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达拉特旗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方案》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达拉特旗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针对白泥井超采区地下水水位下降的问题,以加强白泥井超采区治理,实现地下水水位稳定回升,同时兼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牧民收入稳定权益,防范因超采区治理引发农牧民群体性上访事件等不稳定因素,综合考量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践行“四水四定”原则,实现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
二、治理范围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整治的原则,避免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片面思想,为实现白泥井超采区的根本治理,以原白泥井超采区为中心,外延包括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王爱召镇三个镇全域(以下简称:管控单元)。治理工作面积由地下水超采区133.4平方公里增至周边1387平方公里,新增工作面积是原工作面积的10倍。
三、治理目标
特邀华中科技大学地下水专家熊航博士、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质工程院地下水专家王俊智博士、内蒙古农业大学农田水利专家刘晓民博士团队,根据区域水文地质条件、降水量、地下水补给排泄关系、取水情况构建地下水位、水量静态模型,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可压减地下水取水量,实现采补平衡,水位将稳定回升。
四、治理任务
(一)坚决退出一批违法耕种土地,并封填其水源井
1.整治毁林毁草图斑。对管控单元“国土三调”以来的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对违规违法水源井进行断电、封闭,土地全部恢复为林地草地属性。(牵头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责任单位: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供电公司、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
2.整治河道新增耕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道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河长制工作,对河道管理范围擅自新增围垦河道的行为进行细致摸排和严厉查处,对违规扩灌的要恢复原状或旱作低杆作物,对所涉及的违规违法水源井进行断电,封闭。(牵头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责任单位:水利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供电公司、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
(二)限水管控一批灌溉用水
1.分水到井。绘制管控单元地下水“灌区一张图”,结合2009年“国土二调”调查现状水浇地面积,将机电井信息和灌溉面积上图,实现机电井“身份证”管理和取水管理。根据管理单元控制量将水指标落实到每眼合规的灌溉机电井。(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2.发布通告。发布对非法建设的机电井进行整治通告,对符合取水许可办理的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用水户根据许可水量调整种植结构或限水种植;对灌溉2020年“国土三调”后新增水浇地的,不予办理取水许手续。对未能办理取水许可的机电井,2025年将不予供电,已经上电的予以断电,并封闭。(牵头单位:水利局、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3.井电双控。实行“井电双控”管理,对白泥井超采区核心区域灌溉用水户以及辐射区内的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农牧业企业和规模以上种植单户或成片土地联户的灌溉机井建设“井电双控”设施以及配套平台。“井电双控”实行“自主经营、财政适当补贴”的企业化运行模式,对实施的“井电双控”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上述资金财政局安排资金予以保障、补贴。实现以电控水管理取水。其他区域暂时按照以“以电折水”进行管理。(牵头单位:水利局、运维管理单位,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财政局、供电公司、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
(三)调整一批种植结构
1.在重点区域种植结构调整。在超采区内监测井重点区域,种植菊芋、西瓜、贝贝南瓜、番茄、朝天椒、葵花、糜子、谷子等低耗水作物,王爱召镇重点在辖区内的2个监测井周边安排,白泥井镇重点在辖区内的2个监测井周边安排。上述资金财政局予以保障。(牵头单位:农牧局、财政局,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水利局,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2.大力推广低耗水作物。在管控单元内(除重点区域外)调整种植结构,推广种植菊芋、西瓜、贝贝南瓜、番茄、朝天椒、葵花、糜子、谷子等低耗水作物。上述资金财政局予以保障。(牵头单位:农牧局、财政局,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水利局,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四)置换封停一批机电井
在超采区及周边利用黄河水和孔兑水替代地下水进行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置换地下水灌溉用水,在白泥井镇侯家营村置换1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地下水灌溉水源,封停机电井。并扩建水源置换工程,对白泥井镇七份子村、南红桥村重点区域利用黄河水置换近0.6万亩地下水灌溉水源,封停机电井。上述资金财政局予以保障,并根据苏木镇水源置换工程设施维修和电费实际产生费用予以补助。(牵头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供电公司、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5年5月底前)
(五)实施高效节水和生态补水
1.实施高效节水项目。争取上级高标准项目,在全旗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5万亩。其中,在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三个镇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2万亩。(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其他苏木镇,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2.推行高效节水灌溉。全旗范围内推广膜下滴灌、浅埋式滴灌、喷改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力争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5%以上。(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其他苏木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实施生态补水。在白泥井超采区及周边区域利用黄河水生态补水指标或孔兑消冰水、雨洪水实施蓄水补水,每年生态补水不低于500万立方米。上述资金财政局予以保障,最终根据苏木镇生态补水设施维修和电费实际产生费用予以补助。(牵头单位:王爱召镇、白泥井镇、吉格斯太镇,责任单位:财政局,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完成阶段性任务、长期坚持)
五、保障措施
