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273108 发文字号: 达政发〔2022〕44号 成文日期: 2022-08-19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业务工作;乡村振兴 公开日期: 2022-08-29
概  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达拉特旗全...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8-29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达拉特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2819 

  达拉特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布局,依据《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自然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在全旗域范围内推进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实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我旗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创新自然资源制度供给和要素保障,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助推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注重农耕文化传承,保持乡村自然景观,统筹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绿色发展空间,推动“多彩达拉特、亮丽黄河湾”建设。 

  (二)规划引领、有效传导。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旗、苏木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坚持全地域统筹、全系统谋划、全流域治理、全过程动员,通过旗—苏木镇—嘎查村社上下协同,刚弹结合,更好凝聚旗镇村三级工作力量,更好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和农牧民作用,强化中心村、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三)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立足我旗“五梁三沙二分田、南山中沙北平原”的自然地理格局,根据各苏木镇、嘎查村差异化特点和区域优势,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选择整治区域、整治类型和整治方式,合理安排整治工程和建设时序,不好高骛远、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 

  (四)政府主导,尊重民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地位,全面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农牧民有偿搬迁腾退宅基地,鼓励农村牧区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确保村集体利益和农民利益不受损且有增加,共建共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成果。 

  三、工作目标 

  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苏木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苏木镇或部分行政村嘎查),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解决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突出问题,为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助力建成一批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村镇美丽集聚、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嘎查村镇,促进乡村振兴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为构建我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体制机制,探索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模式,2022年先行开展全旗废弃砖瓦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作为全域土地整治试点,并先行先试申报白泥井镇侯家营子村、恩格贝镇蒲圪卜村、风水梁镇王家壕村、树林召镇林原村、中和西镇南伙房村、王爱召镇东兴村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试点项目,通过试点以点带面,形成试点带动效应。2023年选择2个以上苏木镇全域所有嘎查村扩大试点,2024年选择5个以上苏木镇全域所有嘎查村普及试点,争取2025年全旗各苏木镇全域所有嘎查村全部实施。 

  四、整治内容 

  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指导下,确定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整治方向、整治目标任务和工程布局,并提出相关保障措施。要准确把握乡村特色、资源特点、地域特征、农村实际、发展现状、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做好总体设计,合理划定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针对不同的整治目标任务开展全域综合整治,切实开展村庄的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风貌提升等工作。 

  (一)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结合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确权登记以及农民意愿,进一步优化农用地结构布局,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电力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盐碱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污染土壤修复等,集中连片改良提升农田,增加耕地数量,最大限度挖掘耕地潜能,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低效林草地和园地开垦方面。对布局杂乱、效益低下、功能退化的育苗育林地、残次林地、荒草地及园地,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措施开垦为耕地(牵头领导:张栋梁;牵头单位:林草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开展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土壤培肥、障碍土层消除以及其他工程建设,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耕地等级得到提升(牵头领导:张栋梁;牵头单位:农牧局)。耕地提质改造方面。通过采取深耕深松、防风固沙等必要的工程措施,根据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为旱地、水浇地,以及历史形成的已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林地等进行项目建设,改善土壤、排灌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将旱地、水浇地、可调整园地、可调整林地改造为水浇地或水田,以及我旗已实施过农田改造但投入标准较低的耕地,进行提升耕地质量等别(牵头领导:张栋梁;牵头单位:农牧局)。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方面。在符合现行规划、水资源保障以及充分论证的条件下,对零星分散的其他草地、盐碱地、裸土地等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通过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将其开垦为耕地(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污染土壤修复方面。对受污染土地、退化土地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综合措施,使土壤污染物浓(活)度降低,实现污染物无害化和稳定化,改变土地不良性状、恢复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牵头领导:张栋梁;牵头单位:农牧局)。 

  (二)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按照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要求,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矿区采矿用地、工矿废弃地、城镇低效用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引导低小散、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提升改造后向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集聚,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解决农村用地碎片化、无序化、低效化,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腾挪空间。农村宅基地腾退整理方面。通过采取黄河滩区迁建、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改造等,减少宅基地占用面积而不减少使用功能,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和强度(牵头领导:张栋梁;牵头单位:农牧局)。采矿及工矿废弃用地复垦整理方面。对已开采矿区及已经破产或废弃的工矿、砖瓦窑和企业的集体所有建设用地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对其进行重新复垦整理,改善农村牧区生态环境(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方面。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对整治区内散乱、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调整改造,逐步向产业聚集区靠拢,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各类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整治方面。对整治区内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违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用地进行拆除复垦,综合整治(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各苏木镇)。 

