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小、散、乱、远、污》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68097 | 发文字号: | 达安委会发〔2022〕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15 |
发文机关: | 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 | 公开日期: | 2022-05-15 |
概 述: | 达拉特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开展《小、散、乱、远、污》生产经营 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苏... |
达拉特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开展《小、散、乱、远、污》生产经营
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5月15日7时50分许,树林召镇内一家水泥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该起事故的发生,打破了我旗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零”伤亡的局面。当前,我旗正处于企业生产经营、项目施工、旅游活动的高峰期,各项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小、散、乱、远、污”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排查本辖区内“小、散、乱、远、污”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同时联合发改、工信、自然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行业监管部门开展整治工作。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恢复原貌”的工作标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无安全生产相关手续的违法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22年5月15日至7月15日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旗所有“小、散、乱、远、污”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危废、固废、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木材加工、机械加工、废塑料加工、水泥制品生产加工、小汽修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等加工企业。
(二)检查内容
“小、散、乱、远、污”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是否办理齐全,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编制、生产经营现场是否规范、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等相关内容。
四、整治步骤和措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5月15日至5月30日)。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和行业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召开专门的会议进行研究,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一是各苏木镇、街道、园区:要对摸排发现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对手续不全或违法违规生产的经营企业要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本着“能停产不处罚、要处罚依上限”的严管重罚原则,切实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依法关闭取缔,该停产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信部门负责界定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监督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和设备;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未取得产品质量许可及特种容器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食品药品安全许可等违法行为;电力部门负责对被依法取缔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断电措施;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其他行业监管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一是要过细核查。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排查台账和“五个到位”标准,逐个现场核查,对符合取缔标准的销号登记,对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同时要查漏补缺,彻底清理死角。二是要建章立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检查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小、散、乱、远、污”企业死灰复燃。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要把专项整治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主动肩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会同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电力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落实,从严监管执法。 此次专项整治要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整改的要求,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确保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条逐项建立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实行闭环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
(三)广泛宣传,强化信息调度。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小、散、乱、远、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列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1.各地和有关部门务必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摸排情况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旗安委会办公室。
2.各地和有关部门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小、散、乱、远、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旗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冯凯丽
电 话:0477-5185700(兼传真)
邮 箱:dltqawb@163.com。
达拉特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