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政策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58932 发文字号: 鄂环达党发〔2022〕7号 成文日期: 2022-06-06
发文机关: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生态环境 公开日期: 2022-06-06
概  述: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政策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2-06-06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安排部署,深刻吸取教训,动员全局党员干部转作风、提素质、强能力、夯基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政策大讲堂”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二次全会精神、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十五次党代会第一次年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27”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提高干部能力,提升工作质量,加强对各项政策的学习和研讨。 

  二、目标任务

  以开展“生态环境政策大讲堂”活动作为创建政治型、服务型、实干型、文明型、廉洁型“五型”模范机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领学、股长带学方式,实施清单式业务政策专题讲座,搭建分局干部学习交流、能力锻炼平台,培养精通政策、业务型干部,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分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分局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活动安排

  (一)讲课人员及讲课方式

  班子成员、各部门轮流安排主讲人员,根据本部门业务,选取政策知识点进行授课讲解(授课任务数详见附件1);讲课人员要认真制作PPT课件或讲课提纲,确保政策讲解课堂取得成效,杜绝“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生态环境政策大讲堂”计划从2022年6月起开讲,每月举办1期,每期安排2个部门进行主讲,每节课授课时间为20-30分钟。原则上时间安排在周一或周五,讲课地点安排在一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培训对象

  “生态环境政策大讲堂”主要授课对象为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

  (四)课题收集及资料归档

  1.各部门请于6月7日下午下班前确定一个选题,填写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303772302@qq.com。党办汇总后填写附件3,做好授课时间安排。

  2.每位主讲人授课前一天要将授课资料(PPT课件或讲课提纲)发至党办,以便党办印发给培训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为要,增强保密意识。课程承办部门及授课人要认真组稿、审稿,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旗委决策部署。同时,加强对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的管理,严守保密“红线”,自觉做到“不涉密、不泄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2022年“生态环境政策大讲堂”活动在局创建政治型、服务型、实干型、文明型、廉洁型“五型”模范机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由党建办负责做好大讲堂活动的指导、协调、落实、宣传和总结等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各项政策,要根据活动计划和要求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期开讲。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撰写信息稿,宣传“生态环境政策大讲堂”活动效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展现分局干部新风貌。

  (四)拓展学习成效,形成长效机制。参训人员课后要积极研讨,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要将学习的成果展现在用新理论谋划新发展、用新精神研究新形势、用新方法破解难题上来,切实提高正确运用政策的能力,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提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加快推动分局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党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