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2-11-01  来源:  作者:
  
各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街道: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将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需要跨三个年度。总体工作划分为普查准备、普查填报、普查总结与开发应用等三个大的阶段。经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同意,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现将工作进度安排通知如下。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2年-2013年)

    1、将经济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2年12月)

将第三次经济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经费项目包括工作经费、两员补贴、设备购置、奖励经费、试点经费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没有进入常年预算项目或预算不足的,需及时足额编制预算追加,全面落实普查经费保障。

    2、政府专题研究普查工作(2013年3-4月)

     根据有关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旗政府专题研究一次经济普查工作。 

    3、组建机构、落实责任(2013年4-9月)

旗,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两级分别下发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第三次经济普查动员会议,签订经济普查目标责任状;明确下发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旗乡两级按时召开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会议,研究全旗经济普查有关事项,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落实和细化工作责任。要求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在7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旗经普办将对普查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各级经普办制定工作制度,开展各项准备工作(2013年6-8月)

各级经普办要制定普查责任包干、“两员”选聘、普查区划分、普查宣传、普查信息报送、普查进度安排等系列工作制度,正式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5、普查对象数量初步摸底(2013年7-8月)

    根据普查要求,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普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普查对象数量初步摸底。

    6、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2013年7-9月)

    根据普查要求,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手工绘制普查小区图,形成普查区(普查小区)底册并上报旗经普办。

    7、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2013年7-8月)

旗经普办下发普查“两员”选聘实施细则,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普查领导小组根据普查区划分情况,从部门、苏木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社会抽调和选聘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形成普查“两员”底册并上报旗经普办。同时按照“定岗、定职、定酬”要求,强化“两员”管理。

    8、搜集部门单位名录资料,进行比对、整理、现场核查,形成分普查区的单位底册(2013年8-10月)

旗经普办搜集、整理工商、税务、质检、编制、民政、铁路、银行、保险、教育、卫生、邮政、电信等部门单位名录资料,进行单位的比对、合并、整理,并按地区、行业分库下发,组织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对比对结果进行现场核查,形成分普查区的单位底册。

    9、开展经济普查专项督查(2013年10月)

旗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10、开展普查区(普查小区)电子地图绘制(2013年10-11月)

    根据国家经普办统一下发的地域电子地图,现场核实普查区(普查小区)边界,标注建筑物和街道,修正电子地图内容,形成区域普查区(普查小区)电子地图,合并和审核区域各普查区电子地图并上报市经普办。

    11、制发普查实施方案、数据处理方案和数据质量控制方案(2013年9-10月)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经普办下发的经济普查方案,结合上级普查试点经验和达拉特旗实际,研究制发达拉特旗第三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数据处理方案和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经普办根据有关要求制定辖区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

    12、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工作(2013年10月-11月)

    开展旗,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两级经普办人员、联网直报单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等多层面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3、装配相关普查设备(2013年11-12月)

装配普查相关设备并造册登记(PDA、数据处理设备、网络传输设备等)。旗普查办将电子地图、单位底册等资料统一加载PDA,下发普查登记用资料工具。

    14、形成普查数据台账(2013年11-12月)

根据单位基础底册,按普查区逐家上门将普查告知书、普查登记样表和上门登记预约书等材料一并分发各普查单位,形成企业的普查数据台账,收集好“四上”企业申报材料。

    15、开展普查宣传月活动(2013年12月)

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开展普查宣传月活动,全面宣传普查工作,启动普查登记工作。

    二、普查填报阶段(2014年)

    16、普查现场登记(2014年1月-3月)

各普查区普查“两员”开展普查现场登记和数据采集,并上传普查数据,各专业组进行现场指导和督查。

    17、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2014年4月)

根据市经普办下发个体户抽样调查方案,制定旗个体户抽样调查方案。根据普查登记形成的个体工商户名单,按抽样调查方案要求上门开展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

    18、普查数据质量抽查与数据评估(2014年5-6月)

根据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要求,对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选择部分普查区的普查数据质量进行质量抽查,形成质量抽查报告并上报市经普办。

    19、汇总发布普查结果(2014年6-8月)

汇总全旗普查初步结果,发布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三、普查总结开发应用阶段(2014年9月-2015年)

    20、开展经济普查总结表彰工作(2014年9-12月)

旗、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组织开展经普工作总结、经济普查先进评选工作。

    21、普查资料开发应用(2014年9月-2015年12月)

根据下发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方案,编印普查年鉴和单位名录资料,组织课题研究和统计分析,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等。

    22、普查资料归档工作(2015年1-12月)

普查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普查设备管理等后续工作。

    请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根据工作进度,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进度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求实的精神,更加坚定的信心,迎难而上,奋力拼搏,高质量完成我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达拉特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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