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4-3725695 | 发文字号: | 达政发〔2024〕7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9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信息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乡村振兴;生态环境 | 公开日期: | 2024-10-07 |
概 述: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随文印发你们,...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随文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以达拉特旗林草湿荒资源现状为基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通过精施239.24万亩森林和68.8万亩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一步扩增全旗林草资源总量和提高质量,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改善达拉特旗生态环境,使全旗生态版图向“深绿”持续迈进,巩固提升达拉特旗的绿色屏障,为筑牢筑稳内蒙古以及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达拉特旗新贡献。
二、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3年,即2024年—2026年。
管护期:退化林修复管护期3年,围栏封育管护期5年。
三、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1.2024年完成“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143.1万亩。其中:退化林修复6.8万亩、中幼林抚育17万亩、灌木平茬96.3万亩、低质低效乔木林改造2万亩、草原平茬复壮1万亩、围栏封育20万亩。
2.2025年完成“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119.39万亩。其中:退化林修复2.16万亩、中幼林抚育9.36万亩、灌木平茬83.49万亩、草原平茬复壮1.38万亩、围栏封育23万亩。
3.2026年完成“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45.55万亩。其中:退化林修复3.77万亩、中幼林抚育18.36万亩、草原平茬复壮2.42万亩、围栏封育21万亩。
四、项目进度安排
2024年7月—8月:进行现地调查,落实项目地块,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上报数据等前期工作。
2024年9月—10月: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业设计编制、签订相关合同,做好待进场工作。
2024年11月—2025年7月:完成退化林修复、中幼林抚育、灌木平茬、围栏封育、草原改良及湿地生态修复等工作。
2025年8月,开始项目自查工作,项目竣工之后申请竣工验收。
管护期为自作业区补植补播、植苗种草后开始计算,退化林修复管护期3年。
(2025年和2026年任务依据2024年任务时间安排顺延)
五、项目建设内容
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目总规模为308.04万亩。其中:
1.退化林修复14.73万亩。结合《鄂尔多斯市森林经营方案》和退化林分状况,退化林修复以补植和促进复壮(平茬和修枝)措为主。
2.中幼林抚育44.72万亩。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开展适当的生长伐、补植、修剪、补水等抚育措施。
3.草原平茬复壮4.8万亩,围栏封育64万亩。对轻度退化草原,采取平茬复壮、围栏封育等措施,减少人为干扰破坏,使草原植被得到休养生息。
4.灌木平茬179.79万亩。对已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老化,灌丛杂乱,丛高矮化,枯竭枝条多,新发枝少,新梢长势弱,需要进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方式及时平茬更新复壮。
六、项目任务分解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达拉特旗境内,涉及中和西镇、恩格贝镇、昭君镇、展旦召苏木、树林召镇、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风水梁镇、中和西林场、白土梁林场等9个苏木镇和两个国营林场管辖范围。(详见附表)
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生态建设任务分配表
七、项目实施技术方案
(一)退化林修复技术方案
1.退化林界定标准。根据《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试行)》(2023)技术标准,符合下列特征之一,且难以自然恢复的可以界定为退化林。退化林修复类型为补植补播和促进复壮2种方式。
2.退化林修复方向。对于缺株断带严重,防护功能减弱,需补植补造的,原地安排补植补造,灌木补植面积比例不低于40%,乔木补植补造面积不低于30%。对不需要补植补造的,剩余资金用在裸露沙地的治理中,设置沙障、灌木造林面积灌不低于退化林修复任务的40%、乔木造林不低于30%。合理确定工作布局。根据各地区不同的资源禀赋、退化现状及工作基础等因素,重点对库布齐沙漠锁边林带区、库布齐沙漠东段区提质增效区、丘陵沟壑区和干旱硬粱区进行提质增效。
将退化林修复与林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对退化杨树林,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以文冠果为主的木本油料林,以苹果和梨为主的果树经济林以及针阔乔灌混交林或以柠条杨柴为主的饲草料林,对于水分条件较好的退化灌木林,可以补植沙棘等经济灌木。对老化灌木林实施平茬改造修复,发展灌木原料林基地。
3.退化林修复措施。根据本项目退化林作业区的自然条件、立地条件和林分密度、林龄、树种组成、生长状况等,综合确定退化林修复措施为补植补播、促进复壮和辅助措施。
4.退化林修复成效
乔木林:保留林木生长健壮,林分趋于稳定,更新苗木生长发育良好,树叶大小和色泽正常,无受损和病虫害现象,管护3年后郁闭度增加2-3百分点。
灌木林:林分趋于稳定,开始健康生长,覆盖度较修复前增加3-5个百分点,且补植灌木生长发育良好,色泽正常,无受损和病虫害现象。
(二)中幼林抚育技术方案
按照森林抚育规程要求,结合达拉特旗境内的护路林和防风固沙林特点,按照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森林经营方向进行抚育,对乔木林进行中幼林抚育,灌木平茬复壮的人工干预措施,改良森林的生长环境,对作业区林木实施有效的抚育管理措施,在增加森林覆盖率的基础上,优化目的树种的生存空间,加速林木生长,形成良好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抵御病虫害的能力,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提高森林的综合效益。
(三)灌木平茬(草原平茬)技术方案
治理区内灌木林在近年来未进行过更新复壮,已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老化,灌丛杂乱,丛高矮化,枯竭枝条多,新发枝少,新梢长势弱,需要进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方式及时平茬更新复壮。
1.抚育对象。平茬抚育措施对象为柠条、沙柳、杨柴和沙棘等灌木林。
2.平茬季节。平茬时间为11月下旬到次年3月,在林木休眠期进行。这一时期林木完全停止生长,积累大量营养物质集中于根部,根系处于冻土层,平茬时不会因用力摇拽而伤害根系,有利于春季萌发。
