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我旗获评国家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将对建成满5年的达标县开展全面复核评估工作。为顺利通过复核评估,巩固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理念,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行严格的节水管理制度,完善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增强全旗各行各业节水意识,持续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切实提高全旗节约用水工作总体水平,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评估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统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促进人口、经济、生态和资源协调发展。
(二)坚持节水优先、防治并重。在节水减污的前提下,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控制相结合,以节水促减排,改善水生态环境。
(三)坚持制度建设、依法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各行业用水行为,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四)坚持科技引领、高效节水。以工业、生活、农业领域节水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三、总体目标
通过提高节水水平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切实缓解供用水矛盾,增强公众节水意识,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完成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到2025年通过水利部复核,成功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四、复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水利部会同内蒙古水利厅将于2025年组织相关考评验收工作,对此全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资料备案需在年内完成,同时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列入最严格水资源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此次全面复核工作,评估依据最新的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2023年8月)执行(详见附件一、二)。评价指标共分12项: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水价机制、节水评价、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载体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生活节水器具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宣传和加分项。12项评价指标细化为24项评价内容。共计110分,85分为合格。
此次全面复核工作主要核验备案资料合规性、审核程序规范性、指标赋分合理性和各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对于资料复核评分低于85分的县(区),不进行现场复核。
(一)全面推进行业节水
1.农业节水。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优化用水结构,提高农业用水总体保障水平。明确农业节水工程设施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80%以上。
2.工业节水。加强企业新、改、扩建用水管理,强化用水计量器具监督和检测,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推广废水处理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园区企业串联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
3.城镇生活节水。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强化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节水管理,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20%以上。
4.公共机构节水。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和节水宣传,在各类用水场所落实节水宣传标志标语等。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
(二)深入落实节水制度
1.水资源配置。加快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全旗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2.用水定额管理。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在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3.节水“三同时”管理和节水评价。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项目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程抓起,确保节水设施到位。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工作审查制度。
4.水价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严格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按照水资源税征收标准足额征缴。
(三)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器具推广使用,开展产品展示、产品展销等活动向广大市民介绍推荐节水器具,引导居民购买和使用节水器具。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强化水效标识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节水器具专项检查,杜绝非节水器具的销售。开展公共场所节水器具的更换,对全旗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广场、公厕等场所用水器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非节水器具进行更换,使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在公共场所和新、改、扩建居民居住区达100%。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关键节点,充分开展节水志愿活动,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增强全社会对水的忧患意识与节水意识,广泛运用电视台、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加强企业(单位)、社区、学校等人口密度大的区域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全领域节约用水社会新风尚。
(五)创新节水政策支持方式。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建立并落实节水载体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补贴或其他优惠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节水减排,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等示范建设。扩展再生水利用途径,市政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20%以上。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伟雄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阿木尔布拉格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白万兴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杜永茂 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海峰 政府办主任
张晓云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闫建国 发改委主任
石洛铭 工信局局长
白云飞 财政局局长
郝建忠 住建局局长
姬 智 水利局局长
张永平 农牧局局长
李俊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贾培德 统计局局长
马永祥 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水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旗水利局局长姬智同志负责。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舆论组、项目建设组、资料收集组、督查督办等6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姬 智 水利局局长
副 组 长:李 锋 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水利局。
主要职责:全面指导复核工作,编制方案,开展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负责与各责任单位、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邀请专家指导,为复核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复核工作经费申请、支出;负责复核接待、迎检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舆论组
组 长:白万兴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 组 长:吕春波 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水利局
主要职责:负责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公众号、视频号等多途径节水宣传渠道,开展节水宣传材料收集整理,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建设组
组 长:闫建国 发改委主任
副 组 长:韩 露 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工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项目的建设工作、节水载体的创建工作,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料收集组
组 长:姬 智 水利局局长
副 组 长:李 锋 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农牧局、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税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复核资料的收集汇总、台账制作、申报书撰写、技术报告和县域节水型城市复核工作总结,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资金保障组
组 长:白云飞 财政局局长
副 组 长:韩 飞 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审批并及时拨付复核经费,确保复核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督查督办组
组 长:王海峰 政府办主任
副 组 长:李振中 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政府督查室、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督办各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按时间节点开展复核工作,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实施步骤
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计划2025年完成,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2月)。组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统筹协调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的各项工作。摸清县域节水现状,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并印发《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力量,广泛开展人员培训和宣传,营造节水型达标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5年3月至6月)。全面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完善节水规章制度,出台节水激励措施,深入推进农业节水、城镇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公共机构节水、再生水利用、用水管理及节水器具的推广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总结梳理阶段(2025年7月)。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巩固和提升建设成果,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完成验收资料整编工作,向水利厅报送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复核资料。
(四)深化提高阶段(2025年8月)。结合水利厅复核意见,查漏补缺,持续做好各行业节水工作,争取高标准、高质量通过水利部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复核。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旗长为组长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复核评估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推进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旗财政部门要按照水资源税使用管理规定,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并整合资源资金,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根据旗级财力状况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县级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给予资金补助。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考核制度,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旗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工业企业开展督查,对达标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复核工作推进情况报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大宣传力度。复核工作是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增强全社会对复核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高民众知晓率,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五)压实工作责任。涉及复核评估的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县域节水型社会复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亲自靠上推动。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履行不力、未按职责分工完成的责任人,将移交纪检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附件:1.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各单位责任分工表(按单位)
2.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必备条件指标
3.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技术评估指标责任分工表(按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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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各单位责任分工表(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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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单位 |
考核内容(指标标准) |
考核(赋分)标准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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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利局 |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收缴率≥90% |
提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方案,各工程供水量、应收水费、实收水费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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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 |
节水评价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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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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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具备条件的用水户配置非常规水源 |
涉及非常规水配置的用水计划下达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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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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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水权市场化交易(如有) |
