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 蒙古文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导航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27 12:5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达拉特旗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达拉特旗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试点引领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发展质量为关键,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统筹谋划,大胆探索,围绕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做好新型城镇建设试点工作,争取在全区率先形成改革驱动、民生优先、产业优化、生态友好、城乡融合的城镇发展新格局,确保2026年2月底前在全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到2030年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和迁徙,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面覆盖,确保所有居民均能享受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坚持产业支撑、创新发展。以产业发展为基础,加大对现代农业、现代煤化工、清洁能源、休闲旅游等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注重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坚持文化传承、有机更新践行“传承优先”,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文脉赓续,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文化的品牌新型城镇,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独特魅力。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加强纵横联动统筹推动户籍、土地、财政、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地生根,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经验,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

(三)发展定位按照国家《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要求,根据我旗区位条件、资源禀赋、战略定位、产业基础、发展条件等,参照潜力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打造具有黄河几字湾地域特色的现代化公园城市,创建“布局合理、配套齐全、产业发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旗。

(四)试点目标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城镇格局更为优化,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得到新提升,产城融合、产人融合效果初显,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品质和安全韧性全面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全旗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至23.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70%;城镇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1000元左右,年均增长5%,力争为内蒙古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达拉特新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强化产业带动作用

1.做优做强集群主导产业。围绕自治区确定的10大产业集群和34个产业(业态),找准选准自身有基础、发展有优势、资源环境能承载的主导产业或细分赛道。发展壮大四大产业集群,促进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持续加大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力度,集中力量做强铝基、基、煤基、生物基、氟硅新材料5个新材料产业集群;做优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等核心产业链,构建风光火储、源网荷储、风光氢氨、风光氢储车、车路云协同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依托亿利化学为龙头,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发展高端工程塑料、特种树脂,构建“煤-电-电石-PVC-合成新材料”循环产业链,培育代化工产业集群;依托汇达一道、科盛鑫华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支持建亨奥能、海博思创、爱德曼储能装备制造等企业,积极发展3GWh钠盐储能电池、5GWh智能化储能装备、氢能装备及储能设备等项目,培育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积极对接自治区相关厅局,将符合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纳入自治区产业布局项目清单。支持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积极对接引进央企、区属国有企业,五年内推动10至15家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落地8至10个央企、区属国有企业重大合作项目,形成央地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强化创新平台赋能产业,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技术创新中心在我旗落户,开展原创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供应链创新资源整合,提升企业和产业链核心技术能力和竞争力,加快向创新企业转型。(牵头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能源局、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突出特色化发展,推动中心城区和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完善商贸服务业、电商物流、会展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补齐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优化消费渠道。支持购物中心、陶瓷地下城、大型连锁商超、新时代步行街、北国购物商圈等现有商业网点改造升级,规划建设一批早市、夜市,培育发展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夜间经济,支持小摊小店活起来、旺起来,完善餐饮、娱乐、休闲等服务功能,推动消费业态集聚。培育发展共享式、嵌入式社区经济,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阵地资源和街道闲置资源,建设涵盖社区食堂、超市、卫生站、活动室、日间照料、缝纫、理发等便民服务功能一站式社区服务综合体,满足社区居民日常需求的同时,创造更多家门口的就业岗位。鼓励发展零工经济、共享用工,促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文体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升级,培育一批跨境电商企业。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一批物流配送中心和苏木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邮政、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优化消费渠道。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苏木镇商业集聚区。聚焦制造业、特优优质农业轻工业等领域不断培育孵化出一批产业集聚、品牌特色鲜明、就业带动及富民效应显著企业,率先打造业镇自治区发展标杆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民政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展旦召苏木、风水梁镇、白泥井镇、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依托粮食、乳肉、果蔬等优势特色产品,以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县验收和自治区整旗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为统领,全面提升农牧业产业效益。实施培育壮大农副食品加工业行动,加强乳业、肉牛、肉羊、玉米等优势农畜产品种养加销全产业链建设,在持续提升“黄河几字湾”区域名优品牌影响力的基础上,力争创建农牧业加工产品名优品牌25个。实施农牧业品牌精品培育行动,建立农畜产品输出营销措施及激励机制,打造多渠道、多平台、多场景的营销模式,培育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大力发展农资配送、农技推广、农机作业、疫病防控、金融保险、广告营销、基础设施维护等农牧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农商行、粮食、供销、邮政等系统发挥优势,建立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城乡有效需求,形成生产—就业—增收—扩需的良性循环机制。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文旅产业。加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重点打造响沙湾沙漠景区、恩格贝生态旅游区、银肯塔拉、库布齐沙漠旅游区、林原村农耕文化以及东海心村非遗文化等特色文旅品牌持续优化沙漠风情游、文化体验游、乡村休闲游、生态度假游四大旅游线路。大力发展民宿经济、休闲康养、特色旅游等产业,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培育云旅游、云直播等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进一步增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品牌功能,到2030年,游客接待量达到400万人次文旅产业收入突破100亿元进入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强榜前40位。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园区综合承载力与集聚效应。开展自治区高水平工业园区创建行动,制定园区配套设施提升方案,实施开发区经三路、纬五路提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工业园区蒸汽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积极争取包括污水处理厂、固废渣场、集中供热、管网管廊、标准化厂房、变电站、道路、消防设施等园区基础设施类项目纳入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提升园区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力,满足承接产业转移和企业入驻需求加快推进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园区促进开发区产业向集聚化、特色化、专业化方向发展2030,园区工业总产突破750亿元(牵头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发改委、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工信局、能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主动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深度参与跨区域合作,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加强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东三省等重点区域的合作对接,借助进博会、中蒙博览会、丝博会、服贸会、世界新能源材料大会、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等平台开展小分队招商、政企协同招商,引进一批“头部”企业、“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要素保障机制,提高项目签约率、落地率和资金到位率。