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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旗房产管理局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
2008-01-11

  旗房产管理局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以培育、发展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为目标。2007年,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产权发证面积46.03万平方米,发证户数2825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4%,房屋交易成交面积6.31万平方米,成交户数467户,比去年同期减少27%,交易管理率保持在95%,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651户,抵押金额达到91661万元,抵押面积88.8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2%。住房公积金归集1199万元,发放贷款3530户,发放金额为3423万元。房地产开发面积59.93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53%,其中续建面积1.5万平方米,开工项目28个,竣工面积44.30万平方米,批准预(销)售面积51.93万平方米,预(销)售项目26个,同比增长47%,其中销售住宅40.37万平方米,营业11.56万平方米,预(销)售总套数3400套,预销售金额146063万元。2007年商品房空置率为13%。
  加强制度管理,规范行业行为,不断促进行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在办事程序上实行简化,缩短工作时限,完善工作流程,有效规范工作行为,强化服务内容、形式和措施,全力打造“爱岗敬业,优质服务”的工作环境。产权产籍登记工作进展顺利、住房二级市场日趋活跃。继续推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规范业务工作流程,严格所办业务传递手续,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出证的日程序,真正实现服务于群众。同时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七月份,组织全旗4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房地产业务工作培训会议,会议就开发经营过程中项目条件意见书、项目手册、预(销)售许可证的办理等业务进行了集中培训,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九月份对房地产市场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行为,项目条件意见书的处理、项目手册备案情况及预销售工作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检查,通过检查整顿,对开发企业违法预售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惩处,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了相关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部分违规行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逐步规范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工作中通过五项措施加强管理:一是逐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二是建立并规范了房地产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小区入住交付使用制度管理,2007年共批复项目47个,批准开发面积602万平方米;三是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管理,实行“两书一证”制度,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法进行预销售商品房,通过市场检查活动,严厉查处违法售房行为,逐步加大市场宣传力度和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强化项目手册核验制,定期报送企业项目建设进度,定期实行备案,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程监控。五是强化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管理,规范合同填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预防合同敲诈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月份开展了全旗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检查工作,联合工商部门对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情况、两共维修基金的收取、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关的行政处罚,全旗共建住宅小区73个,建筑面积182.79万平方米,现有物业企业21家,在加大“两共”维修基金的收缴力度,新建小区在开发商统一办证时足额征收,旧住宅小区抽调工作人员按幢逐户上门收取。严格“两共”基金的使用管理。执行严格的申请审核程序,确保“两共”基金的公正、透明使用。全面加强供暖工作,积极拓展供暖业务。全旗集中供热面积146万平方米,现有集中供热企业3家,2007年新增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新接入住宅小区18个,加强了供热企业的集中统一管理,统一了供热管网的接入标准。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完工2006年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2.65万平方米,252户,东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协议转让土地的形式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56万平方米,958户。一是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在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中,我旗进行了全旗居民住房情况的摸底调查,合理确定销售对象和销售办法。实行居委会、社区、房管局三级入户、三级审批、公示的销售制度,并制定了严格的摇号程序,圆满完成了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卓有成效,积极发展住房贷款,不断提高职工住房购买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过去2万元增至3万,贷款期限从3年增至5年,并由过去一年两次放贷改革为常年放贷,有力促进住房商品化进程,推动我旗住宅建设的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