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情况简介;项目协议或合同、交易协议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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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全旗灌溉面积比例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验收材料;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台账或历年实际实施完成面积统计表(全旗灌溉面积:指有效灌溉面积,包括耕地灌溉面积和林、果、草灌溉面积,以水利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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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80%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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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1.提供近两年部分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缴费发票或收据 2.用水单位计划用水量、实际用水量对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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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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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 |
涉及非常规水配置的用水计划下达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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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定额管理 |
1.新办、延续取水许可的水资源论证定额情况统计表(包括用水户名称、年用水量、用水规模或产品数量、单位产品或人均用水量、定额比对) 2.3个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仅需提供用水定额相关章节、节水评价章节),以及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3.创建的节水载体定额情况统计表 4.能体现用水定额的4份左右用水计划申请及审批表(自备水源、管网内),或者计划用水量核定过程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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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用水管理 |
1.关于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文件(确定多大规模的用水户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 2.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名录 3.年度计划用水下达文件 4.取水许可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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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灌溉用水监测计量 |
1.水资源公报或水利统计报表或303表 2.以电折水的,一是提供方法论证研究报告;二是统计各行政村机井数量、折算系数、水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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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监测计量 |
水资源公报或水利统计报表,明确年度工业用水量 (1)纳入许可管理的工业企业;(2)取用自来水的工业企业;(3)三级重点监控工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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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牧局 |
农业灌溉用水 |
(1)实施用水计量的灌区面积、年度用水量统计表或取水台账、计量设施类型; (2)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计量水量统计表、计量设施照片,其中5万亩以上灌区提供渠首在线计量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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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率≥80%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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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住建局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大于20% |
1.居民小区清单(居民小区指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 2.建成统计表:序号、单位名称、建成年份、认定文件名称或文号 3.典型小区申报材料2份 |
由住房保障中心、属地街道负责配合 |
居民小区共79家,需建成至少16家,已建成16家。材料未严格按照指标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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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1.供水管网漏损率说明,需要明确说明有几个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及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修正后的漏损率说明 2.自来水厂年度供水报表 3.漏损率成果需住建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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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损率≤9%得分,旗住建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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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再生水利用率 |
1.非常规水源设施建设、利用、用水户情况 2.年度实际处理水量统计表 3.年度再生水利用水量统计表,明确再生水水量、水质、用途、用水单位或部门等信息 4.水质检测报告(至少每季度1次) 5.供水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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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利用率≥20%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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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统计表 2.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的案例3个。(节水方案审核意见书、节水设施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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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改委 |
1.印发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关于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正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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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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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
出台的涉及节水“三同时”管理的法规、规章或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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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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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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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资金 |
精准补贴资金拨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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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科技创新、节水技术推广应用、节水产业发展等出台补贴或其他激励政策 |
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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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 |
已印发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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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信局 |
水型企业建成率大于50% |
1.提供全旗涉及重点用水行业的企业名单(包括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原则上统计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 2.建成统计表:序号、单位名称、建成年份、认定文件名称或文号 3.关于节水型企业认定文件 4.关于节水型企业创建通知(含创建标准)、评审验收、认定等文件 5.典型企业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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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共6家,需建成至少3家,已建成3家。材料未严格按照指标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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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大于50% |
1.编办提供县(区)级公共机构清单 2.建成统计表:序号、单位名称、建成年份、认定文件名称或文号 3.关于节水型企业认定文件 4.关于节水型企业创建通知(含创建标准)、评审验收、认定等文件 5.典型单位申报材料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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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72家,需建成至少37家,已建成37家。材料未严格按照指标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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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住建局 |
有效落实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提供部分用水户阶梯水价缴费发票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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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落实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缴费发票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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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税务局 |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费) |
1.关于落实水资源费征收的政策文件 2.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统计表,包括用水户名称、申报水量、缴税标准、缴税金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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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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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共场所、居民家庭生活节水器具检查,联合水利局 |
1.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节水器具使用情况抽查的相关材料(如抽查文件、反映抽查过程的图片或抽查情况报告等) 2.关于推广生活节水器具、水效标识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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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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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融媒体中心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水利局配合 |
围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的策划方案、活动报道、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等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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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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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统计局 |
提供社会经济数据 |
提供2023年、2024年社会经济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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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必备条件指标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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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件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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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达标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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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价年县域用水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指标要求。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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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价年县域江河取水量和地下水取水量符合控制指标要求。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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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评价年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巡视、国家审计、媒体报道等未发现节水重大问题。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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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达拉特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技术评估
指标责任分工表(按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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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赋分标准 |
标准分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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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水定额管理 |
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例数(例) |
在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符合用水定额管理规定的,得8分; |
