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政务服务局延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48411 | 发文字号: | 达政服发〔2022〕1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14 |
发文机关: | 政务服务局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业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 公开日期: | 2022-07-14 |
概 述: | 各进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切实解决“工作时间没空办”... |
各进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切实解决“工作时间没空办”、“未办结事项再次跑”等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政服﹝2022﹞60号)、《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务发﹝2022﹞14号)文件要求,为广大群众提供延时和预约服务,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主体
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延时服务,鼓励苏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根据实际情况及办事群众需求提供延时服务。
二、服务范围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全部政务服务事项。
三、服务时间和方式
(一)提供非工作日预约延时服务。企业群众通过电话、“蒙速办”移动端、“达拉特旗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于每周五下午4:00前向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政务服务中心派单至各进驻单位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安排工作人员在周六8:30-12:00开展延时服务。
(二)提供工作日延时服务。到下班时间,凡有企业群众尚在办理未办结的事项时,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事项办理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畅通预约服务渠道。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非工作日预约电话0477-2258300,同时为企业群众提供预约事项导询服务,并与“蒙速办”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预约方式保持一致,同步做好预约办理事项梳理工作,并及时派单至各进驻单位首席代表。
(二)强化服务保障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协调各进驻单位根据预约数量,合理开设非工作日预约延时服务窗口,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窗口工作人员轮休补休等保障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设备设施、安保、卫生保洁等后勤服务保障,确保延时服务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延时服务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与正常工作时间保持一致。
达拉特旗政务服务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