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老年朋友的合法权益,根据《鄂尔多斯市高领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民政发〔2025〕114号)文件,现将我旗高龄津贴发放方式及认证相关事宜通告如下:自2025年10月起,我旗高龄津贴将按月发放调整为按季度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为:2026年1月10日前,集中发放2025年11月、12月的高龄津贴资金;此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统一发放上一个季度的津贴。
请老年朋友提前通过“民政通”小程序完成资格认证。未按规定完成认证的,将从下一个发放周期起暂停发放津贴;待通过认证后,从当月恢复津贴发放。无特殊情况的,停发期间的津贴可予以补发,补发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如下:具有达拉特旗户籍的老年朋友,年龄在75-79周岁(含75周岁),每人每月100元;80-99周岁(含9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含100周岁),每人每月600元。请各位老年朋友及家属相互转告,及时完成认证,确保高龄津贴按时足额领取。
达拉特旗民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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