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4-3556593 | 发文字号: | 达自然资发〔2024〕7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15 |
发文机关: | 自然资源局 | 信息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4-01-15 |
概 述: | 各办、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 |
各办、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达拉特旗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办发〔2023〕7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
随机抽查对象为2024年度获得许可的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二、机抽查项目
达拉特旗煤炭领域与非煤领域超层越界和安全生产检查。
三、随机抽查要求
1.按照全覆盖原则,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主体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指诚信守法的信用主体,B级为轻微失信的信用主体,C级为一般失信的信用主体,D级为严重失信的信用主体。抽查事项清单类别分类抽查,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抽查比例、通过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对象至少1个)。
2.具体检查内容(行政许可执行情况)由局责任科室以清单形式提出。
3.事项抽查工作由局执法大队牵头,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中心配合。
4.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内市场主体的5%,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5.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执法大队审查汇总,并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后,由局办公室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四、检查人员组成
1.检查人员:每个事项清单的检查由随机抽中的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1名。抽查事项需要外请专业技术支持的,由责任科室提出并负责联系具体人员,报局领导审批。
2.产生办法:执法人员从局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抽中的执法人员可包含抽查事项业务负责人。
五、检查方法步骤
1.工作准备:检查工作由随机抽中的执法第一人为主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集中组织检查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向检查对象发出检查通知。
2.实施检查:检查工作实施中,应向检查对象出示工作证件,说明检查事项及其依据,告知权利义务。采取现场检查为主,现场检查与书面资料相结合方法,按照检查对象逐个开展以现场核实为主要方式的检查方法,及时准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作相应的检查文书或者记录。
3.成果提交:根据检查情况结果,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自然资源管理违法行为,执法大队要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对于行政处罚结果要在旗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有关责任科室应当对随机抽查成果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涉及检查对象提出异议且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的,应当进行复查。检查情况和检查成果依法公开。
六、相关要求
1.检查组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财经制度,食宿及交通费用科室自理。
2.检查重点以2023年度发生的行为为主,检查中发现或其它途径获得违法线索的,可以延伸检查或扩大检查范围。在6个月内已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对其检查成果进行审查后可以引用。
3.要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4.实施时间2024年度。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检查单位名称 |
检查 项目 名称 |
序号 |
检查单位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
偷挖盗采 越界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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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达拉特旗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办发〔2023〕70号) |
全面排查煤炭领域与非煤炭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偷挖盗采、越界开采、破坏性采矿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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