3.平茬要求及高度。每次平茬强度控制在50%上下,采取隔带平茬,平茬1带(行),保留1带(行),春季平茬完成后,可在当年冬季进行剩余带平茬。
平茬一般可在地表以上5-10厘米处截断,截口光滑,防止撕裂树皮,以免影响林木生长。平茬后要及时清理地面的枯枝落叶,去除林木有害生物及虫卵的寄生场所和火灾威胁。
将平茬产生的剩余物集中堆放,避免对正常林木及小班环境产生影响,随后运出林区进行综合利用。作业区平茬后产生的剩余物处理方法与修枝剩余物处理方法相同。平茬复壮后,既保持了森林的生态作用,又促进了林木的更新复壮。
灌木平茬技术方案可参照《退化林修复促进复壮技术方案》执行。
(四)工程围栏
在退化林、轻度退化草原自然恢复区,人工种草、草原改良项目区外围,划区轮牧区内部,起到封禁及隔断作用,促进草原的自然恢复及合理利用。
1.封育范围。在退化林、草原轻度退化区域,采取立柱+网片+刺丝机械围栏的封育措施,加强管护力度,防止牲畜侵入和人为干扰。
2.封育方式。全封。
3.封育年限。自然恢复区2年。
4.围栏设施建设标准。全部采用网围栏建设保护。围栏建设所用材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相关标准和建设质量要求执行,以保证围栏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八、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70号)文件管理要求,项目资金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资金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管、事后有效益的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管理。
1.绩效评价内容及方法。绩效评价内容包括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资金实际产出和政策实施效果。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政策、改进管理以及下一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2.项目成效。绩效目标包括与任务数量相对应的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
(1)数量指标。项目实施任务总规模为308.04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12.73万亩、中幼林抚育44.72万亩、灌木平茬179.79万亩、草原平茬复壮4.8万亩、草原围栏封育64万亩、低质低效乔木林改造2万亩。
(2)质量指标。补植成活率≥70%,3年后林木株数保存率≥65%,当年验收合格率≥90%,面积核实率≥100%,工程质量合 格率≥90%,林木良种使用率≥70%。
(3)时效指标。做好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规划任务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率≥90%,完成及时率≥90%,资金到位及时率≥90%,资金支付及时率≥90%。
(4)成本指标。总成本控制在预算合理范围内,严格管理,避免资金浪费,按年度将资金使计划落实到工程项目;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三专管理”,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定期接受财政、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项目成本严格按照投资标准。
3.效益指标
(1)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将保护修复达拉特旗林草荒面积308.04万亩,有效提高林草湿资源总量和质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林草湿生态系统防风固沙、固碳制氧、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生态效能。
(2)社会效益指标。吸纳带动项目所在地农牧民实现就近就业增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技术人员荒漠化治理和林草湿荒保护修复技术能力。
(3)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提高了区域森林植被覆盖率和林草植被盖度,增加森林蓄积和草原产草量,增加生物多样性,提升自然景观同时使项目区周边居民的收入逐步增加,推动鄂尔多斯市的经济发展。
4.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断提升,旗境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全旗畜牧业、沙产业、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以上。
九、运行机制
1.运营模式选择
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苏木镇人民政府、国营林场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合作社、工商个体户、农牧民自行组建个经济组织等多种模式实施,从而保障地方农牧民的最大收益,提高其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2.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为保障2024年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林草沙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中央财政项目顺利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明确各自职能。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协调对接、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年度建设计划和任务;组织作业设计评审,负责年度项目申报入库相关工作;督导苏木镇、国营林场开展项目建设和项目调度;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苏木镇人民政府、国营林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检查验收工作,将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工程纳入苏木镇林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
3.质量管理
苏木镇人民政府、国营林场要安排专职人员进行项目管理,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和指导,促进工程建设的进度,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实施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工程实施的技术管理水平和施工技术水平。严格项目验收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效益。
4.工程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施工合同制,竣工验收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的管理由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控制和完成。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施工完成后,需做好整理技术资料、绘制项目竣工图纸、决算、审计等工作。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对项目进行验收。
