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2-3171555 | 发文字号: | 达政发〔20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信息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涉农补贴 | 公开日期: | 2022-03-09 |
概 述: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驻旗各单位: 《达拉特旗创建农牧业高标准...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驻旗各单位:
《达拉特旗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经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达拉特旗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构筑大农业,全面实施一产“重塑计划”,按照“打造样板、示范引领、以点及面、全面构筑”的工作思路,在全旗范围内打造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引领一产全面优化升级,带动农牧业节本增效,提高农牧民收入,实现农牧业质量和效益双提升,着力打造产业振兴的“达拉特样板”,结合达拉特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目标,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基地和经营主体,开展农牧业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创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牧民增收为目标,促进种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推动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持续增收。
二、创建目标
2022年,全旗建成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种植基地14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8万亩;鼓励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经营面积达到10万亩;特色瓜果蔬菜种植基地2万亩。示范基地内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10%,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到2025年,全旗力争形成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万亩,并辐射带动全旗大部分耕地形成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农牧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面积达到40万亩。
2022年,全旗建成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324个,推广普及饲喂机械化肉羊绒山羊养殖户600余户;通过品种改良养殖效益提升10%以上;通过设施设备改造劳动生产效率提升200%以上;通过联农带农机制创新,合作社、联合体成员增加收入8%以上。到2025年,全旗建成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300个,推广普及饲喂机械化肉羊绒山羊养殖户2700余户,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70%。
三、创建内容
按照全旗农牧业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聚焦玉米、制种、小麦、水稻、蔬菜、肉牛、肉羊、绒山羊等产业,重点从品种改良引进、生产方式转变、配套设施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用品牌宣传等方面予以引导扶持,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农场,促进农牧业绿色低碳转型。
(一)创建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按照绿色、高产、高效的原则,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通过新品种筛选、新技术应用、新模式推广等方式,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着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实现“控肥、控药、控水、控膜”目标,示范带动全旗种植业实现绿色发展。
1.鼓励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大力推行入股分红模式,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中经营、收益均分”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通过民主集中的组织方式,选出有威望、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社员组成“社管会”,对土地进行“四统一”(即统一投入品采购、统一种植品种、统一经营管理、统一使用黄河几字湾区域公用品牌进行产品包装和销售)管理,形成“成本共摊、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管理机制(如白泥井镇侯家营子村官牛犋社模式)。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突破口,全面推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深入实施。
一是以自然村(社)为单位,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集中连片土地面积达到1000亩—3000亩、入股农牧民达到全体村民的80%以上,并且按照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示范基地技术规程进行种植管理的,给予合作社每亩补贴120元;经营集中连片土地面积达到3000亩—5000亩的、入股农牧民达到全体村民的80%以上,并且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种植管理的,给予合作社每亩补贴150元。
二是以嘎查村为单位,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集中连片土地面积达到5000亩—10000亩、入股农牧民达到全体村民的50%以上,并且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种植管理的,给予合作社每亩补贴200元;经营集中连片土地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入股农牧民达到全体村民的80%以上,并且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种植管理的,给予合作社每亩补贴300元。
2.鼓励绿色标准化生产方式。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积极引导创建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对按照“四统一”模式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0亩以上),并且按照指定技术规程要求,筛选应用高产、优质、抗病的农作物优良品种,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各环节采用绿色高效技术,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无机肥结合、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技术方式,节肥、节药分别达到10%以上,给予生产者每亩补贴10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可同时享受上级专项补贴)。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每个苏木镇安排1—3个(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不限数量)。同时,鼓励种植户实施玉米“超吨粮田”示范建设,提升产量。
