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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达拉特旗评选表彰首届“十大道德模范”的方案》的通知
2008-05-13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苏木镇党委,各社区党工委,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党支、支部):

现将《达拉特旗评选表彰首届“十大道德模范”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

                        

  达拉特旗文明办     达拉特旗总工会

    

  

  共青团达拉特旗委员会  达拉特旗妇女联合会

                 2008年5月8日

达拉特旗评选表彰首届

“十大道德模范”的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达拉特旗文明办、达拉特旗总工会、共青团达拉特旗委员会、达拉特旗妇女联合会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首届“十大道德模范”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和文明新事,在全旗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达拉特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二、奖项设立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全旗道德模范奖项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10名。

三、标准条件

   2001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民族团结、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践中,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群众认可度高,在思想观念、价值判断和品行操守方面树立正确导向的先进个人可推荐申报全旗道德模范。

  1助人为乐模范是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长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2)发扬互助精神,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3)发扬公益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2见义勇为模范是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不顾个人安危,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做出突出贡献;(2)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3)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3诚实守信模范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在公众中形成高度信誉;(2)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也对他人给予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忠实履行诺言;(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敬业奉献模范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立足岗位,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2)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树立文明形象、服务人民群众,赢得广泛好评;(3)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本行业或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5孝老爱亲模范应是在对待具有血缘、亲缘以及法律认定的有亲属义务关系的人员时,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满足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2)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子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互相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3)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四、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成立全旗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旗文明办、工会、妇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旗文明办。

五、方法步骤

(一)全面启动。5月中旬在《达拉特快讯》、达拉特电视台、《达拉特之窗》网页发布消息,公布“全旗十大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截止时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二)推荐方法。道德模范的推荐采取组织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一是组织推荐。根据评选条件,请各苏木镇、各社区、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属地、行业、部门管理的原则,积极组织推荐“全旗十大道德模范”候选人(每类人选1—2名,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10名),认真核实把关后,将名单、推荐表(表内填写500字先进事迹概要,并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和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于6月30日前报旗文明办。二是社会推荐。旗属各媒体在发布评选消息的同时,公布组委会办公室电话、电子信箱,广大市民可以参照已公布的评选标准,将“我身边的道德模范”事迹材料或线索,投寄和发往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被推荐人的隶属关系,将线索和事迹材料反馈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定、把关后,再履行申报程序。

组委会将依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候选人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征求工商、税务、环保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全旗十大道德模范”建议名单。

7月上旬,旗属各媒体紧密配合推荐工作,开辟专栏,围绕各类“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

(三)集中公示。8月初,《达拉特快讯》、达拉特电视台、《达拉特之窗》网页刊登全旗十大道德模范”事迹和选票并进行公示。

(四)群众投票。8月初集中公示开始后,各苏木镇、各社区、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全旗“十大道德模范”投票评选。单位组织集体投票的,可将选票统一送至旗文明办。投票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投票结束后,由文明办统一将投票结果汇总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将根据群众投票公示情况,确定10名全旗“道德模范”个人,报旗文明委审定。

六、表彰奖励

1、由旗文明委作出《关于表彰达拉特旗首届“十大道德模范”的决定》。

2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请旗领导向荣获十大道德模范”称号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旗文明办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重点帮助。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群众为本,重在自我教育。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近年来我旗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宣传我旗广大人民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和思想,在社会上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推荐和报送候选人及候选人先进事迹,以保证评选活动顺利进行。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具体事项需要咨询,请与旗文明办联系。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 东

联系地址:达拉特旗文明办(旗委106室)

联系电话:0477-5212543(传真)

电子邮箱:dltqwmb@163.com 

附件:达拉特旗“十大道德模范” 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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