卖水、洗车、加水、搅拌站、砌块厂、洗砂厂等企业和个人,核实地下水井数及水泵型号等信息(表九)。(责任单位:苏木镇人民政府) 

  (三)坚持从严从实,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1.严格整改标准。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实现整改事项清单化、项目化。实行日调度,确保整改举措真管用、能落地。 

  2.严明整改纪律。坚持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坚决整治“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发挥好问责的震慑作用和制度的治本作用,硬碰硬、实打实地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 

  3.严禁“一刀切”。针对水资源保护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按照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强政策配套,根据具体问题明确整改阶段目标,切实解决水资源利用和保护问题。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地下水管理工作事关我旗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各苏木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地下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坚决果断、有力措施,确保治理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由旗水利局牵头、部门配合、苏木镇、街道具体抓落实,工作开展中要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必要时集中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政府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苏木镇、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水利局,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联动,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旗委宣传部:加大地下水管理、水资源保护和节水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部门,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城镇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改革工作,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用水。 

  旗水利局:负责超采区及全旗地下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实施和超采区界限落地工作和河道管理范围认定工作,负责“四水四定”实施方案的编制。 

  旗农牧局:负责超采区及全旗的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推广实施低耗水的作物品种种植和旱作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农业优先整合至超采区及周边地区。并负责提供全旗涉农企业和设施农业的台账。 

  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违规开垦林草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超采区及全旗违规占用林草地的行为进行排查认定,建立台账,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监管督促违法行为的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 

  旗能源局:负责煤矿和煤场的台账建立。督促煤矿和煤场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达拉特供电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不符合上电的违规开垦林草地、河道滩地、未利用地等扩灌行为和违规用水行为予以断电。 

  旗气象局:负责实施人工增雨。 

  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耕地、非耕地、未利用地等地类作出甄别鉴定,对非煤矿山进行排查。 

  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接通中水和黄河水管网,对城区绿化用水的水源进行置换,有计划封闭城区绿化用水井。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区自来水管网及时更新改造,降低自来水管网漏损率在10%以内。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合同各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违规开垦林草地、河道滩地、未利用地等违法扩灌行为和违规用水行为进行排查,加大保护节约水资源的宣传,加强日常对取用水行为巡查力度,对违规开垦林草地和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辖区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并建立台账。 

  (三)加强宣传工作,营造社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保护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成效和保护节约水资源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公开举报电话,拓宽举报渠道,通过曝光、举报等形式,为做好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定期巡查检查制度,明确地下水超采区管护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地下水开采情况、压减计划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发现的违法问题。要深刻认识近年来地下水水位下降现状,坚持疏堵结合,统筹推进,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附件:1.达拉特旗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排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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