3.鼓励建设高标准瓜果蔬菜生产基地。为鼓励引导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对特色瓜果蔬菜种植基地进行扶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四统一”的模式种植单一品种特色瓜果蔬菜且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到1000—3000亩,给予每亩补贴300元;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到3000—5000亩,给予每亩补贴350元;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到5000—7000亩,给予每亩补贴400元;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到7000—10000亩,给予每亩补贴450元;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给予每亩补贴500元。2022年,对朝天椒、贝贝南瓜、麒麟瓜等能够形成“一村一品”、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的特色蔬菜品种进行补贴。2023—2025年度将根据市场情况和我旗实际情况,每年调整补贴特色瓜果蔬菜品种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以上三项鼓励补贴政策中,若同时符合第一项和第三项补贴条件,以最高补贴标准项给予补贴;其他符合条件情形,可重叠给予补贴(具体管理和评审办法见附件2、附件3);补贴面积具体以新型经营主体、农牧民自主申报为主,如申报面积总数超过全旗2022年度计划值,超出部分转入后续年度计划。
4.构建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难题,积极探索土地托管服务等新型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推进农机农艺结合,鼓励中化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和高标准瓜果蔬菜基地经营主体提供耕作播种收获、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产品加工等社会化服务,使项目区实行统一投入品采购(种子、农药、化肥等)、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水肥管理、统一病虫草害防控、统一耕作播种收获、统一产品销售的“六统一模式”,食用农产品销售全部纳入旗“黄河几字湾”区域公用品牌中。
(二)创建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以推进养殖户品种改良、改造提升养殖设施为重点,以提高合作社、联合体等合作组织联农带农水平为抓手,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培育新型高标准生产经营主体,提升畜牧业综合效益。
1.促进品种改良。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全面构建“种畜场+联合育种户+人工改良技术应用”的集成繁育体系,加速推进全旗畜牧业良种覆盖率,通过品种改良提升产出效率,实现养殖效益增加10%以上。绒山羊以提升羊绒品质兼顾提高产肉性能为着力点,引导绒山羊改良从“多产绒”向“产好绒”转变,坚决守住16微米的细度底线,全面提升羊绒品质。肉羊以杜泊、萨福克品种为主,利用同期发情、子宫角输精等技术加快推进改良进程,提升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肉牛以提升繁殖率和基础母牛有效使用年限为主攻方向,全面提升养殖效益。
2.优化配套设施。新建或改扩建的示范基地通过饲喂设施改造、饲喂机械配套(一机一车:TMR机1台、撒料车1台),实现饲喂的全程机械化,有条件的地方可达到饲喂自动化(两罐一带:精料罐、牧草罐、输送带)。通过建设暖棚等养殖设施的改造,提高仔畜成活率和饲料转化率,配套分羊栏、颈夹等装置,降低劳动强度,提升劳动效率。农户按照标准化棚圈规格,自行选取一种适合自身养殖发展所需模式进行改造棚圈。具体棚圈建设标准见肉牛肉(绒)羊标准化圈舍建设图册。
3.创新模式。以组建合作社、联合体等合作组织为抓手,鼓励通过“托管代养”“入园养殖”“户繁场育”等利益联结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合理的联农带农机制,引入饲料及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与养殖示范户组建分工明确、要素齐备、高效协作的产业化联合体,带动产业链各环节稳健发展。产业化联合体要在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多方共赢的良性发展基础上,同时引入保险、金融机构,进一步激活动能,降低养殖风险。
2022年,围绕以上创建目标,对达到品种优良、棚圈结构功能合理、全程机械化饲喂水平要求的养殖示范基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肉羊、绒山羊示范基地每个10万元,肉牛示范基地每个15万元;全年共创建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324个,其中标准化基地肉羊132个、绒山羊132个、肉牛50个、示范合作社9个、示范联合体1个;对完善核心基础设施、购置关键性共用生产资料、创新联农带农经营机制的合作组织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合作社每个30万元、联合体每个40万元。补贴标准可根据实际验收结果进行增减调整(具体管理和评审办法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三)实施羊机械化饲喂推广项目。全程机械化饲喂是推动肉羊、绒山羊养殖方式转变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为切实提高全旗羊养殖生产效率,转变传统养殖方式,助推全旗禁牧政策深入实施,在全旗范围内全面推广羊全程机械化饲喂方式。2022年,安排1000万元补贴资金对全旗肉羊、绒山羊养殖户购置饲喂机械予以扶持,按照机械购置资金的50%予以补贴,每户补贴不超过1.5万元,各苏木镇补贴名额见分配表。
饲喂机械选配类型有TMR全日粮混合机、撒料车、饲料颗粒成型机以及配套的输送带等。养殖户根据养殖规模和生产实际需要,按照以下选配方案自行选择(见选配指南),各苏木镇补贴户数见分配表(具体管理和评审办法见附件5、附件6)。
饲喂机械选配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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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方式及养殖规模 |
机械类型及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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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R全日粮混合机 |
撒料车 |
颗料机 |
输送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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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方 (1.3万) |
3立方(1.8-2.3万) |
5立方 (3-3.6万) |
3立方 (1.6-2.5万) |
260(15KW) |
1000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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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殖 |
100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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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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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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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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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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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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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肥 |
