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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支持“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七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25 17:12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达拉特旗支持“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七条措施实施细则》经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5324


达拉特旗支持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

改革七条措施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我旗立足巩固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核心任务,通过“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系统性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特制定《达拉特旗支持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七条措施(试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更加可操作、能落地、实效强,经研究,配套制定《达拉特旗支持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七条措施实施细则》。

本支持措施印发后,《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发20225)同步废止。

 

附件:1.支持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细则

2.支持推进村社提质扩面项目实施细则

3.支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项目实施细则

4.支持提升精深加工能力项目实施细则

5.支持培育优质产品品牌项目实施细则

6.拉特旗“统种共富”典型模式介绍

 

附件1

 

支持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

项目实施细则

 

为深入落实全旗“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要求,全面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原则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充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标准参照现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二、项目编制与规划

1.项目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项目区域布局,优先建设灌溉排水、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工程,集中力量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2.项目区应选在耕地和水资源较丰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区域。优先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耕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耕地、农作物种子田、现代农业园区等。

3.目实施应符合文旅、自然资源、林草、水利、电力等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并需办理审批手续。

三、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项目申报

1.备集中连片土地经营条件的嘎查村,以嘎查村为单位组织项目(一嘎查村一项目)进行申报(梁外地区申报项目需符合三区规划相关政策)2025—2028年,分4年逐步实施150万亩耕地(不包含河道内耕地、梁外地区零散耕地、三调后新增非法开垦地块、社会资本长期流转开发经营且与当地农牧民无利益联结的地块),其中:2024年前已实施42万亩,202523万亩,202625万亩,202730万亩,202830万亩。2025—2028年符合新建和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地块,原则上不纳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项目。

2.目的初步设计方案由各嘎查村牵头组织编制。方案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综合说明、项目区概况、项目建设条件分析、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工程总体布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与后期管护、投资概算、综合效益评价;项目区位置示意图、项目现状图、规划图、工程结构图、土方计算纵横断面图及土方调配图,项目概算书及筹资方案,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计划;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自愿建设证明材料;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需要的项目建设有关材料。初步设计方案应由具有农林、水利等行业工程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设计人员应深入项目区调查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质量现状,走访群众了解实际需求,开展实地勘测、规划和设计。

(二)项目审批

1.嘎查村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送至属地苏木镇审批。

2.目初步设计由苏木镇(农牧局协助)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以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农田建设政策为依据,主要对设计依据是否充分、设计方案是否科学、设计标准是否合理、概算编制是否合规、效益分析是否准确、设计文件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评估,出具评审意见书。苏木镇负责对项目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等进行审查评估。评审可行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苏木镇要及时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并报农牧局备案。

四、项目补充建设内容

项目实行一年一定,当年项目,当年申报、当年实施、当年开工、当年完工。

1.农田平整工程。因地制宜进行耕作田块布置,满足大型机械作业要求。通过客土填充、挖高填低、剥离回填表土层等措施对田间积土、土坎、洼地、较小的侵蚀沟等进行田面平整,耕层厚度应达25cm上。

2.农田水利工程。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根据项目区基础条件,合理建设水源工程和配套建筑物渠灌区利用现状斗渠,对斗渠取直后进行衬砌;对耕作方向乱的项目区重新规划砌衬农渠。井灌区全部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滴灌),输水管道应根据实际做到应埋尽埋。项目区域内充分利用原有机电井,如有出水量不够、抽沙、塌陷等的可填旧井(经水利部门备案)换新井,经过水利部门审批通过的新井,可纳入申报的范畴中。

3.田间道路工程。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产的原则,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等附属设施,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

4.农田输配电工程。以满足农田灌排用电为原则,嘎查村根据实际情况,可申报建设输配电设施,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5.农田防护林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嘎查村根据实际需要申报农田防护林工程。风沙危害区配套建设和修复农田防护林,林网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结合,既要保证在不占有耕地基础防风固沙,还要降低树木遮阴并保证秋季农作物秸秆的运输。树种选择乡土树种,乔灌结合,林木成活率宜达到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宜达到85%以上。

6.农田土壤质量提升工程。嘎查村在优先建设灌溉排水、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工程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深耕深松、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翻压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治理退化耕地,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

7.其他在“统种共富”过程中需完善的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内容。

五、项目验收

1.初步验收。嘎查村负责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工作,组织并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对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经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嘎查村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附竣工图、工程结算书、初步验收报告、工程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建设内容前中后对比照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劳务报酬表、项目批复文件、资金来源文件以及其他工程竣工资料后及时向属地苏木镇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苏木镇负责对各嘎查村申报的项目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对项目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嘎查村及时整改。农牧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验收。

六、项目资金管理

旗人民政府每年计划安排资金1.1亿元用于支持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苏木镇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向旗人民政府申请资金,旗人民政府直接将资金拨付到苏木镇,苏木镇按照不高于工程进度的80%进行拨付,除质保金外剩余部分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结果拨付。项目总投资额的92%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8%立费用用于勘测设计、监理、审计、项目管理等。

七、项目运行、管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嘎查村制定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八、项目管理

嘎查村在项目中实行委托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公示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及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项目区工程档案,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旗农牧局负责项目相关业务咨询。

九、其他事宜

对于不实行“以工代赈”的项目,按照工程建设类项目进行申报、实施。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执行。

 

 

 

 

 

 

附件1-1

 

XX嘎查村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以工代赈”

项目初步设计申请

 

XX苏木镇人民政府:

...........

