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达拉特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达拉特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按照《鄂尔多斯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鄂农牧发〔2025〕25号)的总体安排,结合我旗耕地地力保护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保持现行补贴政策和管理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维护农牧民利益为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能,鼓励实行差异化发放补贴,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该发的及时足额发,引导农牧民采取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综合措施,带动耕地质量持续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稳定提升。
二、精准补贴实施要求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公职人员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
(二)补贴方式及依据。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资金分配依据为原计税耕地面积。
(三)不予补贴的情况。对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发放当年补贴;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四)耕地流转。对于流转承包的耕地,在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内要明确规定,流转人承担耕地保护的监督责任,具体种植户承担耕地保护的实施责任。
三、补贴流程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级登记、两榜公示、苏木镇确认、旗级抽查”的程序,对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级登记和两榜公示。嘎查(村)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嘎查村将登记到户的耕地面积及补贴资金等整理上报苏木镇政府,对于不予补贴的面积依法予以核减。
2.苏木镇确认。苏木镇政府组织对嘎查村上报的农户、耕地面积和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逐项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公示并以正式文件(附资金认定单、电子清册及公示照片)上报旗农牧局。
3.旗级抽查。旗农牧局应邀请自然资源局、统计局等部门参与相关补贴数据的抽查,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苏木镇限期整改,重新核实、公示。
4.落实好公示要求。让数据“多跑路”、农牧民“少跑路”。村级公示由村委会采取方便农牧民查询和监督的方式在村务公开场所进行公示,用好公示栏、喇叭广播、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公示内容。苏木镇负责组织对各村报送的补贴数据进行核实确认,由苏木镇人民政府将经复核的补贴情况,在苏木镇公开场所公示。要设立旗级政策咨询电话,解答农牧民疑问。
(二)做好提级发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提级发放,由市财政部门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旗农牧局根据原计税耕地面积,核算并分配补贴资金,将补贴资金分配情况以切块形式下达至各苏木镇。各苏木镇于5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附资金认定单、补贴发放清册和公示照片等)上报至旗农牧局,旗农牧局将按照“随时完成、随时上报”的原则,将补贴发放清册或支付申请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中。
各苏木镇在2025年6月30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户。发放时要配合财政等部门指导督促代理银行落实短信通知等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名称、补贴金额、补贴标准、公示情况、应履行的义务、咨询单位、联系电话等,对不予发放补贴的,要明确金额和原因,让农牧民看的清楚、领的明白。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旗人民政府负总责,旗农牧局要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做好补贴范围内未实施地膜离田或未达到离田标准的核实工作。
(二)严格管理督导。各苏木镇要做好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挤占挪用。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旗财政局会同农牧局,将对各苏木镇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绩效管理,相关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开展宣传培训。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在春播前明确具体补贴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进行宣传,确保将补贴政策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减少矛盾。同时,要争取更大程度发挥资金引导耕地地力提升作用,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资金分配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贴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中和西镇 |
74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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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恩格贝镇 |
7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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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昭君镇 |
144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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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展旦召苏木 |
138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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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树林召镇 |
2710.24 |
|
|
6 |
王爱召镇 |
225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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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白泥井镇 |
1190.31 |
|
|
8 |
吉格斯太镇 |
912.60 |
|
|
9 |
风水梁镇 |
441.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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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84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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