(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发改委、工信局、能源局、农牧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7.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深度融入城市按照“进得来、留得下、有保障、能发展、有尊严”的原则,以推进有意愿、有能力从农牧区迁移至城镇的居民、返乡创业就业的农民工以及前来我旗发展的大学毕业生在我旗落户为重点,优化落户城镇户口迁移办理程序,设立街道或社区公共户口为租房户提供便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条件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优先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五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促进人口市民化,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大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通过租赁补贴、集中建设、回购库存房、烂尾楼改造改建等多种途径,提供多样化居住产品。将符合条件的农牧业转移城镇人口、返乡就业创业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来达旗工作以及外来达旗务工人员等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探索在街道社区按照一定比例配置保障性住房,避免形成单一功能的大型居住区。鼓励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混合布置,逐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保障性住房居住率,促进社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民政局、财政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积极争取产粮大县普通高中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普通高中项目建设。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变化动态调整、统筹优化城乡教师等人员力量(牵头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公安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增强人民健康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健康达拉特专项行动,构建起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网络。推进分级诊疗、远程医疗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合理增加床位,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社区。强化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长河医养融合示范项目,争取旗人民医院二期、新建妇幼保健院项目建成投用。加大医疗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力度,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水平。鼓励引导农村牧区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筑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2030年,全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牵头单位:卫健委、医保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各苏木镇、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提质扩容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布局新增护理型床位,统筹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民办及各类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型护理院建设,打造医疗康复、健康管理、文体休闲三位一体的康养综合体,建设一批集医疗、康复、养老、养生、体育休闲健身为主体功能的健康产业项目,提高老年人医康养服务水平。2030年,全旗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突破6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各街道办事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塑造“北疆文化”品牌典范深度挖掘红色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丰富内涵,系统梳理达拉特旗历史文脉和地域特色,以创作《大河春潮》《北疆忆城》等优秀艺术作品为载体,融合现代数字技术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场景,构建“文化挖掘+艺术创作+文创开发”三位一体的文化传播体系,持续擦亮“北疆文化”达拉特品牌。全面提升旗域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入实施“强基固本”文化惠民工程,办好百日消夏、百姓大舞台、市民文艺汇演等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打造“文物会说话”数字化传播平台。办好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市民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成投用体育公园和社区健身中心,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力争三年内争创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自治区全民健身示范旗。(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教体局、民委、各苏木镇、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13.精研人才引育筑新型城镇智力引擎大力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深入推进“技能内蒙古”行动,编制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和人才需求目录,提高就业技能培训质量。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加强校企合作,联合建立产学研联合体、科研流动站和实训基地,打造特色化产业科研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实施清洁能源、现代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文旅融合、数字经济等战略性产业人才专项计划,探索项目合作、兼职挂职等灵活引智模式。同步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工程,构建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系统提升新型城镇居民岗位适配能力,通过订单培养、定向输送等模式打造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实现人力资源供给与产业升级需求的高效耦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教体局、工信局、农牧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构建现代化就业创业全链服务生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就业平台,优化就业服务、健全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机制,为农村牧区转移人口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实施精准帮扶和分类指导,为入城落户高校毕业生、移居城镇的农牧居民、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创业就业活动创造更加有利条件。全面落实创业孵化补贴、普惠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等政策组合拳,加速新市民社会融合进程。深化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及呼包两地院校的战略合作,建立定制化职业技能培育机制,重点开展新业态岗位适应性培训,年均完成技能认证3000人次。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运营好开发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专精特新产业学院,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每年为企业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形成量质并举的就业发展格局。(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教体局、农牧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重点强化企业技改、设备升级、人才引育等关键领域支持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与应用,保持每年财政科技投入10%以上的刚性增长。积极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清洁能源、现代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绿色环保等现代产业,积极培育低空经济、智能制造等未来产业,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深入实施“双倍增”计划和“三清零”行动,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过五年的发展,全旗研发机构达到12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家,构筑支撑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创高地。(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16.优化人口与产业布局。强化中心城区(树林召镇+经济开发区)的核心引领作用,促进人口布局与产业布局的协调发展,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苏木镇协同发展,城乡深度融合的新型城镇化体系。优化中心城区、重点苏木镇及旅游景点的公共资源配置,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城乡居民向中心城区、重点乡镇和旅游景点有序流动注重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实现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化格局。(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农牧局、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县城补短板建设。巩固“温暖工程”成效,以水、电、路、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更新及小区内公共部位维修为重点,扎实推进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序实施城镇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逐步消除城区“夹心房”“城中村”安全隐患推广应用“房地产项目超市”智慧平台,有效盘活闲置房地产资源。加快智慧燃气建设进度,全面提升供气服务可靠性水平。持续推进城镇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做好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保障。提升城镇物业服务质量,建立物业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建成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与改造,积极拓展污水管网建设运维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缓解财政压力,确保项目资金充足。探索建立垃圾分类处置激励机制,引导居民正确分类垃圾,实现生活垃圾全部分类转运处理。