一、项目名称

达拉特旗XX苏木镇XX嘎查村2025“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如:XX嘎查村

、建设地点

达拉特旗XX苏木镇XX嘎查村。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达拉特旗XX苏木镇XX嘎查村2025“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总建设规模为XX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工程等工程。

、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田块整治XX万元、灌溉与排水XX万元、田间道路XX万元、农田地力提升XX万元、农田输配电XX万元、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XX万元、其他工程XX万元、独立费XX万元。

、建设期限

XXXX月至XXXX月。

有关要求

应包含但不限于制度执行、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要求,各地根据自身需求起草。

 

 

 

 

 

 

 

 

 

 

 

 

 

 

 

附件1-2

 

XX嘎查村2025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以工代赈”项目投资概算表

 

项目

单位

任务量

投资总额

(万元

栏次

 

1

 

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田块整治

 

 

 

1.田块修筑

 

 

2.耕作层剥离和回填

 

 

3.细部平整

 

 

......

 

 

 

()灌溉和排水

 

 

 

1.塘堰()

 

 

2.小型拦河坝

 

 

3.农用井

 

 

4.小型集雨设施

 

 

5.泵站

 

 

6.疏浚沟渠

公里

 

 

7.衬砌明渠()

公里

 

 

8.排水暗渠()

公里

 

 

9.渠系建筑物

 

 

 

其中:水闸

 

 

渡槽

 

 

倒虹吸

 

 

农桥

 

 

涵洞

 

 

跌水

 

 

其他

 

 

10.管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

 

 

11.喷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

 

 

12.微灌高效节水灌溉措施

 

 

13.其他水利措施

 

 

 

……

 

 

 

()田间道路

 

 

 

1.机耕路

公里

 

 

其中:硬化道路

 

 

 

2.生产路

 

 

 

……

 

 

 

农田输配电

 

 

 

1.10kv以下的高压输电线路

 

 

 

2.低压输电线路

 

 

 

3.变压器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1.农田林网工程

 

 

 

2.岸坡防护工程

 

 

 

3.沟道治理工程

 

 

 

……

 

 

 

()农田地力提升

 

 

 

1.()质土壤治理

 

 

2.酸化土壤治理

 

 

3.盐碱土壤治理

 

 

4.污染土壤修复

 

 

5.地力培肥

 

 

……

 

 

 

)独立费

 

 

 

1.勘察设计费

 

 

 

2.工程监理费

 

 

 

3.项目管理费

 

 

 

……

 

 

 

 

 

 

 

 

附件1-3

 

达拉特旗支持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以工代赈”

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以工代赈管理,确保出实效,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7号)、《关于进一步坚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5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内发改振兴字〔202324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以工代赈是指项目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术要求不高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或村集体经济收入,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主要目的是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第三条 实施以工代赈应坚守的初心,坚持扶志扶智、多劳多得、勤劳致富,鼓励引导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实现增收致富、提高素质技能,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坚决防止出现重建设、轻赈济现象,严禁滥用以工代赈政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 苏木镇人民政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审批、监管、竣工验收等。

第五条 嘎查村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公开遴选设计、监理、初步验收、审计等第三方机构。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动员引导更多的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按照适合人工实施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来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增加农牧民及嘎查村集体参与农田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和利益分配

嘎查村民可以通过嘎查村集体、嘎查村民小组、嘎查村集体经济等各种组织,以劳务输出的形式参加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第二章 机构产生

第六条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苏木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嘎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开展建设质量、资金安全、施工安全、落实以工代赈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成立嘎查村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小组。由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嘎查村两委及嘎查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工代赈领导小组以工代赈领导小组优先吸纳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劳务合作社、施工队成员。条件成熟、运行规范、群众认可的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主导组建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小组,但必须通过民主议事程序产生。

 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任务。

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财务管理、材料采购、物资保管、档案收集,以及施工安全等各项工作。通过民主议事方式,选定本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等为项目参建单位。落实群众务工合约签订、购买团体意外险、设置特殊岗位、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管理

  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一)务工群众劳务报酬、非体力劳动的人员误工补助;

(二)施工、材料物资、机械租赁费用;

(三)不记名工地团体意外保险;

(四)聘请第三方机构或技术人员费用;

(五)项目质量检测、审计等符合规定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 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结算流程

