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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提标!鄂尔多斯市社会救助标准全面上调,困难群众保障再升级→

来源:转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19 17:3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鄂尔多斯市全面上调社会救助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由950元/人每月提高到1020元/人每月,农村低保标准由720元/人每月提高到830元/人每月;城市特困标准由1800元/人每月提高到2000元/人每月,农村特困标准由1100元/人每月提高到1700元/人每月;特困人员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补贴标准由1300元/人每月提高到1450元/人每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补贴标准由500元/人每月提高到560元/人每月调整后的社会救助新标准自2025年6月起执行。 

  市民政局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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