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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旗环保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08-27

达政办发〔2006〕74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工作委员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旗环保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

 
达拉特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
建设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达拉特旗环保局 2006年7月14日)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旗农村牧区经济得到了很大发展,工业和城市经济也获得了长足进步。2005年我旗GDP突破89.5亿元,财政收入达到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465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55元,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牧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
    市委一届九次全委会议把建设鄂尔多斯新农村、新牧区作为“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之首,并制定了“六个”推进的实施办法,规划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治安良好、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总目标和“一年突破、三年见效、五年变样”的具体要求。我们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市委主要精神的同时,结合《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达拉特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达拉特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达旗是个农业大旗,伴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趋突出。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恢复、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全面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协调推进农村牧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把我旗广大农村牧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治安良好、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重大举措,是体现政府环保为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研究制定《达拉特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达拉特旗是我市乃至我区的一个农牧业大旗,拥有361个养殖小区,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达到370.5万头(只),良田170多万亩,而且水资源富裕,电力供应充足。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突出。一是不合理施用农药,有机磷农药的污染已成为主要的农药污染源。高残毒农药对耕地和水体造成污染的同时,导致农副产品农药含量超标,直接影响人民身体的健康。二是施用化肥量大,利用率低。不合理使用化肥,导致土壤板结、土质恶化,并通过农田径流造成水质污染。三是农膜使用量逐年增加,而回收率却很低,大量农膜残留造成“白色污染”,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污染了土壤,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四是畜牧业养殖加剧了农村水污染。五是小集镇生活污染严重。绝大部分农村集镇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污染地下水,危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六是大部分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分布在农村,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反弹的现象也往往出现在农村。七是不合理的资源开发(选煤场、石料场、白灰井等)造成了生态破坏,水土流失、草原沙化等环境问题。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速了农村不可再生资源的衰竭,加剧了可再生资源的短缺,尤其是大量的土地盐碱化,加剧了人地矛盾;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危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土壤的严重污染和大量农药的使用威胁着农产品的安全;大量的地膜使用和圈养畜牧业引发了相应的环境问题。所有这些都破坏了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制约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着农村全面奔小康宏伟目标的实现。
    二、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一)指导思想
实施《达拉特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加快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为主题,加强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秀美山川,发展农牧业循环经济,走现代农牧业、绿色农牧业、有机农牧业的道路,倡导环境文明,按照“生态恢复、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全面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协调推进农村牧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把我旗广大农村牧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治安良好、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优美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达拉特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方案的实施,以市委“转移收缩、集中发展”的战略统揽全局,尊重农牧民的主体地位,以发展生产力、转变经营方式和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环境质量为总目标,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正确处理农业发展、集镇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社会消费方式转变,发展农牧业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
   ——保护优先,防治并举。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在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畜牧业的同时,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逐步建立起水、土、田、林、路的综合有效防护体系。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府在加大对农村牧区投入的同时,环保部门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供良好的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环境。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投入农牧业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在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中,要根据我旗各个试点村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自然生态环境的特点,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行突破,开展试点示范,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农村环保行动方案。
   (三) 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的总目标
围绕旗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一年搞突破,三年打基础,五年见实效,十年大变样”的总目标,充分调动全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各方面的力量,力争在全市实现“三个率先”“三个实现”,即率先在所有村镇全面完成规划编制中实现环保规划配套,与旗中心城区整体发展规划接轨;率先在全部城镇沿路村、中心村完成“三改五清”中实现环保技术配套;率先在转变农牧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观念上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实现公众环境教育培训配套。经过10年的努力,彻底解决农村突出的生态破坏问题,消除脏、乱、差现象,全面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良性循环,建设“天蓝、水清、地绿”,人地和谐、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农村牧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三、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灶、改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利用沼气池、湿地处理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整治鱼塘、渠沟,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二)建设文明生态村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
积极组织开展上述两项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生态环境的行政村、乡镇率先达到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的要求。
(三)改善农村饮用水质量、削减农用化肥、农药残留污染
通过划定农村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措施和水质监测、净化处理,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和人畜饮用水安全。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检验、监测公告。为促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创造条件。
(四)防治规模化畜牧业养殖污染
加强规模化畜牧业养殖监督管理工作,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集中居住地周边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牧业养殖场;对规模化畜牧业养殖场要因地制宜建设沼气、有机肥等不同类型的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和高效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提高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环保行动,推动建设活动的全面展开。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的监测和监管力度,加强我旗监测能力和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应急预警制度。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科研能力建设,培养农村环保科技人员。开展土壤污染的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开展适合我旗旗情,成本效益合理的土壤污染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点,为申报国家级无公害农副产品创造条件。
    四、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旗、镇分别设有领导小组,村、嘎查设有环保联络员,由环保局、新农办共同任组长单位,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建设、规划、水利、农业、交通、卫生、文明办、妇联、广电等部门组成。
(二)资金渠道
地方政府要把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同时,组织农牧民积极参与和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采取向上申请补贴、部门支持、农民自筹、市场运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各相关部门要统一认识,统筹安排农村改水改厕、乡村道路改造、沼气推广、生态家园建设等专项工作,按照各自负责的原则,重点解决试点示范村、镇的配套工程建设。
(三)政策措施
为确保《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的顺利实施,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扶持,保障环境保护相关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在各级财政中应增设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的科目,确保农村环境保护有稳定的投入;出台促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营运进程,开展农村公共投入项目专项审计工作。
(四)技术支撑
开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用技术,积极示范和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及生活污水实用治理技术,科学规划和实施村庄绿化、鱼塘整治、改水、改厕、改圈、堆肥、沼气等。加快现有成果的转化,重视新技术的开发和新成果的推广,确保实施方案的技术领先性。加强农村科技人员的培养与引进,确保实施方案各项支撑技术的及时、有效推广。
(五)宣传教育
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动员和发动农牧民主动参与环境保护,使创建工作真正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农牧民群众中去。开展普及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环境,形成良好的生活、消费习惯,弘扬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
(六)监督检查
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旗局、镇、村政府领导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环境保护方案》的工作考核。建立评比奖励机制,分解目标,年终进行工作总结评比。以奖代补,对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工作突出的集体、个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