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举办2023年达拉特旗青少年校园足球系列竞赛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3-3366756 发文字号: 达教体函〔2023〕170号 成文日期: 2023-03-17
发文机关: 教育体育局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业务工作;义务教育 公开日期: 2023-03-24
概  述:   关于举办2023年达拉特旗青少年校园足球系列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作会议精神,...

关于举办2023年达拉特旗青少年校园足球系列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关于举办2023年达拉特旗青少年校园足球系列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完善的足球竞赛体系,推动我旗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体育局校园足球赛事安排,结合我旗校园足球工作,决定举办2023年达拉特旗青少年校园足球系列比赛活动。请各学校积极准备,届时参加。

 

附件1:2023年达拉特旗青少年校园足球系列竞赛活动规程                               

                          

 

 

   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

                                                     2023317        

 

 

 

 

附件1

2023年达拉特旗青少年校园足球

系列竞赛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

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达拉特旗第七小学

达拉特旗第十一小学

达拉特旗第十二中学

达拉特旗第八中学

达拉特旗电厂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选拔赛

2023年达拉特旗“旗长杯”校园足球选拔赛,参赛单位是参加2022年周末联赛淘汰赛的队伍,以及2022年周末联赛小组赛各小组的第三名。(“市长杯”甲组参赛资格队伍除外)参赛学校如下:

男队:达拉特旗南园街学校    达拉特旗第十小学           达拉特旗第十三小学    达拉特旗响沙湾伏羲学校

达拉特旗第九小学      达拉特旗实验小学   

女队:达拉特旗第二小学      达拉特旗蒙古族学校

达拉特旗第五小学      达拉特旗第十二小学

达拉特响沙湾伏羲学校  达拉特旗响沙湾小学

 (二)精英赛

2023年达拉特旗“旗长杯”校园足球精英赛,参赛单位是获得获得“选拔赛”男子组前三名、女子组前二名,以及拥有“市长杯”甲组参赛资格的队伍。

(三)周末联赛

    2023年内蒙古校园足球周末联赛达拉特旗赛区,参赛单位是镇内各小学学校。

(四)第二届“黄河几字湾”杯少儿足球联赛。

(五)幼儿足球游戏嘉年华

2023年达拉特旗“娜荷芽杯”幼儿足球游戏嘉年华,参赛单位为镇内公立幼儿园。

(六)开展体育教学足球课(足球训练课)公开课活动。

(七)2023年达拉特旗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夏令营活动。

(八)“旗长杯”

2023年达拉特旗“旗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参赛单位为达拉特旗各中小学,分初中组、城镇小学组、乡镇小学组。(竞赛规程另行通知)

(九)达拉特旗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精英运动员外出冬训活动。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3月至12月。

地点:达拉特旗第七小学、达拉特旗第十一小学(选拔

赛、精英赛、“旗长杯”小学组)。

达拉特旗电厂幼儿园(幼儿足球游戏嘉年华)。

达拉特旗第十二中学(“旗长杯”初中组)。

以上未说明竞赛活动时间地点的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联赛主题

快乐足球 追逐梦想

六、比赛赛制及奖励

小学组比赛采用八人制赛制,选拔赛冠军将获得参加2023年鄂尔多斯市“市长杯”乙组的比赛资格。

幼儿园组比赛采用4人制比赛(无守门员)。

初中组比赛采用十一人制比赛。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数:初中组每队限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医1人及运动员20人;小学每队限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医1人及运动员15人; 幼儿园组每队限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医1人及运动员10人;

(二)、报名时间: 选拔赛320日截止(其余比赛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交运动员运动意外伤害险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全国学籍信息表,纸质报名表(盖章),免责声明书,电子版报名表、代表队名单(照片必须统一服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必须报名,逾期不予报名,联系人郝存霞,电话13847734845QQ邮箱975042078@qq.com

八、运动员资格

(一)代表学校参赛的队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在校生。

(二)比赛队员年龄:参加选拔赛、精英赛的运动员为201091日以后出生者,“旗长杯”城镇小学组的运动员为201191日以后出生者,参加周末联赛的运动员为201291日至131231日间出生者;“旗长杯”初中组参赛运动员为200891日以后出生者;幼儿园组参赛运动员为201791日以后出生者;旗长杯”乡镇小学组的运动员为20101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政治思想进步,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要有体检证明,学校留存)。