项目实行委托制、合同制模式管理,建设单位与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或个体等实施主体签订合同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按照审计监理验收结果由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嘎查村委会、苏木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后支付

“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第十 工程验收

(一)项目完工后,由嘎查村两委和嘎查村民代表开展自验,自验完成后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附竣工图、工程结算书、工程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建设内容前中后对比照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劳务报酬表、项目批复文件、资金来源文件以及其他工程竣工资料;苏木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资金管理单位、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属地苏木镇相关人员,按照工程建设要求对相关建设内容进行现场验收

(二)属地苏木镇组织指导有关嘎查村委会和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小组开展工程结算审计,结算审计可依法依规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实施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竣工结算审计结论,审计结论可作为申请拨付结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十 公示公告

(一)项目开工前,嘎查村委会要在项目所在苏木镇、嘎查村政务公开栏和嘎查村务公开栏公示项目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

(二)项目建设中,嘎查村委会要在项目所在苏木镇、嘎查村政务公开栏和嘎查村务公开栏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标准、施工期限、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小组及负责人、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监理(监督)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按工种、工时公示劳务报酬发放情况

(三)项目建成后,嘎查村委会要在项目点设立公示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时间、建设内容及规模、群众受益情况、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业主单位、运行管护责任主体、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项目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 档案管理

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嘎查村委会、以工代赈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有关资料进行分类保管、整理归档按照全过程管理的要求,从项目申报到项目财务决算的各环节资料收集归档,不得遗漏或缺失明确收集目录、内容、标准和时间,建立文字档案资料盒和电子档案资料文档夹,并妥善保存

 

 

 

 

 

 

 

 

 

 

附件2

 

支持推进村社提质扩面项目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开展“统种共富”提质扩面土地合作经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自然村

二、具备条件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然村(社)为单元开展土地整合,支持涉农企业与村集体建立合作,参与土地整合、田间管理、购销服务等环节。根据土地合作面积进行申报,即:面积占全村90%以上70%90%50%70%;整村土地合作面积不足50%但属于整社推进的(整社合作面积达到70%以上,按照面积酌情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达拉特旗支持统种共富推进村社提质扩面土地经营项目申请表;

2.实施方案、会议纪要;

3.苏木镇嘎查村土地合作经营村民入股花名册;

4.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部土地经营权入股协议书;

5.土地委托经营合同

6.国土部门出具的地类属性和农田基础信息(坐标图)。

四、项目建设内容

以嘎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引领,以自然村(社)为单位组织实施,紧紧抓住土地这一根本要素,采取六统一经营模式,即:统一采购农资、统一耕种、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防治、统一收获、统一销售。依托社管会自主经营、社会化服务组织委托经营、种植大户或企业流转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开展股份制合作,净收益实行按股分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五、扶持方式

每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左右,根据土地合作面积一次性给予80100万元奖励面积占全村90%以上补贴100万元,达到70%90%补贴90万元,达到50%70%补贴80万元);整村土地合作面积不足50%但属于整社推进的(整社合作面积达到70%以上,按照面积酌情给予奖补,每个社不高于20万元

六、验收内容

旗农牧局和各苏木镇承担项目验收和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实施主体(嘎查村)按计划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由苏木镇出具验收报告,旗农牧局组织专家组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抽验(抽查率不低于30%),验收通过后,向项目实施主体(嘎查村)拨付资金。

   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执行。

 

附件2-1

 

达拉特旗支持推进村社提质扩面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种植品种

 

种植面积

 

申请项目类别

 

基本情况

 

嘎查村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苏木镇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旗农牧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附件2-2

           苏木镇     嘎查村    社耕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明细确认签字表

序号

村民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土地面积(亩)

总持股数

村民签印

 

 

 

 

 

 

 

 

 

 

 

 

 

 

 

 

 

 

 

 

 

 

 

 

 

 

 

 

 

 

 

 

 

 

 

 

 

 

 

 

 

 

苏木镇(盖章)分管领导签字:              嘎查村(盖章)负责人签字              村民小组(社)负责人签字:           


附件2-3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部

土地经营权入股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农户(代表人)                                     

                                                    

                                                          

为提升农牧民生产效益,提高村庄土地利用效率,本村实行“党建引领、土地入股、集中经营、按股分红”的土地合作入股分红经营模式。为了稳定土地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坚持守住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两条底线的前提下,遵照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基础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愿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以土地经营权加入甲方,并按照年度经营情况取得相应收益。

第二条  乙方资产及土地概况

1.遵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土地耕地地力进行评估入股,乙方农户土地入股明细情况详见附件《乙方耕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明细确认签字表》。

