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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013号)精神,设立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挂达拉特旗信访局牌子,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负责旗政府会议的审批和组织准备工作,协助旗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旗人民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安排;负责旗政府印信管理工作。负责旗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旗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旗政府领导组织处理或由旗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按要求向自治区、市政府报告重大事件。

(二)协助旗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政府、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完成旗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负责旗政府的文电收发、文书档案管理、文电督办和机要保密工作。

(三)研究各苏木镇政府和旗政府各部门请示旗政府的问题,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旗政府领导审批。  

(四)按照旗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各苏木镇政府和旗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旗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同各有关部门开辟多种信息渠道,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或专题报告,供旗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六)督促检查旗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对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旗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承办需旗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及相关的议案、建议案。

(七)处理旗政府、旗政府领导及旗政府办公室的群众来信,接待旗政府领导交办的群众来访,及时向旗委、旗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旗委、旗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收集、筛选和整理国内外、旗内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和旗政府领导报送重要信息,为旗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负责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全旗政府法制工作,抓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工作。

(十)代表旗长受理旗长公开热线电话,根据不同情况和旗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处理、分办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因公出国的审批和外事接待审核备案工作。 

(十二)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旗人民政府领导提供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