100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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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只 |
|
√ |
|
√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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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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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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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镇饲喂机械户数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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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填 |
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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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西镇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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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贝镇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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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君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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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旦召苏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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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林召镇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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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召镇 |
120 |
||||||||
白泥井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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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格斯太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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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梁镇 |
46 |
||||||||
合 计 |
666 |
(四)健全养殖配套设施。为引导转变传统养殖方式,助推全旗禁牧政策深入实施,提高全旗养殖业生产效率,2022年利用草原植被恢复资金2700万元,全旗建设贮草棚2250个,每个贮草棚补贴标准为12000元,重点安排到沿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较重的嘎查村(建设标准见附件7)。各苏木镇补贴个数见分配表。
2022年贮草棚建设项目分配表
苏木镇 |
贮草棚(个) |
补贴标准(万元) |
补贴金额(万元) |
备注 |
中和西镇 |
360 |
1.2 |
432 |
1.已享受过贮草棚补贴的农户不再重复享受。 2.集中连片养殖区域建设规格以实际设计为准。 |
恩格贝镇 |
240 |
1.2 |
288 |
|
昭君镇 |
250 |
1.2 |
300 |
|
展旦召苏木 |
280 |
1.2 |
336 |
|
树林召镇 |
245 |
1.2 |
294 |
|
王爱召镇 |
220 |
1.2 |
264 |
|
白泥井镇 |
205 |
1.2 |
246 |
|
吉格斯太镇 |
203 |
1.2 |
243.6 |
|
风水梁镇 |
247 |
1.2 |
296.4 |
|
合 计 |
2250 |
|
2700 |
四、资金安排
2022年,全年共安排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财政补贴资金10880万元。2023—2025年度在参照2022年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安排。
(一)种植业方面。2022年共安排资金3480万元,资金来源为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2930万元,整合其他专项资金150万元,市旗两级财政资金400万元。其中,安排1500万元(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用于补贴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面积10万亩;安排1400万元(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用于补贴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14万亩(包括玉米带状复合种植8万亩);安排150万元,用于补贴创建玉米水稻小麦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专项资金);安排400万元(市旗两级资金),用于补贴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安排30万元(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用于相关宣传培训。
(二)畜牧业方面。2022年共安排资金3700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牛羊调出大县、粮改饲、市级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产业扶持资金928万元以及市旗两级资金2776万元。资金标准可根据实际验收结果进行增减调整。
创建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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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补贴内容 |
补贴数量(个) |
补贴标准(万元) |
补贴金额 (万元) |
资金来源 |
1 |
肉羊标准化示范基地 |
132 |
10 |
1320 |
畜牧业良种补贴42.24万元、牛羊调出大县200万元、 市旗两级资金1077.76万元 |
2 |
绒山羊标准化示范基地 |
132 |
10 |
1320 |
畜牧业良种补贴42.24万元、牛羊调出大县200万元、 市旗两级资金1077.76万元 |
3 |
肉牛标准化示范基地 |
50 |
15 |
750 |
粮改饲88万元、 牛羊调出大县46万元、 市旗两级资金616万元 |
4 |
示范合作社 |
9 |
30 |
270 |
市级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70万元 |
5 |
示范联合体 |
1 |
40 |
40 |
市级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40万元 |
合计 |
3700万元 |
(三)羊机械化饲喂推广项目方面。安排旗财政资金1000万元,按照每户不超1.5万元的标准,对全旗600户左右的肉羊、绒山羊养殖户购置饲喂机械进行补贴。
(四)养殖配套设施。利用草原植被恢复资金2700万元,全旗补贴建设贮草棚2250个。
五、进度安排