2.乙方农户承诺对上述土地拥有合法有效的相关权属证明,且土地现不存在买卖、转让、抵押、租赁、借用、合作等协议。

第三条  协议期限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土地入社的期限为    年,

              日至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期限,按时将土地按照约定条件交付给甲方。

2.协议期限届满时,乙方有权选择到期退部或继续入部。

第四条  收益分配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按照保底加分红的模式进行收益分配,其中保底按照    /亩,分红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扣除生产成本后,收益按照    %为乙方所有    %社管会所有    %为甲方所有,为了鼓励合作经营模式,本年度甲方将其    %收益反补给社管会成员。每年按照协商约定的时间进行成本核算及利润结算,并进行公示公开,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分红。

第五条  经营管理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土地由土地合作部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本社土地由社管会进行运营管理。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在乙方土地入社期间,甲方取得上述约定年限的土地经营权等权能。

2.甲方每年对土地经营收入、开支进行账目公示公开。

3.乙方社员不得干涉甲方经营管理土地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账务监督,有权对土地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第七条  社员入社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协议期间,若甲方就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需要办理相关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

第八条  协议解除

1.若乙方要求解除协议,应当在当年财务结算(每年12月31日)1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交回相关证明,会计年度核算结束后以入股原土地,或入股土地相同地类、相同面积的土地置换或其他双方协议方式进行解除。

2.本部社员发生意外情况,红利在年度结算时按法律规定继承给配偶、子女或遵生前遗嘱处置。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联系:                      联系:                          

 

 

                           

 

 

(入股协议书内容按实际经营方式进行补充完善)

 

 


附件2-4

 

达拉特旗支持推进村社提质扩面参照模式及利益分配计算表

单位:元/亩

序号

模式

预估

利润

农牧户

种植主体

(社会化服务组织)

村集体

社管会

保底

分配比例

金额

分配比例

金额

分配比例

金额

分配比例

金额

1

集体自主经营

1200

 

不低于90%

1080

 

 

不高于5%

60

不高于5%

60

2

集体委托经营

保底秋收后结算

400

800

不低于60%

240

不低于30%

120

不高于5%

20

不高于5%

20

3

保底春播前结算

400

800

不低于40%

160

不低于50%

200

不高于5%

20

不高于5%

20

注:按种植玉米为例进行计算,每亩产1800斤标准粮,毛收入1800元/亩;平均保底按800元/亩、种植成本按600元/亩计算。


统种共富”提质扩面参照模式说明

 

土地合作经营主要以集体自主经营和委托经营两种方式:

一是土地入股集体自主经营。不设保底,农资采购、播种收获等生产经营成本自筹,秋收一次性利益分配的,按照入股农户分红不低90%;村集体分红不高于5%;社管会分红不高于5%的原则,通过入股农户协商一致确定分配比例。

二是土地入股集体委托经营。分两种模式:

模式一:保底秋收结算,农资采购、播种收获等生产经营成本服务组织(合作社)出资,按照入股农户分红不低于60%;服务组织(合作社)不低于30%;村集体分红不高于5%;社管会分红不高于5%的原则,通过入股农户、服务组织(合作社)协商一致确定分配比例。

模式二:保底年初结算,农资采购、播种收获等生产经营成本服务组织(合作社)出资,按照入股农户分红不低于40%;服务组织(合作社)不低于50%;村集体分红不高于5%;社管会分红不高于5%的原则,通过入股农户、服务组织(合作社)协商一致确定分配比例。利益计算公式为:收益=农产品销售额-村民股本保底-生产成本+政策补贴资金


附件2-5

 

达拉特旗支持推进村社提质扩面项目验收表

苏木镇:

嘎查村(社)名称

户籍人口

入股农户

土地整合情况

户数

人口

户数

人口

占总户数比重

耕地总面积

可整合土地面积

入股面积

占总耕地  面积比重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时间:


附件2-6

 

达拉特旗支持推进村社提质扩面项目补贴抽查验收单

苏木镇名称:                           嘎查村名称:                     

社组名称

农户

入股亩数

联系电话

经营方式评价

签字

备注(收益分配)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时间:


附件2-7

 

达拉特旗支持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资金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监管范围

以自然村(社)为单元,整镇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整村推进的嘎查村和嘎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任务实施完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嘎查村实际完成情况兑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用途

(一)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农资采购、农机统筹、田间管理、耕地地力提升、探索粮食保价保险试点、奖励“带头人”、构建“共享粮仓”等与“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支出;补贴资金不得用于入股农户分红,不能简单一发了之;不得用于苏木镇嘎查村日常工作开支,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压资金。

(二)凡是享受过《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创建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的,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达拉特旗支持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七条措施(试行)》中“(四)支持推进村社提质扩面”补贴。

四、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旗财政将奖补资金拨付到镇级账户,然后苏木镇再按照工作进度逐级下拨到各嘎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拨付一律实行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五、规范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建立会计账簿,报账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规范会计核算。项目资金拨付本着封闭管理、专人管理、专项核算、专项使用的原则。各嘎查村需开设专用银行账户,整社推进补贴资金由嘎查村统一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金支出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六、财务公开