为推进超采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任务落实,成立达拉特旗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对整个工作进行全程领导,及时对工作进行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事项等。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张伟雄 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
副组长:尚振飞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建文 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杨 东 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立东 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薛海林 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乌云巴根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张栋梁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王海峰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建文 树林召镇党委书记
娜木汗 展旦召苏木党委书记
韩晓博 王爱召镇党委书记
马 良 白泥井镇党委书记
王海军 恩格贝镇党委书记
乔有世 吉格斯太镇党委书记
段 涛 中和西镇党委书记
王艳玲 风水梁镇党委书记
王晨刚 树林召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广 展旦召苏木苏木长
段皓晨 王爱召镇人民政府镇长
吕忠贵 昭君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学龙 白泥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建平 恩格贝镇人民政府镇长
贾培强 吉格斯太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宝山 中和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尚荣 风水梁镇人民政府镇长
岳玉龙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田 茂 旗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旗档案局局长
张 华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白万兴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段 明 旗委社工部副部长、旗政府办公室
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刘怀宇 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文鑫 旗公安局副局长
白云飞 旗财政局局长
姬 智 旗司法局局长
张永平 旗水利局局长
闫建国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 峰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牛俊峰 旗农牧局副局长
马永祥 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局长
任 东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杜永茂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项智平 旗供电公司经理
刘鉴达 旗广汇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长张永平同志兼任,负责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水利局副局长李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调度、沟通对接等工作。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全面、有序推进。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引导组、任务实施组、督查督办组、信访司法维保组、监督执纪组、案件查处组,各单位要按照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同抓好任务落实,专项推进各项工作。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文通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栋梁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张利军 旗政府办副主任
王 峰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永平 旗水利局局长
牛俊峰 旗农牧局副局长
闫建国 旗林草局局长
项智平 旗供电公司经理
刘鉴达 旗广汇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负责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信息汇总、材料起草等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推进超采治理重点工作任务,调度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汇总上报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档案资料归档,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和反馈相关信息,传达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决定、决议和指示,跟踪、跟进执行情况并及时上报。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二)宣传引导组
组 长:杨 东 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王海峰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田 茂 旗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旗档案局局长
张建文 树林召镇党委书记
娜木汗 展旦召苏木党委书记
韩晓博 王爱召镇党委书记
马 良 白泥井镇党委书记
王海军 恩格贝镇党委书记
乔有世 吉格斯太镇党委书记
段 涛 中和西镇党委书记
王艳玲 风水梁镇党委书记
吕忠贵 昭君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万兴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峰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永平 旗水利局局长
闫建国 旗林草局局长
牛俊峰 旗农牧局副局长
杜永茂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负责全面深入开展超采区治理宣传引导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各苏木镇各部门配合,宣传部、旗融媒体中心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公众号、视频号、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法律政策,提高群众思想认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用水的自觉性,认识依法管水的迫切性,及时宣传曝光反面典型,营造全民重视、全员参与的打击违法、依法取水的社会氛围,为超采区治理工作开展提供强大舆论保障。苏木镇走村入户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到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增强各级干部和农牧民群众节水治水意识,为工作顺利推进,争取广泛支持。
(三)任务实施组
组 长:张栋梁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段皓晨 王爱召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学龙 白泥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贾培强 吉格斯太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云飞 旗财政局局长