8 |
水利局 |
姬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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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指在复核评估、评价年监督检查中发现,下同)一例不符合用水定额管理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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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计划用水管理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比例(%)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比例达到100%,得8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 |
8 |
水利局 |
姬智 |
|
发现一例计划用水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
3 |
用水计量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
北方地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得4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4 |
水利局、 农牧局 |
姬智 |
|
南方地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得4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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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没有实现取水计量的,每处灌区扣1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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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未实现在线计量的,每处灌区扣1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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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计量率(%) |
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得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 |
4 |
水利局 |
姬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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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例工业用水计量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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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工业企业用水户用水计量率未达到100%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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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价机制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全部灌溉面积比例(%)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全县灌溉面积比例达到80%的,得2分;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水利局 |
姬智 |
|
是否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是或否) |
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的,得1分; |
1 |
发改委 |
闫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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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资金(是或否) |
财政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资金的,得1分 |
1 |
财政局 |
白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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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是或否) |
实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得4分; |
4 |
发改委 |
闫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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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例制度未有效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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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 |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90%,得4分;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
4 |
发改委、住建局 |
闫建国、郝建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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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是或否) |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4分; |
4 |
发改委 |
闫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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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例制度未有效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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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未足额征缴例数(例) |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费),得4分; |
4 |
税务局 |
马永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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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例未足额征缴,且未采取催缴措施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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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节水评价 |
未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例数(例) |
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得6分; |
6 |
水利局 |
姬智 |
|
发现一例在水资源论证、相关规划编制等工作中节水评价应开展未开展或不符合技术、管理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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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节水“三同时”管理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例数(例数)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得6分; |
6 |
发改委 |
闫建国 |
|
发现一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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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节水载体建设 |
节水型灌区建成率(%) |
通过省级复核确认的大中型节水型灌区面积占全县灌溉面积70%以上,得3分;占60%~70%(含)得2分;占50%~60%(含)得1分。其中,一个以上大中型节水型灌区通过水利部复核确认的,加1分 |
4 |
水利局 |
姬智 |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 |
北方地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得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 |
4 |
工信局 |
石洛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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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地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得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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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例节水型企业建设不规范,未达到节水型企业相关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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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得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 |
4 |
机关事务中心 |
张晓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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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例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不规范,未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相关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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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 |
北方地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得4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4 |
住建局 (责任单位为住房保障中心) |
郝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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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地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得4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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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例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不规范,未达到节水型居民小区相关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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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按《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规定核算后的漏损率≤9%,得8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住建局 |
郝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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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
公共场所、居民家庭未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强化水效标识管理例数(例) |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6分; |
6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李俊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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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例不符合节水标准或不符合水效标识管理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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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非常规水源利用 |
对具备条件未配置非常规水源的例数(例) |
对具备非常规水源利用条件的用水户,在下达用水计划时配置非常规水源的,得2分; |
2 |
住建局 |
郝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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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例应配置而未配置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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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利用率(%) |
北方地区:再生水利用率≥20%,得6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6 |
住建局 |
郝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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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地区:再生水利用率≥15%,得6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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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节水宣传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是或否) |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得3分; |
3 |
融媒体中心、 水利局 |
姬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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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每做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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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分项 |
节水激励机制(是或否) |
本级人民政府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科技创新、节水技术推广应用、节水产业发展等出台补贴或其他激励政策,加2分 |
2 |
水利局、财政局 |
姬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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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示范引领(个) |
县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的,加2分;被评为省级水效领跑者或省级节水标杆的,每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
2 |
水利局、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姬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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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节水管理(个) |
每实施一个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 |
3 |
水利局 |
姬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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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市场化交易(笔) |
每实施一笔水权市场化交易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 |
3 |
水利局 |
姬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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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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