  (三)整体实施农村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所覆盖的嘎查村,统筹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庭院绿化美化等工程,推进村头村尾、公共区域的绿化美化,提升乡容村貌等工作,科学调整耕地、林地、水域等各类生态用地布局,统筹推进村庄建设用地整理、各类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小流域治理、荒漠化治理等,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农村生态和自然景观功能,整治修复生态环境,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矿山生态修复方面。对整治区内矿山开采造成的地形地貌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土地资源损毁、水土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采取系列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等措施,对矿区受损的自然资源及生态系统进行恢复或重建(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治理方面。对整治区内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通过有效的治理措施,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污水处理和水环境修复方面。因地制宜采用人工湿地和生态沟渠等措施,提高对生活污水、养殖场污水净化处理效果,同时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牵头领导:张栋梁;牵头单位:农牧局)。林草地修复方面。从保护生态环境出发,将低质低效粮食产量较低的不稳定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植被。通过对林草地实施更替修复、补植修复等工程措施和禁牧、休牧等管控措施,使生态系统整体性、连通性、稳定性进一步增强(牵头领导:张栋梁;牵头单位:林草局)。小流域治理方面。以全旗“十大孔兑”流域为单元,综合针对该区域内的山、水、林、田、路等各个生态环节开展有效的治理,利用造林、种草、大小淤地坝等手段,预防水土流失现象(牵头领导:张栋梁;牵头单位:水利局)。荒漠化治理方面。按照维护生态平衡与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结合自然保护区管护、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进行综合治理,有计划地恢复库布其沙漠植被(牵头领导:张栋梁;牵头单位:林草局)。 

  (四)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进旅游业与农牧业、体育、文化、林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休闲观光农业及设施农牧产业、民俗文化及现代特色农牧业的基础和“四好农村路”、村级党建群活动中心及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突出自然生态、田园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蒙元文化,大力发展以“吃农家饭、住农家院、摘农家果、干农家活”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园区、休闲农()庄、农()家乐,实现自然景观的生态、经济效益双赢,确保实现村庄通透敞亮、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牵头领导:阿木尔布拉格;牵头单位:文旅局)。 

  (五)乡村产业布局与导入利用整理好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根据土地性质和类型有针对性地导入相应产业,形成种、养、加、销全产业链。同时根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需要,招商导入数字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的优质产业,开展产业驻村行动,跟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产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共同发展,形成联农带农发展长效机制。(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投促中心)。 

  五、具体工作任务 

  (一)开展资源潜力调查。以苏木镇为单位,全面调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牧区建设用地复垦、矿区生态修复、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质量提升等土地后备资源潜力,并结合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对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气候条件、灌排设施、植物生长等情况进行普查,同步调查农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各项用地需求,以及苏木镇、嘎查村执行能力和群众意愿。在潜力调查和需求分析基础上,分别建立旗、苏木镇级项目储备库。开展全域整治的苏木镇、嘎查村应当资金有保障、后备资源有潜力,区域优势明显,资源禀赋突出,产业发展有需求、群众意愿强烈,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健全,工作基础好。要合理确定工程项目区和整治类型,原则上以一个苏木镇为单元,也可以是一个或毗邻的几个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组成工程项目区域(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22731日前)。 

  (二)建立旗级项目储备库。各苏木镇7月底前要结合当地实际和资源禀赋,以正在实施和拟实施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为基础,深挖潜力,策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上报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将符合工程建设条件的项目,纳入旗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储备库,储备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下一年项目实施提供项目支持,为引进社会资本提供充足项目储备。旗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建设局、文旅局、供电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等相关单位要以项目库为要素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项目并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拟实施的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建立项目实施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2831日前)。 

  (三)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应编制村庄规划,加强多规融合和规划引导,通过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划定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区,对各类用地的规模数量、空间布局做出合理安排,并强化工程区域整体风貌和景观设计。苏木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组织管理、项目安排、实施时序、资金估算和投资来源以及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行政村具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可优先安排。各苏木镇要结合实际加大力度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202210月底前全面完成编制任务(牵头领导:李志武;牵头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221031日前)。 

  (四)组织项目实施。纳入储备库中的试点项目,由旗国有公司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申请立项,根据批复的立项材料,旗国有公司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实施方案,并统筹推进项目实施,涉及工程建设内容部分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开展子项目规划设计和工程预算等,并按计划组织项目工程招投标、施工及竣工验收、指标报备入库等工作。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及招投标有关规定,按项目区予以整体招标和施工,也可以按子项目分别招标和施工。鼓励村民自建,对农田整治、植树造林、农村道路建设等技术要求低的简易工程,鼓励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当地农民进行工程施工(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旗国有公司;完成时限:20251031日前)。 

  (五)项目验收入库。工程建设期从工程整体立项至整体验收完成,一般为3年,不超过5年。整治区域内子项目完工后,各相关部门按各自验收程序及时组织验收,并将产生的各类用地指标按相关程序纳入储备库。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各类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村庄建设和农村发展用地需求,仍有节余的,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规定使用(牵头领导:张伟雄;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51231日前)。 

