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两会、冬残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工贸、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68049 | 发文字号: | 达应急发〔2022〕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发文机关: | 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 | 公开日期: | 2022-02-25 |
概 述: |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两会、冬残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工贸、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两会、冬残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工贸、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股室、执法大队,各相关企业:
当前2022年全国两会、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召开在即,同时春节后各企业也将陆续复工复产,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安委办〔2022〕1 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2〕17 号)和《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21〕1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的通知》(鄂新疫指发电〔2022〕6号)等疫情防控文件部署,根据我旗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全面、细致的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工作:
组 长:赵东明 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 军 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志忠 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云 惠 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 刚 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原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贺 强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江艳 宣教股负责人
杨永亮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一中队队长
张利峰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一中队监察员
高广德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一中队监察员
靳 凯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一中队监察员
刘播阳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二中队队长
李晓鹏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二中队监察员
贺 鹏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四中队监察员
杨文清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三中队队长
史建军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三中队监察员
武 星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三中队监察员
袁 泉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四中队队长
苏永鹏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四中队监察员
林永旺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四中队监察员
杜禹舟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五中队队长
张永平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五中队监察员
杜永峰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应急执法五中队监察员
专 家 危险化学品企业抽调5名
冶金、建材、工贸、非煤矿山企业
从第三方机构抽调3名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综合协调、统计、汇总工作。
二、检查范围
达拉特旗境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冶金,建材,工贸,非煤矿山企业。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准备和企业自查阶段
2022年2月25日-2022年2月28日,各执法中队,各相关企业要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前期准备、动员、部署,各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二)专项整治阶段
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20日,开始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冶金,建材,工贸,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检查表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对查出的内容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
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30日,各执法中队根据检查实际情况进行总结整理,各相关企业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提升。
四、检查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1.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情况;学习宣贯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各级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及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
7.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全国两会、冬残奥会期间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工作情况;
9.外委施工单位资质、现场管理、培训、劳务员工等情况;
10.持续抓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
11.“三同时”及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履行情况;
12.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执业规范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检查内容
切实贯彻《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21〕120号)文件情况;资质证件等持证情况;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业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现状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规范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冶金,建材,工贸企业检查内容
易燃易爆气体贮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受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落实情况,粉尘防爆监测监控设施、涉氨制冷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运行情况,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运输)、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企业员工应知、应会、应用等情况;企业复工复查准备工作;“三同时”手续办理情况;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规范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非煤矿山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安委办〔2022〕1 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2〕17 号)情况;企业证照及持证情况、警示标识标牌设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准备情况;是否存在盗采矿产资源情况;“三同时”手续办理情况;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规范情况;其他需要检查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排查解决一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和突出问题,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列出检查清单,制定执法检查表,安排执法人员在做好自身疫情保护的情况下深入企业一线对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确保落实到位,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监管执法,对违法、非法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批”(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通报一批)进行查处。
(二)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执法大队要进一步围绕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检查。各相关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一次隐患起底自查,要认真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有效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狠抓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全面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危险特性、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要建立台账,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间)原则,对自查出来的隐患立行立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及时制定方案、预案。各相关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强安全管理人员,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各岗位各环节。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教股、综合执法大队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疫情防控。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的过程中要注意自身的疫情防控保护,并检查企业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内容,督促企业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及相关媒体进行曝光。对触犯刑法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