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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公安局

来源:达拉特旗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2-19 10:4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法规政策和规定,拟定全旗公安工作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旗公安工作。
  (二)负责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侦破全旗各类犯罪活动。负责侦办在全旗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旗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组织侦办涉及全旗的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旗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全旗治安行政管理、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旗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七)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负责全旗公安机关禁毒工作,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九)负责全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所属的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在全旗内调研时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警卫活动。
  (十二)组织实施全旗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旗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拟订全旗公安机关警务被装配备标准、制度,拟订全旗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拟订相关管理制度。
  (十四)拟订全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旗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旗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旗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负责把“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公安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职能。
  (十六)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指导全旗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和110报警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的政务服务工作。
  (二)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的审核把关和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治安案件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干警执法活动的法律咨询、执法培训工作。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执法办案管理工作。
  (三)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案(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宗教、民族和文化领域工作,开展特殊群体的维稳工作,防范和处置敌对势力插手群众性事件。
  (四)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全旗经济案件的情报搜集、研判、侦查工作。
  (五)治安管理大队:组织、指导、监督全旗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负责重大群体性事件、灾害事故的处置和大型群体性活动治安秩序的安全保卫;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户政、居民身份证及中国公民出入境、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在定边境内居留、旅行等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六)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全旗刑事案件的分析、研究、侦查工作;承担辖区内的反黑工作。
  (七)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负责全旗涉恐案件的协调、侦破和预防处理以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负责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负责治安巡逻和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
  (八)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达拉特旗森林公安局):负责全旗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森林草原等领域的预防、侦查、打击工作。
  (九)警务支援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全旗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网络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全旗公安科技工作,进行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警务保障室:制定全旗公安机关财务和后勤保障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装备管理、经费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十一)禁毒大队:负责全旗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和监督工作。
  (十二)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旗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党建、宣传、人事、文化和思想教育)。
  (十三)督察审计信访大队:负责对各部门及民辅警的警务活动、安保活动、警容风纪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及时通报督察情况。对各办案部门抽取案件进行回访、跟踪督察。受理各类投诉案件,负责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案(事)件接待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各项审计工作。
  (十四)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包括对人口、出租房屋、行业场所、敌社情动态的管理);负责辖区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下设12个派出所:
  1.锡尼街派出所
  2. 平原街派出所
  3. 西园路派出所
  4. 树林召派出所
  5.吉格斯太派出所
  6.风水梁派出所
  7.白泥井派出所
  8.王爱召派出所
  9.展旦召派出所
  10.昭君派出所
  11.恩格贝派出所
  12.中和西派出所
  (十五)看守所: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负责对被羁押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十六)拘留所:负责执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以及看管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等任务,并负责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本单位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涉密不宜公开。
  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迎宾大街北侧、市政广场西100米。
  电话/传真:0477-5219200、0477-5224934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备注:其中局属各执法办案部门及110指挥中心全天24小时值班备勤。
  邮政编码:014300
  负责人:乌云巴根
  所属单位
  一、综合保障中心
  达拉特旗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为达拉特旗公安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和物业管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局机关集中办公用房、业务技术用房的日常管理、修缮、维护、调配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局机关餐厅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局机关会务场所、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公共节能、公务用车管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局机关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等相关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政府采购相关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2.承担教育训练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3.承担侦办查处刑事、行政案件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公安技术、公安司法鉴定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4.承担公安特勤、交通管理相关辅助性工作。
  5.承担公安队伍建设、党建、公安宣传相关辅助性工作。
  6.承担事关社会稳定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承担维护公共信息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公安科技化、大数据建设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7.承担执法、监督管理相关辅助性工作。
  8.完成旗公安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本单位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涉密不宜公开。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公安局110指挥大楼
  联系电话:0477-5229644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乌云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