2022年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3月至12月;2023—2025年度参照2022年进度安排。
(一)申报评审阶段(2022年3月)。各苏木镇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基地进行组织申报,旗农牧局具体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确定项目主体及建设内容;同时,确定示范地块,制定农作物绿色标准化操作规程,确定投入品规格与质量以及供应商,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项目建设阶段(2022年4月—10月)。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确定的建设内容开始建设,农作物示范基地要进行统一整地、适时播种、及时除草、合理灌溉、科学管理,旗农牧局负责选派相关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11月—12月)。旗农牧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创建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出具验收结果并公示,全面总结项目成效及不足,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旗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达拉特旗创建农牧业绿色标准化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对创建相关工作进行统筹调度、跟进督办和细化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农牧局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股室、业务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的项目技术指导组,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活动,确保技术入户到田。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开展市场信息、生产技术、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创建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二)科学遴选项目主体。引导产业特色鲜明、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积极响应禁牧和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政策号召的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创建。引导集中连片种植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殖大户申报绿色标准化示范经营主体。养殖业方面肉羊重点遴选基础母羊存栏达到100只以上,养殖品种基础母羊以小尾寒羊或湖羊及其杂交后代为主,父本以杜泊和萨福克为主,且养殖设施基本齐备、饲草料加储饲喂设备较为完善的养殖户;绒山羊重点遴选品种为内蒙古白绒山羊,养殖规模为基础母羊存栏150只以上,养殖设施基本齐备、饲草料加储饲喂设备相对完善的养殖户;肉牛重点遴选品种以安格斯和西门塔尔为主,基础母牛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户;合作组织重点遴选以肉牛、肉羊、绒山羊养殖屠宰加工为主营业务,按章程组织生产经营,在联农带农方面机制较新、效果明显的合作社、联合体。示范户的遴选要符合产业布局,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对西柳沟流域整治范围内的养殖户以及全旗脱贫监测户予以倾斜。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形成全旗创建合力。苏木镇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项目主体申报工作;农牧部门负责对申报主体和地块进行审核、验收等工作,并负责对全过程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巡回指导等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金融部门要引导利率低、服务好的金融机构为示范经营主体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和风险保障。
(四)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整合粮食生产大县、牛羊调出大县、粮改饲等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和拨付项目补贴资金。农牧、财政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确保资金按工作计划及时足额拨付,并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防范和降低廉政风险,同时要对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农牧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微信、融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对全旗农牧业绿色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挖掘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核心示范区的显要位置要设立1块大型标牌,每个示范片也要设立新型标牌。
附件:1.达拉特旗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达拉特旗创建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实施办法
3.达拉特旗创建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验收表
4.达拉特旗畜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创建和饲喂机械推广普及项目实施办法
5.达拉特旗畜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创建和饲喂机械推广普及项目申请表
6.达拉特旗畜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创建和饲喂机械推广普及项目验收表
7.储草棚施工图及建设规格
附件1
达拉特旗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小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常务副组长:张伟雄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郭建军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永飞 旗农牧局局长
薛海林 旗财政局局长
张文裕 旗审计局局长
李宝荣 旗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刘桂平 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宝山 中和西镇镇长
郭雪峰 恩格贝镇镇长
白云飞 昭君镇镇长
娜木汗 展旦召苏木长
乔有世 树林召镇镇长
田岩峰 王爱召镇镇长
马 良 白泥井镇镇长
万发军 吉格斯太镇镇长
王艳玲 风水梁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永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实施方案起草印发,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开展项目调度、检查验收、总结评价等工作。
附件2
达拉特旗创建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实施办法
为确保达拉特旗创建农业高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顺利实施,各项补贴措施有效落实,实现项目效益,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项目申报程序和补贴对象确定方法
符合或达到《达拉特旗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自愿提出书面申报书,经所在苏木镇推荐,由达拉特旗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二、项目实施规范
