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平原街道关于东源新村小区车库水淹问题核查办理情况说明的函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3-3338461 | 发文字号: | 达平办函〔2023〕3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发文机关: | 平原街道办事处 | 信息分类: | 其他;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3-02-14 |
概 述: | 达平办函〔2023〕37号 平原街道关于东源新村小区车库水淹问... |
达平办函〔2023〕37号
平原街道关于东源新村小区车库水淹问题核查办理情况说明的函
鄂尔多斯市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
一、诉求内容
达旗东源新村冯女士来电求助:24号楼14号车库水淹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实,来电人反映问题不属实。收到来电人反映问题后,东源社区网格员第一时间与来电人进行了联系沟通了解具体情况。经核查,冯女士表示因丈夫醉酒误拨打了热线电话,向热线反映问题不符合实际,24号楼14号车库内不存在水淹问题。根据以上情况,特申请不计入考核处理,望批准。
三、回复情况
以上情况,均已与来电人核实情况,来电人也表示满意。
达拉特旗平原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