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2-3320848 | 发文字号: | 达政办函〔2022〕51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10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 公开日期: | 2022-11-21 |
概 述: | 树林召镇,各街道办事处,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树林召镇,各街道办事处,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内财建〔2021〕4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通知》(内建城〔2021〕94号)要求,为积极配合全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成立达拉特旗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小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常务副组长:李志武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王海峰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岳 博 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晨刚 树林召镇镇长
白晓燕 昭君街道党工委书记
贾 军 工业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建文 西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郝建忠 锡尼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建清 白塔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志恒 平原街道党工委书记
田伊丰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郭雪峰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薛海林 旗财政局局长
王 峰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石夜明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永平 旗水利局局长
张建国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姬 智 旗司法局局长
贾贵斌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赵东明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清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乌宁其 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京勇 旗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田伊丰兼任,负责按照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各项日常事务,指导、监督、协调、调度树林召镇、各街道、旗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海绵城市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专题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调整的,接任者自动承担相应工作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重大项目实施计划;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有关规定做好海绵城市各类项目可研审核、立项和初设批复等工作。
(二)旗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做好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筹措及预算计划安排,加强对各级财政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配合住建部门明确资金实施方案并制定年度计划;加大公共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长效投入机制。配合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政策。
(三)旗自然资源局。配合住建局结合我旗的常年气候特点,城区现状,周边河流水系及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研究拟定编制海绵城市规划的基本思路和规划应落实的主要内容。负责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时,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加强海绵城市与地下空间、城市防洪、排水防涝、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的衔接,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和安全;将海绵城市关键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更加注重城市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目标和技术要求纳入规划选址意见书、出让用地规划条件、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方案设计及审查、规划验收等审批管理,更加注重在建设工程全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有效落实城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做好“蓝线”“绿线”划定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技术研究、指导和指标落实;配合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政策。
(四)旗生态环境局。监督、指导环评、环保专项验收等环节中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的审查工作;探索城市面源污染监控、评估、削减等机制、标准和方法;制定水污染控制与整治方案,负责对各水体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负责水污染防控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控制,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提供相关环境监测数据。
(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指导并管理全旗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研究拟定海绵城市规划,牵头组织编制全旗海绵城市实施方案,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负责项目进度调度工作;统筹指导海绵城市监测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排水防涝整体工作,监督指导镇区内开展城市内涝风险点及风险区调查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并监督实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统筹推进污水提质增效工作;统筹建设城市雨水、市政再生水等设施。
(六)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住建部门移送的排水管网、公建、住宅小区、公园绿地等涉及海绵城市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七)旗水利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水利部门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标准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及洪水调度等工作中;负责水利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所辖河道水位、水量的合理联动调度;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保护修复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自然水体,合理确定城市水系的保护与改造方案,使其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全力配合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政策制定。
(八)旗司法局。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对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九)旗政务服务局。探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整合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关联事项,实行一口告知、综合收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工作。
(十)旗气象局。负责提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所需的相关气象资料;监测分析降雨特点,研究暴雨雨型,编制长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建立城市暴雨监测预警体系,服务海绵城市建设;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给气象部门的其它相关工作。
(十一)旗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会同专业部门开展城市防汛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维护管理既有公共建筑和小区内相关海绵城市设施,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设施维护的要求;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宣传。
(十三)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园林绿化部分相关技术标准的推行,指导实施分区绿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四)树林召镇、各街道。积极配合全旗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相关监督工作。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