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区域评估范围内项目涉水
许可承诺书征求公示
公示如下∶
一、概况
1、事项名称
内蒙古靓源塑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项目涉水许可承诺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1318447179M
3、项目位置达旗经济开发区纬六路以南、富鑫东巷南路
二、取水承诺内容、项目概况
本项目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庆源水务自来水,生产用水为黄河水;生活年取用水量为0.5万立方米每年,生产年取用水量为0.1万立方米每年,申请取水起始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期限为5年。
取水许可承诺
(一)已知晓并严格遵守取用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项目竣工后,规范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并定期检定,保证正常运行,按申请批复的要求取用水。
(三)项目投产运行期间,严格按照取水申请审批要求取水,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节水工艺和技术,安装分级计量设施,一级计量率达到100%、二级计量率达到95%以上,单位产品用水量达到用水定额标准。
(四)按规定申请年度用水计划并严格执行。
(五)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或信息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六)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未履行承诺、泄露国家机密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水土保持方案许可承诺内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承诺内容
(一)已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二)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或承诺书),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四)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六)严守项目生产建设中的国家机密(若涉及)。
(七)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未履行履行承诺、泄露国家机密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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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日超
电话:13704771082
内蒙古靓源塑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