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鄂尔多斯拦沙换水试点工程西柳沟流域赛骨1中型拦沙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69848 | 发文字号: | 鄂环达审字﹝2022﹞18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27 |
发文机关: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 公开日期: | 2022-06-27 |
概 述: | 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拉特旗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 |
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拉特旗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鄂尔多斯拦沙换水试点工程西柳沟流域拦沙坝配套溢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达拉特旗昭君镇西柳沟流域。本项目拟在西柳沟上游右岸支沟内新建赛骨1中型拦沙坝1座。拦沙坝由坝体、放水工程、溢洪道“三大件”组成,坝型为碾压式均质土坝。项目总投资367.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29%。
《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措施,涉外渣土车辆要封闭或加盖苫布,防止运输过程中遗撒;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料场等施工场地的设置要远离敏感点;施工便道的设置也尽量避开村庄等敏感点,途经村庄的车辆要减速慢行。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
2.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和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性工程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3.你公司应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改[1992]7号)文件要求,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待防洪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
4.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和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溢洪道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标牌标识,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应急能力。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报批版)及批复文件送至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该项目从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重新审核。如果建设地点、规模、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