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关于达拉特旗蒙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杭盖沟煤矿施工队工人宿舍临时用地的批复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4-3584770 | 发文字号: | 达自然资函〔2024〕17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文机关: | 自然资源局 | 信息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4-03-08 |
概 述: |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蒙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达拉特旗蒙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杭盖沟煤矿施工队工人宿舍... |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蒙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达拉特旗蒙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杭盖沟煤矿施工队工人宿舍临时用地请示》我局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项目临时使用风水梁镇石匠窑村集体土地0.506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各分区建设面积不得超出土地复垦规划图确定的面积。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8个月,自批准之日计算。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需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并根据复垦方案进行复垦,按要求完成复垦还地工作。为规范使用临时用地,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分工协作,部门联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严格临时用地日常监管,请辖区执法部门加强临时用地动态巡查日常执法监管,督促用地单位规范使用临时用地。
附件:界址点成果表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7日
(联系人:何巍 联系电话:15374993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