按照精细化管理,在实施项目全过程中实施闭环管理,提出“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管理方案,明确落地上图、监督检查、监测评估等管理环节。
项目建设执行合同制、合作社、工商个体户、农牧民自行组建个经济组织、招投标制等多种模式实施,从而保障地方农牧民的最大收益,提高其生态建设的积极性。采用合同制等以工代赈形式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60%。将“以补代造”、“以奖代投”、“先建后补”、“农牧民自建”等实施机制纳入到以工代赈范畴,采取合同制、委托建设制等多种形式支持农牧民个人和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度和受益度,并通过“一卡通”、报账制等多种方式支付项目资金。
工程建设要依据设计文件进行,建立工程质量保障机制,保证工程质量,不得随意降低和变更建设标准。遵从自然规律,遵守工程进度安排,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严把各项建设的施工质量关,提高工程实施质量。同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发改振兴〔2022〕1567号),在谋划和组织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含地方政府专项债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重点工程项目)过程中,参照《指导目录》提出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努力带动项目所在地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5.工程验收
旗林业和草原局和苏木镇人民政府、国营林场应在项目全部完成后联合组织综合验收工作。项目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项目实施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面积、数量、质量,检查项目档案的齐全性、完整性、系统性和规范性,梳理完善全套验收资料,出具验收意见,编制验收报告等。
6.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循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检查和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对不符合规定开支、违反财经纪律的,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管理体系优化
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审批,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加强协调监管,解决项目实施中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
苏木镇人民政府、国营林场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强化各自的管理职能,形成顺畅的管理体系,按照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全面承担组织、实施、监督的职责。把建设任务落实,把目标实现纳入各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考核,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抓好各项具体建设任务的落实。
九、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旗级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推进三北六期项目实施,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苏木镇人民政府落实各项责任,统一部署工作。进一步强化“林长制”抓防沙治沙负责制,压实责任,强化党政同责。苏木镇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将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扎实开展工程建设,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
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政策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林长制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通报制度,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加强林草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草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政策支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政策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拓宽投资渠道,建立持续稳定的以公共财政为主、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沙化土地治理投入机制,为促进沙区生态恢复提供有力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并持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出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各层面投资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林沙草产业开发、光伏治沙等,打破行业、地区、所有制界限,形成多元投资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新格局。强化生态用水保障。统筹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与以工代赈,吸纳农牧民参与防沙治沙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增强发展后劲,拓宽发展空间。
加强宣传引领。加强“三北”工程、防沙治沙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科学防治和生态保护意识。加强和提升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宣传引领工作。通过宣传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防沙治沙示范区、先进企业和个人,发挥榜样的激励、带动作用,激发防沙治沙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防沙治沙取得的成就、面临的形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引导全社会参与防沙治沙,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享、全民受益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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