王 峰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永平 旗水利局局长
闫建国 旗林草局局长
牛俊峰 旗农牧局副局长
马永祥 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局长
任 东 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项智平 旗供电公司经理
刘鉴达 旗广汇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岳文龙 王爱召镇副镇长
张永杰 白泥井镇副镇长
刘 帅 吉格斯太镇副镇长
李 虎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锋 旗水利局副局长
王 勇 旗农牧局副局长
周 磊 旗林草局副局长
田 雨 王爱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万 栋 白泥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刘弈江 吉格斯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杨 帆 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 鑫 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负责全力推进超采区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对存在问题的核查、处理、推动解决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苏木镇:加强日常巡查,对辖区内破坏“井电双控”设施、违规打井取水等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或查处;每年开展摸排辖区内非耕地灌溉面积2次以上,及时将违法行为移交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各嘎查村开展辖区规模种植户摸排登记,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情况报水利局备案。督促区域内规模种植户(农牧业企业和规模种植单户或成片土地联户)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取水许可手续办理。水利局:负责推进“井电双控”试点工作,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以村为单位对水资源存量(控制指标)统一配置。对土地手续合法的规模种植户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探索农业用水管理新模式,绘制机电井一张图,将机电井主要信息及灌溉面积上图,逐步实现“一村一图”机电井“身份证”管理。加快实现分配水量、取水许可等水资源管理,为节水控水提供依据。林草局:负责地类属性认定,指派专人对灌溉土地是否属于林草地进行联合复核确认,对开垦林草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限期整改。农牧局:开展节水种植结构调整推广工作,公布确权水浇地数据,优先对2009年“国土二调”调查现状水浇地实施节水改造,引导种植用水户采用高效节水的灌溉。按照“以水定地”原则,严禁将违规开垦的非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等农业项目,不得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和给予农业政策性补贴。在将旱地等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等农业项目前,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同步加装计量设施,在未取得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不得纳入项目实施。自然资源局:负责地类属性认定,指派专人分别根据“第二次国土调查数据”和“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对所灌溉的农田是否属于水浇地进行确认。不得将违规开垦的非耕地纳入补耕等农业项目,不得擅自划定为耕地保护范围。在将旱地等耕地纳入补耕等农业项目前,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在未取得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不得纳入项目实施。运营管理单位:组建农业灌溉“井电双控”管理运营单位,负责全旗“井电双控”计量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工作,对“井电双控”用水户开展操作相关培训,保障计量设施的安全运行;开展水资源配置方案宣传教育、水指标分配、灌溉生育期轮次水量控制;负责水费征收、信息化平台的正常运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管,配合公安、苏木镇、水利等单位开展工作。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日常巡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和破坏“井电双控”设施、违规打井、取水、开垦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即查即办,限期整改。供电公司:建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全力配合“井电双控”建设以及电量核定等涉电工作。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取水申请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供电部门不得供电。”。开展全旗灌溉机电井上电手续复核整治专项行动,对未经旗通电复核领导小组或未取得水行政部门取水许可批复文件私自打井上电的机电井要停止供电;对已经上电的机电井要停止供电;对规模种植户,在2025年3月底前未取得取水许可的不得供电。财政局:负责财政业务指导,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超采区治理项目和监督管理资金落实,优先予以相关单位工作经费支持,保障资金投入。加大在监测计量以及远程监控系统等现代化设备的资金投入,为推进“井电双控”监督管理提供资金保障。税务局:追缴水资源税,针对超限额的用水户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对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的用水户报上级部门纳入信用体系黑名单。
(四)督察督办组
组 长:王海峰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晓云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祥龙 旗政府督查室责任人
成 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负责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加快各项工作进度,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政府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落实超采区治理任务,组织和审查印发相关会议、通知等工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任务列为重点督察内容,全程跟踪督查,定期督导,推动任务落实,及时向旗委、政府反馈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工作顺利落实。
(五)信访司法维保组
组 长:尚振飞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段 明 旗委社工部副部长、旗政府办公室
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刘怀宇 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文鑫 旗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杨 扬 中和西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春飞 恩格贝镇副镇长
石慧芳 昭君镇副镇长
