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印发《白塔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40912 发文字号: 达白街发〔20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3-04
发文机关: 白塔街道办事处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3-04
概  述:   各社区:   现将《白塔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塔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

关于印发《白塔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白塔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3-04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社区: 

  现将《白塔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塔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上级部门关于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制定了符合我街道的地质灾害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处置地震灾害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指力,保障地震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上级地震应急预案 ,制定本预案。 

  (三)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我辖区处置地震灾害突发应急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立即响应,快速启动的原则。辖区内地震灾害性地震发生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2.统一领导,协同行动的原则。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处置全辖区一般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各社区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3.依靠居民,互帮互助的原则。地震应急要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居民、民兵应急分队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二、组织与职责 

  (一)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街道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后,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1.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挥:李建清(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杜  伟(办事处主任) 

      挥:  娜(人大工委主任) 

  燕明星党工委宣传委员  

  闫奋莲(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副主任) 

  张慧萍(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存黎(办事处主任助理 

        员:    婷(党政办负责人) 

  王小宇党建办主任) 

    娟(城镇办主任) 

    瑞(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丽霞(司法所所长) 

    (白塔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俊杰(化工社区党支部书记) 

    (蒙达社区党支部书记) 

    (恒润社区居委会书记) 

  乔旭琴(平安建设办干事)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地震灾害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具体工作开展,并接受旗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下设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 

    任:  (办事处主任) 

  联系电话:13947733423 

    员:  党政负责人 

  联系电话:15044733085 

  王小宇党建办主任) 

  联系电话:15248408315 

    娟(城镇办主任) 

  联系电话:15804840828 

    瑞(社会事务办主任) 

  联系电话:18747758040 

  张丽霞(司法所所长) 

  联系电话:13948471288 

  乔旭琴(平安建设办干事) 

  联系电话:15147720031 

  工作职责:做好地震灾害期间值班安排、信息报送和各类情的上传下达,确保各类情及指令准确、及时、畅通传递。 

  社区地震应急工作组: 

  白塔社区责任领导:李娜人大工委主任    

   联系电话:13234849699   

        人:  (白塔社区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15947260098 

                          媛(白塔社区居委会主任) 

  联系电话:15048767152 

             员: 白塔社区所有干部职工 

  蒙达社区责任领导:闫奋莲(党工委副书记) 

  联系电话:19104775557 

       人:   蒙达社区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14794993900    

            员:  蒙达社区所有干部职工 

  化工社区责任领导:燕明星党工委宣传委员   

  联系电话:13947733021  

        人:张俊杰(化工社区党支部书记) 

  联系电话:15849723302          

            员: 化工社区所有干部职工 

  恒润社区责任领导:代  智(办事处副主任)  

  联系电话:13847780011  

        :李  (恒润社区党支部书记) 

  联系电话:19104775663       

              员:恒润社区所有干部职工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危房排查、物资储备,排水设施的维护、抢修;负责组织动员居民自救,协调疏通受灾群众的疏散等工作,负责对居民区情、险情的巡查和上报。 

  地震抢险应急组: 

    长:燕明星 

    员:张宇、韩彦博、靳杰、杨智广、王瑞刚、燕根亮、高玉、陈建荣民兵应急分队全体。 

  工作职责:负责急、难、险、重等特殊情况下的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物资的协调与运送工作,民兵应急分队负责急、难、险、重等情况下的抢险救灾任务。 

  灾情调查组: 

    长:张慧萍 

    员: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及各社区干部、“两委”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受灾情况的入户调查摸底、统计汇总和上报,及时转移受灾人员。 

  后勤保障组: 

    长:李娜 

    员:张存黎、郇婷、王小宇李慧 

  工作职责:负责物资、后勤及车辆保障工作,备齐备足应急抢险必备的物资、器材、设备,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2.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1)分析、判断地震灾害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的救援; 

  3)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 

  4)向上级紧急应急请求; 

  5)向上级地震应急委员会请求救灾援助,并接受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6)请求上级地震办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救灾指导; 

  7)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3.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其主要职责是: 

  1)汇集、 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拟定抗震救灾方案; 

  3)传达贯彻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各居委会的地震应急工作; 

  4)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 

  5)拟定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各居委会抗震救灾宣传,配合旗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信息发布; 

  6)承担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地震预警和预防的内容 

   根据上级地震部门地震预警预防总体安排,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给居民提供预警信息,并做好预防准备。 

  (二)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和上级地震局密切联系,根据上级地震部门的监测情况,向各居委会传达地震信息,做到快速传达、快速反应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事件级别划分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5.5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辖区内5.0- 5.5级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5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辖区内4.5-5.0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辖区内4.0-4.5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地震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只要发生地震灾害,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震应急预案,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着手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 

   发生地震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向旗应急指挥部和地震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并派现场工作队协助救援。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地震灾害信息和处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各级的灾情报送和处理,震情灾情公告。 

   震情速报:办事处辖区内发生地震后,办事处地震办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震情向上一级地震监测部门报告,请求上级部门对地震进行精确测定和余震预测,同时及时将监测意见报上级应急指挥部。 

   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其工作程序如下:立即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群,收集地震灾情,并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方了解情况,并在50分钟(夜间可延长至100分钟)内报上级地震应急指挥部和市地震办。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四)指挥与协调 

  地震发生后,办事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情况。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启动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地震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应急措施。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部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并组织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派出由指挥领导带领的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与灾区共同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调派办事处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为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紧急支援行动提供保障条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向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地震部门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五)紧急处置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六)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时,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 

    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 

   监视余震危险,视情况发出警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 

  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监视救援现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七)居民的安全防护 

   灾区居委会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会同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八)次生灾害防御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要配合市水利局、建设局、安监局、卫生局、环保局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九)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办事处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各个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多方面人员开展救助;办事处协调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并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的捐助活动。 

    (十)信息发布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办事处办公室会同旗委宣传部开展,旗地震办负责提供地震预报和震情灾情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十一)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震区所在居委会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当伤亡人员较多时,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在地震应急过程中依法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应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地震应急结束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尽快进行地震造成的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有关居委会要及时制定震后的恢复重建计划并迅即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二)社会救助 

   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辖区内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积极争取办事处外的救灾捐赠。 

  (三)物资保障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备、分配。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社区居委会要利用多种形式,以“积极、谨慎、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居民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知识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知识,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各社区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 

  (五)调查和总结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旗地震办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并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旗委应急办。 

   根据应急职责,组织实施地震应急的小组和有关单位,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的12小时内,向办事处提交地震应急处置情况的书面总结汇报。报告内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办事处将情况汇总后,向旗地震办提出书面报告。 

  (六)监督检查 

   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市地震办及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及时组织总结地震应急实践经验与教训。 

   六、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办事处辖区内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收集震情与社情,密切关注震情发展,上报旗抗震办,同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应对辖区外强震波及 

   邻近地区发生地震造成我街道辖区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了解震情动态并向旗指挥部报告。旗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社会安定;同时做好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的准备,根据旗指挥部指令随时支援灾区。当预测余震可能扩大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准备。 

   七、附则 

  (一)办事处地震应急指挥部应将此预案报旗抗震办备案。 

   为了使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不断完善,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经办事处批准后下发实施。本预案由办事处和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