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621MB1688871X/2025-3848391 发文字号: 达司函 成文日期: 2025-12-16
发文机关: 司法局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日期: 2025-12-16
概  述:   达拉特旗各行政执法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2-16 00:0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拉特旗各行政执法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通知》

 


达拉特旗司法局

2025年12月16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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