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5年“暖春盛惠·达你所愿”促进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5-3780343 发文字号: 达政发〔2025〕11号 成文日期: 2025-02-26
发文机关: 政府办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 公开日期: 2025-03-05
概  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达拉特旗...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5年“暖春盛惠·达你所愿”促进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3-05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达拉特旗2025年“暖春盛惠·达你所愿”促进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达拉特旗2025年“春盛惠·达你所愿促进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文件精神,释放市场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提质扩容,聚焦促消费探索诚信兴商新形式,助力营造“诚信受益”的社会氛围,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方位扩大内需为导向,以促消费惠民生为重点,升级商品消费,创新消费场景,提振消费信心,多维度优化消费结构和环境,不断满足全旗居民消费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需求。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一)活动时间 

  活动定于202531日—2025430,由旗工信和科技局联合旗属国有企业达拉特旗京诚应收账款债权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发放现金补贴和债权凭证(以下简称“消费券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发放补贴资金500万元含现金补贴和消费券补贴)。补贴分批次、滚动式逐步发放消费券时效周期为3个月活动时间截止或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则本次活动停止。 

  本方案中政策按从优从高原则,可以与级已有相关政策叠加享受。 

  (二)活动范围 

  全旗商贸流通企业 

  、活动内容 

  (一)开展汽车大宗商品消费补贴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等文件要求,为大力提振消费,打造消费新增长点,进一步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计划安排财政资金500万元,用于购买新车消费补贴补贴共分为四档,具体如下: 

  1.购车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5万元(含)—10万元可申领补贴资金3500元(政府现金补贴2000元、消费券补贴500元、企业补贴1000元) 

  2.购车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10万元(含)—20万元可申领补贴资金4500元(政府现金补贴3000元、消费券补贴500元、企业补贴1000元) 

  3.购车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20万元(含)30万元可申领补贴资金5500元(政府现金补贴4000消费券补贴500元、企业补贴1000元) 

  4.购车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30万元(含)以上可申领补贴资金6500元(政府现金补贴5000消费券补贴500元、企业补贴1000元) 

  补贴范围及条件如下:凡在我旗汽贸流通企业购置全新燃油乘用车、新能源轿车以及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取得我旗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并在我旗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车辆注册登记(非营运的购车人(自然人)经自主申报后,享受补贴。购车人不限户籍补贴方式采取先购买后补贴的原则进行。 

  参与活动的车企在旗工信和科技局申请备案,坚持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聘请委托专业团队审核发放的原则,活动时间截止或补贴资金发放完毕满足其中一项,则活动结束。 

  牵头单位:旗工信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财政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开展家装厨卫、家电数码产品消费补贴 

  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家电、数码产品消费补贴政策的公告》等文件要求,为积极响应上级政策,我旗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家装厨卫、家电数码等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国家、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消费补贴政策,暂不出台叠加政策。 

  、资金安排与保障 

  一)资金总额 

  本次促进消费活动以现金补贴和消费券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放500万元消费补贴资金,实际补贴资金安排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按照促进消费、控制总量的原则,在总补贴金额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 

  二)资金管理 

  活动开始前,旗工信和科技局聘请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开展活动方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活动期间组织第三方专业团队审核补贴申请资料和监管资金发放事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加强促进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促消费、稳经济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确保政策保障发挥最大效应。要做好消费券循环高效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引导放大作用。 

  )加强资金保障。旗财政要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商贸流通消费促进支出以及聘请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事宜,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增设方案公平竞争审查服务费用2万元,用以保证活动的开展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增设第三方补贴申请资料审核费用10万元,用于保障补贴申请过程中的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加大宣传引导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依托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促消费活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四)紧抓消费质量要严把企业审核关口,参与活动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严禁在活动期间对出售的商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加价行为。要紧抓服务质量,参与活动商家要及时告知消费者关于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避免因操作不当或信息传达不清晰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旗工信、市场等部门要加强活动监督管理,对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及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补贴资金,确保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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