财务机构应当及时向村级组织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信息,各村级组织应当至少每个季度公开一次,业务量大的,可每月公开一次,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入股村民的监督。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等,可以根据需要编制收支明细表。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公开。各村级组织要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村务公告栏、门户网站、达拉特旗民生监督平台等,提供及时、便捷、真实、全面、准确的财务会计相关信息。

七、资金审核监督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初审、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不按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的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农牧部门联合财政、审计部门要对项目资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审计,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


附件3

 

支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项目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达拉特旗境内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同一作物(不包括籽粒玉米、小麦、水稻、大豆、马铃薯和向日葵)500亩以上,并且按照“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种植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

二、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

2.规模化种植实施方案或者技术规程。

3.土地合作协议。

4.承包或流转土地四至边界信息。

三、建设内容

根据土壤、气候、水资源等特点,鼓励经营主体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因地制宜种植高于当地常年籽粒玉米收益的农作物的新品种,实现资源集约化、土地规模化、产业现代化,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牧民增收

、验收条件

1.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且要求种植同一种作物(不包括籽粒玉米、小麦、水稻、大豆、马铃薯和向日葵),套种面积按比例折算

2.苏木镇组织种植主体进行初验,初验合格报旗农牧局抽查验收,旗农牧局将组织专家针对实施方案中的建设目标、任务、内容完成情况等进行抽检复核。

3.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扶持方式

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500亩以上农作物验收合格,给予每亩补贴资金100元。

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执行。

 

 

 

 

 

 

 

 

 

 

 

 

 

 

 

 

附件3-1

 

达拉特旗支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项目

补贴申请表

申报主体

 

负责人

 

种植地点

 

联系电话

 

种植作物

类型

 

种植规模(亩)

 

 

实施内容

 

 

申报主体

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苏木镇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旗农牧局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附件4

 

支持提升精深加工能力项目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为达拉特旗境内注册企业。

2.申报主体运营、信用良好,无欠税,经济效益佳,带动农牧户增收作用显著。

3.达拉特旗行政区域内直接采购原料,采购量占总需原料60以上,企业的加工能力和加工水平在我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简单包装、清洗、烘干、脱皮不在扶持范围)。

4.企业通过发展加工业带动本地1个以上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当年年度精深加工产品达1000吨以上或者年销售收入达2000元以上的重点加工企业。

二、申报资料及流程

项目申报主体向旗农牧局提出申请提供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原料收购凭证、紧密型利益联结证明及佐证、销售凭证、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旗农牧局相关股室组织进行实地勘察、论证、党组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要求

政府财政奖补资金帮助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改造提升生产线、购置新设备、建设加工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扶持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推动农畜产品由“初字号”转向“精字号”,通过发展加工业带动本地1个以上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对年度精深加工产品达到1000吨以上或者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加工企业,符合条件的、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企业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执行。

 

 

 

 

 

 

 

 

 

 

 

 

 

附件4-1

 

达拉特旗支持推进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申报表

企业

名称

 

企业性质

 

法人

代表

 

联系

电话

 

带动产业

 

总资产

 

固定

资产

 

销售收入

 

达拉特旗行政区域内直接采购原料占所需原料量

 

精深加工产品产量

 

项目资金用途

 

申请奖

补金额

 

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

 

紧密利益联结

农牧户户数(户)

 

苏木镇意见

(意见、签字盖章)

 

旗农牧局意见

(意见、签字、盖章)

 

                                 

单位:万元、吨

附件5

 

支持培育优质产品品牌项目实施细则

 

一、农畜产品认证

(一)奖补主体。凡在达拉特旗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团体及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组织或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新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境外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除外)、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的,已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未发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相关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按照认证类型相关标准正在进行生产的主体。

(二)奖补标准

1.绿色食品:新认证1个奖补1.5万元,每增加 1个奖补0.5 万元;

2.有机农产品:新认证1个奖补3万元(中绿华夏认证);

3.良好农业规范:新认证1个奖补3万元;

4.农产品地理标志:新登记1个奖补5万元;

5.名特优新农产品:新登记1个奖补3万元;

6.农畜产品获得认证登记后,在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或续期的,对认证续展的绿色食品1个奖补1万元,每增加1个奖补0.5万元,对再认证良好农业规范1个奖补2万元、有机农产品1奖补2万元(中绿华夏认证)。

(三)奖补规则

1.对同一企业同一产品,到期当年不进行复查换证但重新申 报并取得证书的,按复查换证进行补助。

2.对同一单位或个人1年内同一个产品获得2种或以上认证 登记的,按照其中最高的奖补标准进行补助。

3.当年取得认证登记的农产品,领取补助后,同一产品再获得更高层次认证登记的,则按照获得的最高档次认证奖励标准补齐奖励金额。

4.享受自治区、市级产品认证奖补资金的同时可享受本政策。

5.对符合奖补条件上一年度未补的,可在下一年度予以奖补。

6.申请人所认证登记的产品停产或未按认证类型标准生产 的不予奖补。

7.如果获奖单位或个人在认证有效期内因发生重大环境危害、安全生产事故、农畜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撤销认证的,将其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以政策资金扶持。

