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增旭煤炭有限公司储煤棚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62830 发文字号: 鄂环达审字﹝2022﹞16号 成文日期: 2022-05-13
发文机关: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公开日期: 2022-05-13
概  述:   鄂尔多斯市增旭煤炭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内蒙古启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鄂尔多斯市增旭煤炭有限公司储煤...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增旭煤炭有限公司储煤棚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2-05-13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鄂尔多斯市增旭煤炭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内蒙古启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鄂尔多斯市增旭煤炭有限公司储煤棚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局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实施了处罚,罚款已缴纳。你公司必须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项目位于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和合成村吴家梁社。项目建设一座15420.78m2全封闭储煤棚,内部分为3个储存区域,年储存量约60万吨。储煤棚内部配套设置1台破碎机,3台筛选设备,4台刮板输送机,年筛分破碎煤1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81%   

  《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禁止在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打桩、搅拌混凝土、鸣笛等活动;施工结束后须尽快对临时占地和周边进行生态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 

  2.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煤及产品煤贮存于全封闭储棚内,内设喷淋洒水抑尘装置抑尘;筛分、破碎工序置于全封闭车间内,安装配套喷淋降尘设备降尘;通过采用以上控制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标准限值要求。加强运营期管理,运输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3.应采取妥善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建成投运前,建设单位须按照相关要求在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系统,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与鄂尔多斯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办理视频监控审核备案手续。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报批版)及批复文件送至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 

                          202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