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超采区2023年度巩固治理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3-3374952 发文字号: 达政办发〔2023〕21号 成文日期: 2023-03-17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乡村振兴 公开日期: 2023-03-28
概  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超采区2023年度巩固治理任务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3-28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四水四定”新时代治水思路,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与利用,进一步加强超采区巩固治理,按照《达拉特旗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工作方案》、《达拉特旗解放滩小型松散岩类孔隙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自评估报告》、《达旗树林召小型松散岩类孔隙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自评估报告》、《达拉特旗旗白泥井中型松散岩类孔隙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自评估报告》工作要求,结合我旗超采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扎实推进超采区治理 

  (一)停止审批建设项目。在超采区内,停止审批建设项目,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对超采区种养殖等项目建设实行“三个严禁”最严格审批,即严禁利用地下水种植土豆、苜蓿、水稻等高耗水农作物种植,严禁新增种养殖取用地下水农业项目建设,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取用地下水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农牧局、发改委、工信局、水利局、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配合单位: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农牧业执法大队、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3430日前,长期坚持) 

  (二)深入落实限水种植。对超采区各重点区域实行限水种植2000亩,该区域原则由国企对农牧民的耕地进行流转,种植耐旱、需水量低、高回报、高补贴的农作物,对范围内所有机电井安装井电双控设施,亩均用水量控制在80立方米以下。(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各大国企(另定);配合单位:水利局、农牧局、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3415日前) 

  (三)严格机电井上电复核。机电井上电进行现场复核、联审签批。各苏木镇、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供电公司按照职能对农业灌溉机电井上电符合性进行现场复核、联审签批,确保灌溉面积、机电井总数稳定。(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其他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对所有涉农种养殖企业(大户)必须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对合理农灌井纳入水资源管理,以社为单位至少在机电井安装5处计量设施。以平均值作为其他机电井的率定参数,核定取水量。(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水利局、达拉特旗广汇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农牧业执法大队、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3430日前) 

  (五)推行高效节水灌溉。全旗范围内推广实施膜下滴灌、浅埋式滴灌、喷改滴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制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长效运行管理办法,并对农牧民滴灌设施进行节水补贴。同时在超采区及周边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万亩以上,其中在树林召超采区及周边实施3000亩;在解放滩超采区及周边实施30000亩;在白泥井超采区及周边实施10000亩。(责任单位:农牧局、财政局;配合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吉格斯太镇;完成时限:2023730日前,长期坚持) 

  (六)加快实施补水工程。在白泥井超采区利用黄河水生态补水指标实施补水工程;利用黄河水替代地下水进行灌溉,实施白泥井、吉格斯太管道铺设工程。(责任单位: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配合单位:水利局;完成时限:2023430日前) 

  二、严格排查问题整治 

  (一)落实排查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旗、镇、村、机电井管理员四级管理网络职责,分级管理,对超采区内的水源井进行全面摸排。为严格控制水源井数量和取水量,组织各苏木镇摸排取用水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不符合取水政策规定的取水水源井停电、封闭。(责任单位:水利局、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配合单位: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农牧业执法大队、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3410日前完成井管理员四级管理网络建立;2023430日前苏木镇完成辖区内水源井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2023930日前完成不合规取水井整改。) 

  (二)打击违规取水。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违规打井、违法取用水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未经批准且屡禁不止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按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其取水量,无限额计征水资源税,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农牧业执法大队;配合单位:水利局;完成时限: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治违规灌溉。加强日常对违规灌溉行为巡查力度,对批小灌大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超采区及周边范围内擅自开垦林地、草地、河道等非耕地的行为进行细致摸排、严格管控,对违规扩灌行为不予配置水资源,并采取断电、封井等管控措施。(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农牧业执法大队、供电公司;完成时限: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三、巩固拓展治理成效 

  (一)大力推广低耗水作物。农牧局在各超采区及周边区域推广种植贝贝南瓜、西瓜、豆子、麻子、葵花等低耗水作物,尤其在白泥井超采区及周边区域推广种植5000亩,在树林召超采区及周边区域推广种植3000亩,在解放滩超采区及周边区域推广种植3000亩。同时在各超采区耕地推广0.5万亩保水剂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农牧局、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蒙禾公司;配合单位:其他乡镇;完成时限:2023430日前) 

  (二)适时增加人工降雨。适当进行人工增雨,有效地增加农田用水、人蓄用水、生态补水。(责任单位:气象局;配合单位:各苏木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争取生态补水指标。白泥井镇要加强实施白泥井镇生态补水,利用季节性水源实施母哈日沟和东柳沟消冰水、雨洪水补充候家营子水库蓄水。(责任单位:白泥井镇;配合单位:水利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1231日前) 

  (四)优化再生水配置。对城区绿化用水的水源进行置换,有计划封闭城区绿化用水井,绿化用水置换为东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和达拉特发电厂复用水,未覆盖中水管网绿化的水源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待中水管网建成接通后封闭剩余的绿化水源井。(责任单位:住建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水利局、农牧业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3531日前完成210国道以西部分水源置换和取水许可手续办理) 

  (五)推广实施水价改革。为实现对超定额用水的限制作用,坚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基本用水原则,发改委要联合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内蒙古丝绸之路供水公司推广实施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改革。(责任单位:发改委;配合单位: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内蒙古丝绸之路供水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31031日前) 

  (六)更新维护自来水管网。持续对城区自来水管网及时维修和更新改造,将自来水管网漏损率稳定在9.5%以内。(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内蒙古丝绸之路供水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31231日前) 

  (七)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年内开展节水宣传活动3次以上,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重点对种养殖大户宣传引导,提高节水意识,拓宽节水思路。(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配合单位:水利局、司法局、各苏木镇;完成时限:20231231日前) 

  (八)稳步减少水源地取水。将展旦召水源地供东胜区水量减少至1万立方米以内,待引黄供水工程启动后,全面停止供水。对罕台川、西柳沟水源地进行限量供水,罕台川水源地供水量减少至1.3万立方米以内,西柳沟水源地供水量减少至1.0万立方米以内,直至水源地水位回升稳定后解除。(责任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展旦召苏木;完成时限:20231231日前) 

  (九)深入实施超采区评估。对超采区压采后的水量和水位作出评估,为全面了解超采区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建立相对科学的超采区管理评估体系、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和地下水管理以及为下一步超采区压采工作验收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各苏木镇、各部门、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31231日前) 

  四、加强组织统筹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办对全旗地下水超采区2023年度巩固任务负总责,统筹调度、督查指导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负总责,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推进计划,同时协调各配合单位,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配合单位主要领导要紧盯任务、细化目标、推动落实,由专人负责配合好各牵头单位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狠抓工作落实。政府办督查室要将重点工作任务作为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程跟踪督查,定期督导,及时向政府反馈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实施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达拉特旗地下水超采区2023年度巩固治理工作任务清单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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