健全污水处理费用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居民承受能力以及环保要求等因素,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用标准,引导企业、居民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加大对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引进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和设备,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科学规划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布局、工艺、规模和服务范围,有效处理建制镇生活污水。全力提升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定期收集处理垃圾,逐步实现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苏木镇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危桥改造,加快农村公路“新三通”建设(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路)。进一步完善村级寄递物流标准化站点建设,推进马兰湖综合物流中心项目建设。配合做好包头至海南高铁项目建设,开通达旗至包头公交,完善达旗至包头市城际公交线路,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推进5G网络苏木镇全覆盖。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提升、千社和美”工程,持续提升农牧民饮水安全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巩固提升改厕成果,推进村庄集中连片绿化亮化美化,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个以上牵头单位:交通局、水利局、工信局、农牧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各苏木镇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把握政策窗口期,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20.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精准谋划储备一批两重”“两新项目,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激励机制,撬动民间投资深度参与新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系统谋划“两重”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涵盖农牧业转移城镇人口市民化配套工程、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产业化、养老和医疗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好“两新”资金开展产业集群骨干企业设备更新。统筹用好政府专项债券,积极谋划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等新型城镇化相关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农牧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自治区财政资金争取力度。谋划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推动公益性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内蒙古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补齐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和急需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针对投资5亿元及以上且竣工投产的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申报一次性贴息奖补。(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工信局、农牧局、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政策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争取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领域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达拉特金融监管支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把握用地保障政策。利用自治区统筹对试点地区单列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机遇,加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4.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坚持城乡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牧区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推进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支持经济开发区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差异化供应机制,推动工业用地提容增效,不断提升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加强对低效用地进行优化重置、置换或者退出,优先保障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重点项目。(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水利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动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立足我旗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修复工程,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深入实施“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持续推进库布其—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治理项目,重点聚焦边缘防沙、岸边护河、锁边林草带建设以及光伏治沙带打造,修复自然封禁保护区,巩固提升生态修复区域等关键工程。加强黄河几字弯区域的生态保护与治理,针对上中下游不同的自然环境和国土空间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实施分区治理,重点推进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减少入黄泥沙。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加强重化工业节能减排措施,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林业等产业,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加强科技创新与数据技术应用,构建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利用数字化手段推进沙漠治理和黄河生态保护。到2030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林草植被覆盖率提升至60%。(牵头单位:林草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加强消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市场监督和源头管理,争创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的作用,启动运行应急指挥中心,完善预警响应机制,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完善三级矛盾调解体系,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多元化解。(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苏木镇、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保障入城农牧民基本权益。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行动,规范开展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在实施城镇建设用地“人地挂钩”机制时,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引导进城落户农牧民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增加财产性收入,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和途径。(牵头单位:公安局、农牧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从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出发,统筹推进城镇生态文明制度、城镇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促进创新城镇、智慧城镇、绿色城镇、人文城镇建设等方面协同发展。深化土地利用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保障进城农民财产性收入,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后顾之忧。随着城镇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农牧民选择进城生活和工作,探索进城农民有序退出农村土地新途径,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无序流转,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草局、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发改委牵头负责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按期调度、推进落实。统筹研究协调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推进落实工作,牵头推进方案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组织开展试点示范,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抢抓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政策窗口期,充分研究国家、自治区政策,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合力,争取更多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库,解决用地、用水指标问题;争取“两新”“两重”资金、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以及专项债券等各类政策加大对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产业化、养老和医疗服务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国家城镇化试点建设。

(三)完善前期工作建立“近期可实施、长期有储备、定期可滚动”的项目库,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建设接续有力。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落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若干措施,定期梳理急需建设用地、用水、用林、建设资金的项目,指导和帮助项目单位完善有关报批材料,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际经济效果。

(四)强化监督考核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旗发改委要开展常态化监测评估与跟踪分析,及时掌握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旗委、旗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加大对试点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确保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各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同时要形成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