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旗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65444 发文字号: 达市监发〔2022〕113号 成文日期: 2022-05-23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公开日期: 2022-05-23
概  述:   2022年全旗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旗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2022年全旗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战略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以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为总抓手,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自治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旗建设新局面。

一、贯彻落实纲要规划意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旗建设 

(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2021一2023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举措,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确保知识产权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聚焦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新时代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合作会商议定书》明确的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专项工程的组织实施,全力做好2022年各项考核工作。 

二、发挥创新激励作用,助推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实施知识产权量质齐升工程。围绕高价值发明专利、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核心指标,积极申报示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挖掘潜力,提质增效。 

(二)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按照即将出台《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三)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增强产业竞争力。鼓励支持我旗重点企业与国内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三方联合共同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活动。 

三、增强转化运用效益,塑造产业竞争优势 

(一)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程。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我旗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强化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培育打造独具特色、影响力强的商标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 

(二)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依托我旗特色资源优势,围绕肉羊、肉牛、羊绒、特色奶食品、地产食品等产业领域,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社、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深入挖掘区域品牌、特色品牌的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积极引导、组织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和特色区域公用集体商标。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申报和创建工作,依托地理标志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经验,建立地理标志工作站,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稳步推进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对全旗的专利进行全覆盖盘点,摸清“沉睡专利”状况,明确专利可用数量。开展中小企业专利转移转化需求调查,建立供给端、需求端清单,开展数据分析和导航,适时发布专利技术供给信息,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四)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工业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企”专场对接活动,打造“政府引导、银企互动、投资联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数据库,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专利转化激励政策机制,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围绕知识产权强县战略目标,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试点的培育力度。加大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县、优势示范企业、贯标企业、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实现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多点支撑。 

四、开展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围绕“衣食住行”领域,聚焦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绿色低碳环保产品、电子信息产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重点产品,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环节,以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创业园区、商品交易会、展会、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结合“春耕护农”行动,积极开展商标侵权假冒、假冒专利查处工作。 

(二)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有力规范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秩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等途径,全面核查企业名称中含有“知识产权代理” “专利代理”等字样企业的专利代理资质,对未取得专利代理执业许可、以经营为目的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进行整治。加大对代理恶意抢注围积商标、伪造变造公文等行为的整治力度,保持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规范商标注册秩序。做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上报检查情况,发现异常的,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严厉查处。 

(三)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违法行为,加大维护公平竞争力度。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线索进行排查,对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开展核查整改。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供充分书面证据的、未认真自查、不主动整改的、通报后重复提交非正常申请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以及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典型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对上级转办的案件线索,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从事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线上排查、源头追溯、协同查处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的力度。引导平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优化网站展示内容。依托互联网广告监测等机构严格监控不规范经营行为。对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及时整改约谈,引导良性发展。加强对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等国际大型展会以及本地主办的交易会、博览会等的监管力度,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协同相关部门和展会主办方,共同做好对专利、商标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 

五、完善保护体系,构筑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一)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站点)建设,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链条保护机制。 

(二)建立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库,年内至少推荐4家企业纳入名录库,高效、妥善解决企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和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和协作联动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跨部门协同保护工作。按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协查,加大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力度。 

(四)落实《鄂尔多斯市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与司法部门对接,进一步完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集中处理平台,实现“一门式”受理专利、商标等侵权举报投诉和“一站式”解决纠纷。 

(五)深入挖掘社会各方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充分调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力量,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形成地方政府主导、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抓、社会各类组织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全链条保护新格局。 

六、提升服务品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一)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全面建设市场监管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100条)》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畅通市场便民利企专项行动”有关安排,结合“风光氢储车”、数字经济、节能环保、双碳双减、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需求和创新主体发展需求,加强政策引导,畅通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思维,主动学习先进地区的典型做法,制定精准、具体、有效的措施,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实实在在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问题。 

(二)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推广《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围绕旗政府、工业园区、龙头企业等创新发展需求,明确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的方向路径、定位布局、竞争风险点与规避方式,争取年内完成1个重点产业专利导航。 

(三)利用好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预警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和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保护)平台,为全旗各行各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投诉受理、质押融资、维权保护、分析评估等专业服务。持续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和地理标志工作站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或组织积极申报自治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和地理标志工作站。加快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年内力争实现零突破。 

(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更好地服务创新主体。落实维权援助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强化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工作,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系列活动,结合创新主体发展需求,提供精准服务。 

(五)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局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突出假冒专利案件查办等培训重点,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六)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广泛宣传规划、政策、措施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及时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创新传播内容和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厚植文化氛围。加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公益培训,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