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2-3328617 | 发文字号: | 达政函〔2022〕714号 | 成文日期: | 2022-12-20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信息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 公开日期: | 2022-12-26 |
概 述: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旗国...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旗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上级部门工作方针政策部署,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统筹城乡用地,优化供应结构,保障民生用地,全面围绕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对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宏观调控中的阀门作用,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促进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二、供应计划编制的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土地供应计划要合理确定供地总量,严格控制居住用地,保证工业园区土地供应计划指标的相对稳定。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对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进行适度调整。
(二)布局合理、优化配置原则。通过建立建设用地增量供应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存量土地利用状况相挂钩的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盘活、消化存量用地,提高利用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减少建设用地的新增量。土地供应计划要考虑环境保护与工业发展的动态平衡,在土地供应的布局上要与城市规划的实施相协调,力争先做环境后开发,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力争实现国有土地收益最大化。
(三)宏观调控与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相结合的原则。编制土地供应计划要根据市场调研结果与政府的指导政策相结合。要对近几年土地供应和需求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今后几年土地的需求量、需求的层面结构进行预测,还要充分考虑总体规划和政府在供地上的指导性方针政策。
(四)可行性原则。在供地计划中所推出的地块要分布合理、价格合适,要充分考虑社会各个层面对土地的需求,兼顾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基础设施项目和批而未供等存量土地要优先考虑。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科学安排2022年度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及方式;
(二)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房地产用地供应量,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三)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保障对外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以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发展结构转变为重点,优先保证区域优势产业、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创新用地、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土地供应;
(五)引导项目进园区,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升级,重点支持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推动园区产业发展;
(六)注重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发展,集约节约用地,统筹兼顾,供需平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盘活、消化存量用地,提高利用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减少建设用地的新增量。
五、时间安排
(一)发布通知阶段(2022年12月20日前);
(二)收集、整理、报送资料阶段(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10日)(含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
(三)计划编制、征求意见、报批阶段(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1日);
(四)公布供应计划(2022年3月1日前)。
六、任务分工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旗自然资源局牵头,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信和科技局、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房产管理中心等部门积极配合。政府办负责计划编制协调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发改委负责计划供地的产业政策、重点投资等相关内容在计划编制中的有效落实等工作;工信和科技局负责预测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并提供编制计划所需资料;财政局和税务局负责项目用地资金宏观调控、土地成本的收支监管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房产管理中心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等用地资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副旗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协调解决编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资料报送,务必及时准确。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将有关资料务必于2023年1月5日前报送到自然资源局,所报送资料要科学合理,既要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又要做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同时要优先考虑保障性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用地、支柱产业用地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按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本)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限制开发区域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指导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27号)标准执行。具体资料要求如下:
(1)提供计划期本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和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方式、宗地等。
(2)提供计划期本行业、本领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等;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的基本信息等。
(3)提供计划期对供应计划安排的建议,包括:计划期的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等。
(4)提供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