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关于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26267 发文字号: 达政发〔202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5-05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公开日期: 2022-05-20
概  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驻旗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研...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关于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5-20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驻旗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研究,现将《达拉特旗关于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255 

  达拉特旗关于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深刻汲取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棋盘井区域违法取水用水突出、生态环境影响严重典型案例教训,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强化城镇集中供水、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等方面监管执法能力,补齐发展短板,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平,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将做好水资源管护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查、从政治上改,突出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对全旗城镇集中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及利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整治,全力保障城镇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安全运行,切实提高城镇再生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推动我旗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梳理全旗城镇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及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狠抓问题整改提升为契机,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总体管理水平。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重点核查《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保护区标示牌、界桩设立情况,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保护区内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等综合治理情况,相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旗水利局负责核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名录公布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达标建设情况、取水许可制度落实情况。 

  配合单位:旗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城区供水单位在供水水质、水压检测等方面的工作;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相关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依法查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用地和矿产勘查、开采行为;旗农牧局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种养殖业监督管理;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并维护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和桥梁的防护以及应急设施;旗公安局负责加强对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故意损毁、盗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相关设施设备的行为;各苏木镇按照属地职责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中心城区、工业园区供水方面。重点核查《城市供水条例》《内蒙古城市供水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服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国家、自治区城市供水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经营,城市供水设施维护管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出厂水、二次管网、末梢水安全检测等,以及相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城市供水单位在供水水质、水压检测等方面的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出厂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水龙头卫生安全状况信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对照旗级方案制定园区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并负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的排查整治 

  配合单位:旗水利局负责取水许可制度落实情况;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园区供水发展资金的安排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园区供水行业管理部门做好供水保障;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定期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并将水源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监督检查;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相关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依法查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用地和矿产勘查、开采行为;旗公安局负责加强对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故意损毁、盗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相关设施设备的行为。 

  (三)苏木镇供水方面。重点核查《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等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苏木镇生活饮用水工程设施存在隐患或问题、运行与管理、安全管理等情况,以及相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各苏木镇负责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 

  配合单位:旗财政局负责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问题整改资金的落实;旗卫健委负责水质监测工作;旗水利局做好监督指导工作;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已划定水源地水井水质监督工作。 

  (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利用方面。重点核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等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监管、进出水水质监管及达标排放、市政再生水利用、污泥规范化处置等,以及相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污泥处置情况,市政再生水利用情况,污水及排水管网建设运行维护情况;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土壤进行监督检查,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情况。 

  配合单位:旗水利局负责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机制建立情况,市政在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情况;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负责户改厕污水收集;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污水处理厂规划手续,污水排水管网纳入地下管线普查管理;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 

  三、进度安排 

  城镇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行动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202242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稳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4月底前)。召开全旗城镇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排查整治提升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排查整治提升工作,并制定形成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2251日—831日)。按照《鄂尔多斯市城镇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和《达拉特旗关于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并同步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实行挂图作战,正排工序、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负责人。自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查清查实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提升措施。 

  (三)核查督导阶段(2022531日—831日)。旗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会同两办督查室于531日开始赴各相关单位、各苏木镇、园区管委会进行督查指导,核查问题及整改整治提升情况,确保自查问题整改提升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按时推进。61日开始,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对整改推进不力的部门、苏木镇进行约谈、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置。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291日—930日)。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巩固和扩大整治提升成果,形成专项工作报告,经旗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旗水利、住建、工信、卫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旗城镇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旗排查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城市、城镇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及利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立即开展排查,依法合规、科学有序推进整治提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好牵头抓总、制定方案、督查督办等相关职能,切实推动问题整治提升。 

  (三)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科学治理,边排查边整治补齐短板漏洞,边整治边提升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供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及利用长效机制,通过排查整治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供水安全、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水平提升,实现长期、可持续向好发展。 

  (四)做好宣传引导。制定水源保护、供水安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宣传方案,通过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投入到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各项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妥善处理化解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水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达拉特旗城镇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武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  博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湧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员:乔有世   树林召镇镇长 

          娜木汗   展旦召苏木苏木长 

          田岩峰   王爱召镇镇长 

          白云飞   昭君镇镇长 

               白泥井镇镇长 

          郭雪峰   恩格贝镇镇长 

          万发军   吉格斯太镇镇长 

          李宝山   中和西镇镇长 

          王艳玲   风水梁镇镇长 

          白万兴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永平   旗水利局局长 

          王泽雨   旗工信局局长 

               旗发改委主任 

          薛海林   旗财政局局长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石夜明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陈玉林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永飞   旗农牧局局长 

          李生华   旗卫健委主任 

          张建国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晓宏   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主任 

          李小龙   旗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湧强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审核汇总等工作。 

相关链接:达拉特旗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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