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月月3·15”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65441 发文字号: 达市监发〔2022〕89号 成文日期: 2022-04-18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公开日期: 2022-04-18
概  述:   根据区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2 年“月月3.15"宣传活动的指导意见,我局以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为主线,积...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月月3·15”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18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根据区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2 年“月月3.15"宣传活动的指导意见,我局以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为主线,积极开展“月月3.15"宣传活动,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主线,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努力使“月月3.15” 宣传活动深入人心,通过开展“月月3.15” 宣传活动,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强化消费公平共识,夯实消费公平基础,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2022 年“月月3.15” 宣传活动要结合消费维权年度主题“共促消费公平”进行,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全年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把“月月3.15”宣传活动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彰显新发展阶段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同时紧扣老百姓的安全和消费难点热点问题。 

(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本年度“月月3·15”宣传活动主题,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早部署、早策划、早安排。 

三、活动计划 

活动从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开始,确定每月15日为“月月3·15” 宣传活动日,每次活动围绕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紧扣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和消费难点热点问题,充分考虑地方特色、特色产品投诉高发领域等因素,结合全年工作,以不同的主题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深入到社区、农村、校园、市场、商场、超市等,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将“月月3.15”活动与“五进”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全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保障维权工作的常规化、长效化,常态化。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假冒伪劣展台、消费者投诉台及咨询服务台等方式开展现场服务和消费调查,向现场群众集中展出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提示、维权案例手册、消费信息或常识展板等。 

(二)开展重点领域“五进”宣传活动。聚焦与消费者密切相关,多发易发消费纠纷的商品和服务,针对校外培训、老年消费、未成年人消费、残疾人消费、农村消费、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积极组织消费知识普及活动,以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市场、进商场(超市)的“五进”形式,扩大消费维权触角,深入消费者活动领域,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消费教育,带动更多消费者参与消费维权工作,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拓宽消费维权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围绕“共促消费公平”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积极组织志愿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及有关部门参与消费维权工作,普及消法和维权知识,加大宣传力度,并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和信用监督,营造诚信经营的消费市场氛围。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动。近年来,“月月3·15”宣传活动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成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平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开展“月月3·15”宣传活动,努力形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助力消费环境改变,得到消费者认可的良好局面。 

(二)制定方案,保障实施。根据“月月3·15”宣传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月月3·15”宣传活动方案和活动计划,有重点、分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费教育活动。 

(三)扩大影响,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的作用,主动与主流媒体沟通,通过各级主流媒体加大对“月月3·15”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参与度。要利用自媒体加强宣传,普及正确的消费观念,强化公众的维权意识,增强公众对消协组织的信赖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