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64897 发文字号: 达交发〔202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4-01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业务工作 公开日期: 2022-04-01
概  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达拉特公路工区,局直二级单位、局机关各...

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达拉特公路工区,局直二级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意识,落实各项防措施,现将《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形成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制度。 

一、编制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总结市、旗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旗委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部署要求,构建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坚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蔓延扩散。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道路货物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南等编制。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保障的原则开展防控工作。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局直各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陈玉林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郝永杰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丁建乐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  荣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凤荣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屈小军   市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大队长 

乔  军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达旗分中心主任 

赵胜利   市养护服务中心达拉特公路工区主任 

成  员: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股,由丁建乐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8947753789。 

(二)职责分工 

局党组:负责监督系统干部职工是否遵守、完成疫情防控部署安排。 

局办公室:负责疫苗接种、统计,批复及报备局机关人员往返鄂尔多斯情况;收发疫情文件,资料统计汇总;负责疫情防控宣传和舆情管控工作;负责处理系统内关于疫情方面的舆情。 

局财务股:负责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局安全生产监督股:负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行证发放;负责落实应急保障运输车辆及人员,组织应急运力;防控物资采购、发放和管理;指导系统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协调对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指导经营性收费公路、公交客运、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并提供法律支持。 

旗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在建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旗公路养护中心:负责公路保通保畅,车流量信息统计,指导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的疫情防控工作。 

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达拉特公路工区:负责国省干线公路保通保畅,车流量信息统计,指导公路养护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负责汽车客运站疫情防控工作。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负责除汽车客运站之外道路运输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股室要严格实行应急值守制度,加强疫情监测,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苗头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与蔓延。 

六、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 

1.接到有关疫情的报告后,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启动旗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2.启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3.应急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守。 

(二)应急措施 

1.预案启动后,应当组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立即到位。确保应急道路畅通,保证疫情所需人员及救援物资等的及时运输,并协调相关部门开设绿色通道。 

2.接到指挥部或相关部门征调运力指令后,根据运送种类和起止点,就近调度,确定应急运力和人员的调配,选择适宜的车型、人员和足够的运力,同时将执行任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人员情况及时报告指令人,并随时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3.根据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响应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经领导小组同意,本预案随即终止。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在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二)调查总结 

按照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对事发原因、损失、经验教训、责任单位惩奖、援助需求等作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