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街道及各成员单位:
根据《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达政办〔2013〕94号)的精神,成立了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具体负责达拉特旗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经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同意,现启用“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附件:1、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印模
2、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模
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