(四)申报材料。认证登记主体需提供申请表、申请承诺书、有效的认证(登  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复印件、相关认证合同复印件、认证缴费发票复印件、信用报告、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截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盖申请人公章。

(五)奖补程序

1.符合奖补条件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填报《达拉特旗农畜产品认证奖补申请表》和《申请补贴承诺书》。并持相关材料,向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申请。

2.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审查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查验证书真伪,形成初审意见,报旗农牧局审批备案。

3.旗农牧局经研究确定奖补对象名单及奖补金额,经公示无 异议后发放奖补资金。

(六)资金使用要求。奖补资金用于申请相关认证,按照相关标准组织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控制、宣传培训、标识管理、包装标志标识印制、展示展销等方面。

二、优质农畜产品品牌打造升级补贴

(一)补贴主体

1.凡在达拉特旗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自主品牌,并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

2.通过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对我旗农畜产品进行宣传销售的本地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

3.在各地新建或已建成但未享受过政策补贴的达拉特旗优质农畜产品体验店、直营店。

(二)申报条件

1.3年内未发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稳定,品质优良,无商标侵权、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及投诉责任等其他严重负面信息的;

2.申报主体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申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申报主体应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售后服务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

4.申报主体的产品需授权使用黄河几字湾区域公用品牌标识。

(三)奖补规则

1.对同一申报主体年内同时符合多项奖补规则的,按照其中最高的奖补标准进行补贴,不重复补贴。

2.申报主体销售的农畜产品须为达拉特旗区域内生产、加工(包括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特色农产品)为主的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具有自主品牌有注册商标,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的品牌主体进行奖补,按照销售收入的2%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申报主体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单一农产品品类以产地名+产品名命名的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品牌主体进行奖补,按照销售收入的2%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通过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对我旗农产品进行宣传销售的本地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需提供平台后台数据),按照销售收入的2%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在各地新建或已建成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达拉特旗优质农畜产品体验店、直营店,未享受过政策性补贴的,年内销售我旗优质农畜产品且销售收入达到 300万元以上的,按照销售收入的2%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资料

1.符合申报条件和奖补规则的申报主体需填报《达拉特旗优质农畜产品品牌打造升级补贴申请表》和《申请补贴承诺书》;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

3.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信用信息;

4.企业规章制度及质量管理手册、法定机构出具的半年内《检验报告》、CMA 中国计量认证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5.申请主体产品实物样品或图片、产品包装样图;

6.年度销售收入证明材料(产品销售合同、销售记录、转账记录、销售发票等能证明申报主体销售行为及收入的材料);

7.“黄河几字湾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协议书;

8.质量承诺书(资金用途真实性);

9.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五)奖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和奖补规则的申报主体需填报《达拉特旗优质农畜产品品牌打造升级补贴申请表》和《申请补贴承诺书》。并持相关材料,向所在苏木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请。

2.所在苏木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审查申报主体材料真实性、查验证书真伪,形成初审意见,报旗农牧局审批备案。

3.旗农牧局经研究确定奖补对象名单及奖补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补资金。

三、奖补资金来源与使用

1.每年旗级安排奖补资金10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品牌打造升级、产品销售、宣传推广,并按照相关标准组织产品质量控制、标识管理、包装标志标识印制、展示展销等方面。

2.引进农产品销售流通企业到我旗开展销售服务,给予一企一策政策支持。

    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执行。

 

 

附件5-1

达拉特旗农畜产品认证奖补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盖章)

 

 

申请人证照

£营业执照          £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居民身份证 

编号: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

 

通讯地址

 

 

 

   

 

银行账号及开户行

银行账号:                                       

行:                                     

申请奖补

认证类型

证书编号

认证机构

奖补性质

1

 

 

 

 

 

2

 

 

 

 

 

……

 

 

 

 

 

 

 

 

 

申报主体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旗农牧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附材料清单

 

说明: 奖补性质为首次、续展( 再认证)。


附件5-2

 

达拉特旗优质农畜产品品牌

打造升级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盖章)

 

申请人证照

£营业执照         £法人登记证书   £商标注册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居民身份证  

编号: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

 

通讯地址

 

 

 

   

 

银行账号及开户行

银行账号:                                      

行:                                      

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商标名称

 

 

 

是否授权“黄河几字湾”区域公用品牌

£                      £

体验店、直营店

建设面积

                          平方米

年销售收入

                    万元

申报主体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所在苏木镇/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旗农牧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另附材料清单

 

 


附件5-3

 

申请补贴承诺书

 

我单位(个人)对以下事项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þ产品认证类型/o优质农畜产品品牌打造升级补贴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宣传推广到位。

