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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小英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来源: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23 11:5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24)内0203执恢690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现公告作废。

 

证号

权利人

用途

面积

坐落

备注

 

1

25945,达国用(2009)字第001235号

石小英

商业

106.89平方米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达拉特路西,南园路南,远明苑小区3#西向东23号底商

 

 

 

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