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87995
通讯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政务大厅三楼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邮 编:014300
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内蒙古长河亿动石英砂有限公司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达环审字〔2023〕15号 |
2023.4.13 |
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达环审字〔2023〕19号 |
2023.4.20 |
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内蒙古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达环审字〔2023〕20号 |
2023.4.20 |
鄂环达审字〔2023〕15号长河亿动石英砂.pdf |
鄂环达审字〔2023〕19号中轩危废库.pdf |
鄂环达审字〔2023〕20号润达停车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