2.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所有资料(包括文字、文件、数据、合同和凭证等)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销售收入证明材料、电商销售数据刷单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奖补资格,已享受的追回奖补资金并列入黑名单。

3.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报奖补资金。

4.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个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个人)(公章/手印):

法人(签字):

         

 

 

附件6

 

达拉特旗“统种共富”典型模式介绍

 

为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全旗各苏木镇、嘎查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有效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带动农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现将部分成效明显的经营模式进行汇总整理,为各地推广提供借鉴。

一、吉格斯太镇“五田法”

吉格斯太镇针对耕地细碎问题,积极探索并创新实施了“五田制”改革,有效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土地整治、生产经营、农业服务及收益分配的全面升级。

(一)一户一田:整合零散土地。对于人均土地较多且村民希望自主种地的村社,采取以地换地的方式实现一户一田。例如,张义城窑村北刘社的32户农民通过整合,将880亩零散耕地变为1000亩集中农田,有效减少了农户经营数量,更好地适应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趋势。

(二)一场一田:促进种养融合。针对种养殖大户,通过以好地换差地的方式实现土地集中连片。例如,梁家圪堵村侯满全整合土地成立家庭农场,实现了种养销一体化,为产业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一社一田:集中统一经营。针对土地盐碱化、老龄化及细碎化等问题,以社为单位进行土地整合。如梁家圪堵村红柳社,通过整合千余亩土地,新增150多亩耕地,有效减少了劳动力投入,降低了种植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成为吉格斯太镇主推的一种生产模式。

(四)一村一田:优化资源配置。吉格斯太镇以村为单位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以龚吉仁村为例,成立了龚吉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部,整合了10500亩土地,村民以土地入股,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选举出有威望、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人员组成社管会,采用“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的经营模式,负责日常管理运行整合后的土地,重新整合种植等资源,提升了效率与产出。

(五)一镇一田:强化服务支撑。镇党委领办联合社,孵化、承包多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全镇提供高质高效服务。通过联合社统购统销,降低了农资采购成本,“小田”并“大田”为社会化服务搭建了平台。

二、官牛犋南社“党建引领 统种共富”模式

白泥井镇侯家营子村官牛犋南社的探索实践是达拉特旗创新推行“党建引领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的一个缩影。官牛犋南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探索自发性改革创新,自2019年起先后经历单打独斗、土地整合、大户创收、统种共富四个阶段。官牛犋南社“党建引领 统种共富”模式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引导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农牧户等主体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农牧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土地由“一户一田”变为“一社一田”。成立社管会负责日常管理,决策透明民主,充分保障各方权益,实行“四统一”,即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收益分配按“土地保底+效益分红”,社员享受保底、收益分红、二次利润返还和薪金收入;同时,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市场波动时保障社员利益,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企利益共同体。该模式成效显著,增加有效种植面积超10%,达3161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5%,达98%;亩均节约成本180元,亩均增产超100公斤(以玉米计)。实现“支部有作为、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集体有收益”四方共赢,推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助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三、龚吉仁村“一统五化”模式

为解决土地经营困境,吉格斯太镇龚吉仁村推行“一统五化”模式,即土地合作规模化、土地整治标准化、生产经营组织化、农业服务社会化、收益分配股权化,在土地整合上,村民以土地入股“龚吉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部”,按地力评定股份,化解不平衡问题。2023年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综合整治、提升地力,大破大立、统一经营”为原则,龚吉仁村打破田界地垄、优化合并田块、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完善水利路网,打造了一块田块整齐、规模连片、耕作条件良好、宜机械化作业的“大田”。生产经营采用“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模式,社管会负责具体事务,监事会监督,提升组织化程度。农业服务上,竞选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全托管或者半托管方式,将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由其提供“菜单式”“保姆式”服务,降低成本、引进技术。收益分配按“统分结合、按股分配”,7%作社管会报酬、13%留村集体、80%村民按股分红,土地收益由全体社员共同享有。

四、新民村“伙耕伙种”模式

树林召镇新民村在镇党委、政府的具体指导下,村“两委”经过反复研究和征求意见,探索出“伙耕伙种”模式,整合4400亩土地,推行“党支部+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即在党支部领导下,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下设立土地合作部,农户将土地折算为股份入股到土地合作部,由有威望、公道正派、懂技术的种植能手组成8个种植专班进行经营管理。合作部通过“九统一”(统一平整、采购、品种、耕种、植保、保险、收割、销售、分红)“六增”(增面积、质量、效率、产量、收入、效益)“一降”(降成本)合作种植模式,将农资、机械、销售等环节整合,为粮食生产提供“保姆式”服务,有效提升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效率,降低种地成本,使土地效益达到最大化。收益分配按生产经营内容的100%+其它收入的50%(主要是补贴),按土地入股合同数量(亩数)分红于全体社员,土地合作部提留其他收入的50%(主要是补贴)。这一模式促使土地和劳动力两大要素资源配置更加平衡,激发了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活力。

