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领导班子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4-3655025 发文字号: 达政发〔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02-04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 公开日期: 2024-02-12
概  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人民政...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领导班子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2-12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领导班子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领导班子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     

  一、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王小平安全生产职责。旗人民政府旗长是全旗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7项职责,通过贯彻落实、统筹协调、建章立制等措施,加强全旗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旗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并定期考核,指导督促政府领导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全旗安全生产工作; 

  (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尚振飞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全面落实6项职责,做好全旗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旗长统筹推进全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适时组织召开旗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四)组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五)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三、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张伟雄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6项职责,认真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四、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闫学军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6项职责,认真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五、旗政府副旗长阿木尔布拉格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6项职责,认真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六、旗政府副旗长张栋梁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6项职责,认真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七、旗政府副旗长李鹏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6项职责,认真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八、旗政府副旗长白晓燕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6项职责,认真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九、旗政府副旗长师光远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6项职责,认真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十、旗政府副旗长宿廷安全生产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6项职责,认真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依法组织或者参与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附件:2024年度旗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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