  (六)项目后期管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要切实落实好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土地整治类项目后期管护不少于3年,各苏木镇和相关部门要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等工作,做好项目的移交、管护协议签订和管护巡查等工作,建立项目管护基金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确保复垦、开垦和实施提质改造后的地块不出现弃耕丢荒、“非农化”“非粮化”和非法占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现象,做到可持续、可维护,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牵头领导:张栋梁;牵头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移交后常态化开展)。 

  六、政策要求 

  (一)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严格划定“三区三线”,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确保整治区域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做到旗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耕地保护目标不减少。 

  (二)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确需对整治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必须确保整治区域内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调整方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予以实施,整治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及时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三)释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红利。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重点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争取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全区范围内流转使用。坚持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补充耕地主要途径,整治后的补充耕地指标争取在全国范围内跨省调剂使用。 

  (四)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资金直接投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引入社会资本(积极引导有经验、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等方式,加大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投入。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融资模式创新,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提供长期信贷支持。支持政府国有公司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为增强融资能力,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产生的土地指标收益和经营性收入,可按约定作为收益来源。 

  七、推进步骤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新的工作,采取边探索边评估,边评估边总结的方式,在推进试点基础上,每半年对整个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及时归纳经验教训,逐步形成完整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政策体系,全面进行推广应用。 

  启动申报阶段(202271日至20221031日):加快推进全旗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20229月前完成白泥井镇侯家营子村、恩格贝镇蒲圪卜村、风水梁镇王家壕村、树林召镇林原村、中和西镇南伙房村等村以及废弃砖瓦窑所在村的村庄规划法定审核,作为项目规划设计的基础遵循。同时,10月底前完成全旗废弃砖瓦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编制、立项申请;10月底完成白泥井镇侯家营子村、恩格贝镇蒲圪卜村、风水梁镇王家壕村、树林召镇林原村、中和西镇南伙房村等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试点申报和规划设计工作。 

  具体实施阶段(2022111日至20231231日):对废弃砖瓦窑逐步进行拆除、清理,整理为农用地。对白泥井镇侯家营子村、恩格贝镇蒲圪卜村、风水梁镇王家壕村、树林召镇林原村、中和西镇南伙房村等逐步进行改造、拆除,整理恢复成为连片农用地;同时启动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安置区等中心功能区的建设。选择2个以上苏木镇所有嘎查村申报试点,扩大试点成果。 

  总结推广阶段(202411日至20241231日):综合已实施试点苏木镇的工作经验,推广试点经验,选择5个以上苏木镇所有嘎查村,全面普及试点,村容镇貌明显提升,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巩固提升阶段(202511日以后):全旗所有苏木镇嘎查村全面开展村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生态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土地连片经营、产业基础初步形成,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达拉特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各苏木镇、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职责,细化制定本单位、本领域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相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统筹各部门、各类项目和资金,整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修复、乡村文化旅游、卫生医疗康养、电力、通讯、燃气等相关涉农资金、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所得收益和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综合收益以及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残留土石料销售收入等,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为平台,实现项目整体推进、资金集中扶持、政策统一供给、要素集聚发力,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通过项目实施反哺当地农村。 

  ()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各苏木镇各部门,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建立领导干部工程项目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对项目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边实施、边总结、边研究、边完善”的思路,逐步配套出台适应本地实际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筹措、实施管理、奖惩措施、要素保障、收益分配等政策,持续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加强实施监管。各苏木镇各部门加强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保质保量、不走偏。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观、占用耕地搞“非农化”“非粮化”、破坏乡村风貌等,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工程不离谱、不走偏,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采取树立典型、经验交流、媒体报道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名词解释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农用地(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农用地(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残次林地:主要是指已经计入历史的天然林和人工种植的林地,由于各种自然原因、人类行为破坏导致该林地中的树木生长情况出现差异,导致整体覆盖率减少,形成疏林或植物与病虫害结合的无林地。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的土地,如果园等。 

  可调整土地:可调整地类指的是一种宗地状态,指除生态退耕以外,因农业结构调整原因,将耕地改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包括:可调整果园、可调整茶园、可调整其他园地、可调整有林地、可调整其他林地(耕地改为未成林地、苗圃)、可调整人工牧草地和可调整坑塘水面。该地类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中有单独标注(一般标注为工程恢复)。 

  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低效建设用地:是指布局散乱、设施落后、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建设用地,包括低效产业用地(含工业、仓储、物流、科研等用途)、低效商业用地、旧城用地、旧村用地和其他低效用地等五类。 

  四好农村路: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201434日提出的。习近平指出,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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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预览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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