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2-3315575 发文字号: 达市监字〔2022〕218号 成文日期: 2022-11-22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安全 公开日期: 2022-11-22
概  述: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责任。年初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旗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在全委会报告...

达拉特旗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22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责任。年初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旗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在全委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食品安全工作指标纳入信息化考评系统,列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之一,通过月报进度、年底上传凭证、指标赋分打分的方式进行督查督办。旗委、政府多次召开党委会、政府常务会、食药安委会调度食品安全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旗委书记、政府旗长、分管副旗长多次深入农贸市场、超市、酒店实地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全旗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强化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制定印发《达拉特旗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部署了本年度重点工作,强化成员单位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及时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联合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粮食质量安全、食用农畜产品安全、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等多项执法检查。

  (三)全面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形成食品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59家。其中A级2家,B级54家,C级3家,D级0家,年度检查频次数量119次。完成风险等级评定小作坊173家,其中A级0家,B级71家,C级99家,D级3家,年度检查频次数量777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现已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8家,发现问题215条,全部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开展“中秋节”天价月饼专项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2家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4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处,下达责令改正12次。二是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将元旦春节、学校开学季、重大活动开展期间等时间段列为重点时段,将小饭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及其周边作为重点监管区域。重点对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执行情况、贮藏和销售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多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三是扎实推进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制定了“日用食品天天检”保障老百姓“菜篮子”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全面推进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实验室”建设。实现农贸市场6批次/日,益尚客3批次/日的检测频率。四是以座谈会的形式,了解食品相关市场主体具体诉求。组织召开了食品领域“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企业座谈会。邀请餐饮、食品流通、食品生产等行业经营者20余户。通过交流座谈,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对与会企业提出的部分问题一一进行回应,对暂时无法回复的问题,登记造册,后续持续推进解决,同时,通过座谈会,搜集到许多好的建议与意见。五是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重点对投诉举报量大、舆情反映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排查。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风险排查,突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强化涉老食品、校园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隐患排查。六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夜查专项工作。为弥补夜间监督检查力量薄弱的短板,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夜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派出10个夜查组,针对烧烤滩、KTV、夜市等场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43项,责令整改34家,查封3家,责令停业1家,违法行为准备立案调查17家。七是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对我旗200家药店、33家母婴店、35家大中型超市、244家小型超市等重点区域实施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了特殊食品经营者台账,抽查检查率100%。以张贴海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多种形式,向经营者、消费者宣传特殊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特殊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八是常态化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工作。积极与重大活动承办单位对接,入驻餐饮后厨,紧盯食品原材料采购到入口全过程,截止目前,共承担人大、政协会议等重大活动餐饮保障工作8次,保障用餐人员2.5万人次。九是积极完成“包保”前期基础工作。全面梳理了我旗包保干部人数、职务,建立了包保干部台账;梳理了自治区反馈的包保主体台账,对包保主体按照标准进行定级汇总,形成包保主体台账;按照辖区,初步完成了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的匹配工作,形成了包保责任清单;组织召开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两个责任’工作协调会”,进行了充分沟通,全面深入解读了当前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

  (四)进口冷链专班有序运行。一是以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冷库、水果店为重点,重点围绕进货查验记录、进口冷链食品进出货台账、“24小时提前报备”、进口冷链食品“五专、五票”、进口水果“三专、三证、四不”要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应检尽检”、“应消尽消”、“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等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要求做到“不漏一处,不漏一库”,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约450户次。二是组织进口冷链食品专班组织成员单位、冷链食品经营户、水果经营户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实操演示会2次。模拟农贸市场某冷库核酸检测阳性,从疫情响应、疫情上报、应急处置等多环节多场景进行演练,共划分十个演练场景。三是组织了监管人员、重点人群对《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工作方案》、《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战手册》、《实战手册2.0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进行集中学习32余次,参与人数640余人次。

  (五)实施示范创建引领行动。承办“全市智能化监管及流动餐馆监管现场观摩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到我旗参会,观摩了我旗智能化监管系统及流动餐馆。全面展示了我旗该方面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将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截至目前,我旗智慧监管系统共安装256家,安装摄像头1619台,和内蒙古风控平台对接数据100家。45家流动餐馆,全部完成了升级打造并备案登记,将“4D标准化厨房”成功推动至流动餐馆监督管理。

  二、2023年工作安排

  (—)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继续加强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旗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组织开展全旗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工作;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加强畜产品源头监管。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旗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加强对上市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杜绝病害肉流向农村市场。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控制,特别要加强超标使用随意添加行为的监管;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流入市场的食品安全;六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

  (五)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二是督促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朔、封存报告和销售台账制度;三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检,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朔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经销售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四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

  (六)抓好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一是严格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卫生许可准入制度;二是严格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登记;三是严格实施学校、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制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环节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抓好药品安全工作。重点抓好药品流通环节、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卫健部门要抓好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好各种记录,严格规范管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做到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