赵智杰 展旦召苏木副苏木长
张 旭 树林召镇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岳文龙 王爱召镇副镇长
张永杰 白泥井镇副镇长
刘 帅 吉格斯太镇副镇长
王 祥 风水梁镇副镇长
温慧雄 旗信访局副局长
崔 鑫 旗司法局副局长
李 虎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锋 旗水利局副局长
王 勇 旗农牧局副局长
周 磊 旗林草局副局长
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做好超采区治理相关政策解读,做好矛盾和信访预警防控工作,及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指导各部门依法开展工作,为该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支持工作任务落实。苏木镇:加强信访矛盾和舆情管控,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维护好辖区用水秩序和农村社会稳定。政法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开展工作,督促依法及时办理影响重大的案件,指导协调推动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做好相关涉法涉诉问题化解处理工作。信访局:随时关注相关问题信访动态,督促指导相关事权单位做好问题化解工作,防控群访、闹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司法局:对重点区域和人群开展法律普及,指导各单位依法开展工作,对涉事企业和群众进行司法解释教育,解决司法问题。公安局:负责维护超采治理的正常工作秩序,对干扰超采区治理工作的违法案件严厉查处,重点对破坏“井电双控”计量设施运行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打击阻碍、破坏超采区治理项目建设以及工程正常运行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监督执纪组
组 长:李建文 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组长:岳玉龙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 华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成 员:各相关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各苏木镇纪委书记
负责对落实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依法依规依纪开展追责问责;对责任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考评考核。纪委监委: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实施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原因,导致工作未落实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参与阻碍该项工作的公职人员、村两委以及党员追究相应责任。组织部:将超采区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
(七)案件查处组
组 长:乌云巴根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晨刚 树林召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广 展旦召苏木苏木长
段皓晨 王爱召镇人民政府镇长
吕忠贵 昭君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学龙 白泥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建平 恩格贝镇人民政府镇长
贾培强 吉格斯太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宝山 中和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尚荣 风水梁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文鑫 旗公安局副局长
李 锋 旗水利局副局长
周 磊 旗林草局副局长
李 虎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玉东 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副局长
任 东 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派出所所长
负责案件的查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及时会商解决案件查处方面遇到的问题,严厉打击开垦林草地、违规打井取水、破坏“井电双控”计量监测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苏木镇:由各苏木镇牵头,旗林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供电部门配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对全旗新增开垦的水浇地一律停止种植、依法进行恢复,对破坏“井电双控”计量监测设施、违规打井、取水、开垦林草地等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或查处,对所涉及的机电井要予以停止供电、封闭。林草局:严厉打击涉嫌开垦林草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限期还林还草。水利局:申请法院封闭违法违规机电井;对未按照规定安装机电双控计量设施或者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相关规定核定水量。自然资源局:为执法部门和苏木镇查处管控涉耕工作提供支撑,联合林草、水利、苏木镇等单位对地类性质进行审核认定。税务局:追缴水资源税,对超限额的用水户加倍征收水资源税。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破坏机电双控计量设施的,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配合或多次出现违法者,依法依规从重查处,公布典型案例。对拒不整改的违法者列入行贿信用体系黑名单,涉及刑事案件的及时移交公安局。公安局:对各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依法从快处理,加大对开垦林草地、破坏“井电双控”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布以案释法案例,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高压威慑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超采区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苏木镇、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任务落实落细。
(二)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宣传教育进农村牧区、进公共场所,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节水限水政策解读,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支持配合工作。
(三)严格执法查处。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督原则,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查处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对开垦草原林地、打井取水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强化督查考核。旗人民政府统筹抓好宣传动员和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见效。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干部予以表彰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要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