九、资格审核

(一)所有参赛运动队运动员的报名资格由旗教育局基础教育办进行审核。

(二)比赛监督在赛前联席会中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现场复核。

(三)参赛单位或个人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组委会应该停止其参赛资格,同时报教育体育局做出进一步处理。

十、竞赛办法

(一)达拉特旗校园足球系列比赛分男子组和女子组。

(二)比赛采用赛会制,比赛实行单循环赛,积分与排名同周末联赛。

比赛队员入场方式同周末联赛,请参赛队准备好校旗。

十一、比赛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初中组比赛采用十一人赛制,使用5号比赛用球。小学组比赛采用八人赛制,使用4号比赛用球。幼儿园比赛采用4人制比赛(无守门员),使用3号比赛用球。男子组增加运球趣味游戏,女子组增加踢准趣味游戏。

(四)全场比赛时间

初中男子组比赛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初中女子组比赛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小学男子组比赛全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小学女子组比赛全场比赛时间为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幼儿园比赛全场比赛时间24分钟分四节完成,上下半时各二节,每节6分钟,每节中途休息不超过3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每场比赛开始前20分钟,各队必须向裁判员提交本队名单,名单内的运动员和相关人员才能在替补席就坐。

(五)初中组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9名可替换5名,分三次换完,中场换人不占次数。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上场;小学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8名,替补运动员7名可替换7名,分三次换完,中场换人不占次数。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上场;。

(六)参加比赛的同一名运动员:

1.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者,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终止该名队员参加比赛的权利。

(七)比赛装备

1. 各参赛队必须准备好队旗,进行交换仪式。每队必须准备至少两套不同颜色(深、浅)比赛服装,守门员运动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运动员护袜颜色必须统一,如有紧身裤,颜色必须与短裤主色一致,不得佩戴裁判员认定的可能造成伤害的各种饰物及框架眼镜。

2.比赛服的号码必须与运动员报名单所填号码相符。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号码不清及印有0号的运动员均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3.场上运动员比赛用鞋为胶钉足球鞋,并佩戴护腿板,由护袜全部包住,否则不予参赛。

4.如比赛服装不符合上述要求,比赛监督应要求运动队按规定更换或调整,如运动队不执行要求,比赛监督应报赛区组委会,赛区组委会可依照本规程有关退出比赛的条款进行处理。

(八)技术区内每次只能有1人起立指挥比赛。

(九)参赛运动队执行握手程序,比赛后,双方球队应在队长的带领下,列队面对技术区前集体行礼致谢。

(十)比赛中断

若由于天气、场地因素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比赛中断,等待比赛条件恢复后继续进行,但暂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裁判应宣布本场比赛中断,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在24小时内选择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的时间。

(十一)比赛取消

由于天气、场地因素或其它原因而造成比赛不能准时开始,应采取以下措施:

1.推迟开球,等待比赛条件恢复后开始比赛,但推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裁判应宣布本场比赛取消。

2.在推迟开球的30分钟内,经裁判员与比赛监督商议,认定可以比赛,比赛双方应服从裁判员的指令,开始比赛。

(十二)退出比赛

未得到组委会许可,经比赛监督认定,组委会核实后,参赛运动队发生以下行为将被认定为退出比赛:

1.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比赛; 

2.比赛过程中拒绝继续进行比赛;

3.在比赛结束前离开比赛场地。

(十三)如果运动队被认定退出比赛,将承担以下全部责任:

1.取消退赛运动队本次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取消其他运动队与该运动队比赛产生的积分、进球、失球;

2.报资格审查委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十二、争议与仲裁

(一)运动队之间出现有关报名运动员参赛资格的争议,暂不允许该运动员参加比赛,待争议解决后方可参赛。

(二)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组委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三、经费保障

所有比赛和活动经费,使用上级部门拨付的满天星训练营经费,经费用于裁判员装备、运动员服装、比赛器材等。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