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大面积落地及用电需求的迅速增长,全旗电网工程建设任务繁重,涉及面广量大。为了维护被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合理用地,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6〕6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通知》(鄂府发〔2024〕32号)、《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达政发〔2024〕51号)和《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电力工程建设 项目临时用地补偿标准和范围的复函》(鄂自然资函〔2026〕144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旗实际,草拟制定了《达拉特旗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在收到来函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我局将结合反馈意见修改并报请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8日至5月2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联系人:陈波
2.联系电话:0477-5183045
3.电子邮箱:2300749182@qq.com
4.通讯地址: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402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达拉特旗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