五、道劳哈勒正村“土地托管”模式

展旦召苏木道劳哈勒正村面对农业发展困境,党支部通过多次会议和入户交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为土地合作经营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采用“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开展土地合作经营,选拔正直公道党员为负责人,经营中协商决策,择优配备经营管理人员,并通过微信群公开信息,社员全程监督,形成良好双向循环。村里成立农香农牧业公司,为合作社提供指导、项目引进、申请贷款等服务,合作社负责具体种植,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党支部监督、专业合作社实施”的发展模式。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秉持“种好田、好种田、种田好”理念,推动合作社与中化MAP技术服务中心等经营主体广泛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合作,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定制服务,构建智慧农业服务模式。与骑士牧场签订订单保障产品全额销售,苏木党委、政府协调伊旗农商行贷款全面推进项目实施,总体上形成了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经营管理、社会化服务企业全程服务、农牧业龙头企业订单报销、社员分红挣钱的统种共富体系

六、蛇肯点素村“麦业兴村”模式

吉格斯太镇蛇肯点素村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小麦产业,深入挖掘发展潜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蛇肯点素村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积极践行先锋模范作用,依托村集体经济面粉加工厂推动土地合作经营,带动农户粮经套种,实现增产增收。推进土地整合,实现“五增一降”。通过整合土地,变“小田”为“大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00余亩;运用测土配肥等科学播种管理方式,有效增强地力;创新推行粮用小麦、饲用燕麦轮作模式,小麦亩均增产100斤,相比玉米种植,小麦及复种作物效益显著提升;积极争取土地规模化经营等补贴,让农户发展信心倍增;借助土地入股+集体经营,实现统种、统耕、统收、统售,全方位降低农资、人力、种植及销售成本。在产业发展链条上,注重产品增值与市场拓展。自2018年起,整合资金创建面业公司,精心打造“蛇肯点素面粉”品牌,拓展挂面加工业务,成功获批食品生产许可证,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同时,通过举办小麦文化节、打造电商平台,构建“生产基地+品牌打造+线下直营+电商带货+市场推广”多元模式,有效提升品牌影响力,切实带动村民增收致富,推动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利益分配模式为保底加分红模式,根据地类及地力不同,保底分别为300元、600元、800元、1000元四个等级,无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达不到保底收入的由社管会人员支付保底;收入超过保底线的,社员与社管会以7:3比例分红。

七、东兴村“统耕统种”模式

王爱召镇东兴村响应镇党委、镇政府号召,以创建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为契机,通过村民会议多次讨论,全体村民以土地入股,全12000多亩耕地行统耕统种村民选出“社管会”代表村民参与生产管理,建立“四统二专三监督”工作机制,“四统”即统一采购农资、统一耕种管护、统一经营管理、统一组织销售;“二专”即聘请使用外来农业专家和本地能人,形成“理论+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经营;“三监督”即群众依托“合作社”“社管会”“监督委员会”载体全程参与经营管理监督。通过规模化经营,实现“三降三增”,即降低耕种成本,亩均增收305元,群众收入提高24%;降低生产污染,化肥、农药施用量及农用水灌溉均减少,实现了节水控肥、节药增效;降低矛盾纠纷,增强组织凝聚力,促进经济与治理良性互动。2023年,在土地合作经营基础上,探索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构建肥料(饲料)加工区、绿色土地种植区、肉羊养殖区。三区有机结合,形成“以粪制肥-以肥种植-以草(秸秆等)变饲-以饲养畜”闭环,推动绿色种养循环。建成日4吨有机肥厂,种植500亩鲜食玉米用于青贮,780亩盐碱地试种水稻亩产超500斤,养殖234只优质肉羊。东兴村以社为单位,各社土地经营性收入全部进行分红,常规政策性惠农补贴,包括保险公司补偿资金均属土地入股村民,只有部分项目工程奖励性补贴资金,东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30%提取用于发展村集体资金,70%分配于土地入股村民。

八、沙圪堵村“党建引领 统种共富模式

昭君镇镇村两级党组织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在沙圪堵村大力推行“党建引领,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依托水稻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沙圪堵村成立达拉特旗万稻粮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构建“党支+专业合作社+国有公司+农户的土地股份合作种植模式,将超过90%的群众组织起来。通过村两委研究政策、支部牵头、党员带头、层层动员,沙圪堵村采用“土地入股,包户经营”的运营方式,“六统一”的管理模式,整合11000亩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经营,统的概念包括统一品种、统一施肥、统一管理等等,但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统一思想。合作社提供种子、有机肥等生产资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管理,从稻苗培育到加工销售各环节,由9名懂技术、善经营的社员组成“社管会”全程管理,其他农民可提供劳务服务。依托镇国有公司敖特尔农牧业有限公司以“昭君传奇”品牌统一回收销售,推动产业品牌化、市场化。合作社与企业签订订单,确保销售渠道,形成“成本共摊、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