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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19日
达拉特旗贯彻落实“七件实事”有成效
今年,达拉特旗把办好自治区承诺的“七件实事”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来抓,有效确保了“七件实事”的顺利落实。一是采取公益性岗位安置和旗直机关单位“一帮一”帮扶援助的办法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目前,全旗65户零就业家庭中,市直单位帮扶17户,政府公益性岗位帮扶20户,剩余28户全部落实到旗各机关单位实施帮扶,保证了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二是通过建立生源地贫困学生助学贷款与最低生活保障机制,保证贫困大学生全部入学。资助办法为:城镇户口每月资助115元,农业户口全年一次性资助420元。除低保资助金外,考取本科的学生每生资助2000元,考取专科的学生每生资助1000元。目前,全旗没有出现因家庭困难而上不起学的大学生。三是进一步提高城镇低保标准。2006年11份,全旗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达到170元。从2007年6月份开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90元。四是扩大农牧区低保覆盖面。2006年,全旗共有7333人享受到农村低保待遇,超出了自治区的要求标准。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五是进一步放宽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农牧民参合率进一步提高。2007年,按农村常住人口计算,全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远超85%的要求。六是计划实施人畜饮水工程5处,解决3.1493万人,14.85万头(只)牲畜的饮用水问题。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争取年底全部完成。七是对贫困家庭的中小学寄宿生给予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年450元。目前,全旗已有12756名贫困寄宿生得到补助。(周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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