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达拉特旗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管理,确保达到《方案》中的“四控”要求和节本增效目标,并向周边农牧民宣传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积极配合旗、苏木镇和嘎查村举办现场培训和展示,密切配合技术服务人员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
三、项目检查验收
组建由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项目技术服务人员组成的项目检查验收组,负责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村级人员具体负责日常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苏木镇级技术人员负责定期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旗级技术人员负责不定期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形成完善的常态化技术服务、检查监督的项目技术服务和管控监督体系。
项目验收时三级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根据日常巡查情况,结合项目实施主体的管理经营水平和测产数据,作出验收报告,经嘎查村、苏木镇和旗级技术部门盖章确认后,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审批。《达拉特旗创建农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验收表》(见附加3)中有一项不合格,补贴标准降低10%,有二项不合格,补贴标准降低30%,有三项不合格,视为验收不合格,不予补贴。
四、补贴资金兑付项
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验收报告最终确定补贴主体和补贴金额,及时进行资金兑付。
本办法由农牧局负责解释。
附件3
达拉特旗创建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项目验收表
验收对象: 时间: 年 月 日
指标 |
面积(亩) |
是否合格 |
备注 |
土地股份合作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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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
使用推荐良种 |
|
¨是 ¨否 |
|
使用导航播种 |
|
¨是 ¨否 |
|
测土配方施肥 |
|
¨是 ¨否 |
|
统防统治 |
|
¨是 ¨否 |
|
深耕深翻 |
|
¨是 ¨否 |
|
水肥一体化 |
|
¨是 ¨否 |
|
秸秆综合利用率 是否达到95% |
¨是 ¨否 |
¨是 ¨否 |
|
地膜回收率是否 达到85% |
¨是 ¨否 |
¨是 ¨否 |
|
基地是否存在废弃 农药化肥包装物 和生活垃圾 |
¨是 ¨否 |
¨是 ¨否 |
|
建议享受补贴标准 |
|
验收组人员签字:
附件4
达拉特旗畜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创建和饲喂机械推广普及项目实施办法
根据达拉特旗农牧业高标准生产经营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达拉特旗创建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324个,并对600多户肉羊绒山羊养殖户购置饲喂机械进行补贴,全面提升肉羊绒山羊肉牛养殖装备水平,推广普及机械化饲喂,进一步转变生产方式,提升养殖收益。为确保高质量完成示范基地的创建及饲喂机械的推广普及,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程序
1.主体申请。养殖户向苏木镇提出标准化示范创建申请或饲喂机械化补贴申请,苏木镇核实相关信息后报旗农牧局;
2.遴选主体。农牧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苏木镇上报的项目主体进行现场审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进行公示;
3.确定方案。专家组根据项目主体养殖现状及设施设备条件,协助养殖户确定具体建设内容,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或建设表;
4.项目实施。项目主体根据批复的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内容。
5.验收申请。项目主体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后,向农牧局申请验收;
6.组织验收。农牧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示范户建设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
7.资金拨付。财政部门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
对全旗范围内符合标准的肉羊、绒山羊、肉牛养殖户进行标准化改造和购置饲喂机械进行补贴,补贴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选址合理。申报标准化示范创建的养殖基地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项目用地符合《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2.主体合法。项目申报单位及法人在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因生产经营不规范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特别是禁牧政策的执行。
3.规模达标。标准化示范基地要求肉羊基础母羊存栏达到100只以上,养殖品种基础母羊为小尾寒羊或湖羊及其杂交后代,养殖棚圈、饲草料加储饲喂设备相对齐备,通过改造后能够达到品种优良化及养殖设施化,实现全程机械化饲喂;绒山羊基础母羊存栏150只以上,养殖设施基本齐备、饲草料加储饲喂设备相对完善,通过改造后能够达到品种优良化及养殖设施化,实现全程机械化饲喂;肉牛基础母牛存栏50头以上,通过改造后能够达到品种优良化及养殖设施化,实现全程机械化饲喂;合作社、联合体以肉牛,肉羊或绒山羊养殖、屠宰加工为主营业务,按章程组织生产经营,无不良记录,在联农带农方面机制较新,效果明显。肉羊绒山羊机械化饲喂推广普及项目实施主体要求基础母羊养殖量在100只以上。
三、补贴内容
(一)标准化示范基地按照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改造提升,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种畜采购、基础设施改造、饲喂机械购置等。肉羊绒山羊示范基地按照10万元/个,肉牛示范基地按照1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贴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合作组织重点对其完善核心基础设施、购置关键性共用的生产资料、联农带农经营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补贴奖励,按照合作社30万元/个、联合体40万元/个的标准补贴。
养殖示范户可在下列支持范围内自行选择建设内容,项目完成后需达到品种优良,棚圈结构功能合理、全程机械化饲喂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条件。
1.品种改良方面。养殖示范户从正规种羊场购置的一级以上种公羊进行补贴,每户不超过2只,补贴资金不超过1万元。绒山羊品种为内蒙古白绒山羊,肉羊品种为白头杜泊或白头萨福克。要求所购种羊系谱档案、检疫、生产性能测定等资料齐全。
2.设施改造方面。养殖示范户参照标准化棚圈标准对养殖圈舍进行改造提升或新建的予以补贴,通过新建或改造提升后,羊的标准化棚圈面积达到150平米以上,牛的标准化棚圈不低于200平米以上,具备全程机械化饲喂以及较好的接羔保育条件。前期指标重点安排在沿黄国堤一线养殖户,逐步向“十大孔兑”周边及其他区域延伸。
3.机械购置方面。根据养殖规模及养殖方式不同建议选配机械类型有TMR全日粮混合机、撒料车、饲料颗粒成型机以及配套的输送带等,实现饲喂的全程机械化,有条件的地方可达到饲喂自动化(两罐一带:精料罐、牧草罐、输送带)。
(二)肉羊绒山羊饲喂机械推广普及项目主要对肉羊绒山羊养殖户购置饲喂机械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为机械购置费用的50%,补贴资金不超过1.5万元,养殖户可根据养殖数量及养殖方式自行选择符合农机质量标准的饲喂机械,建议选购机械有TMR全日粮混合机、撒料车、颗粒机及输送带等。
另外,合作社及联合体具体支持办法参照《鄂尔多斯市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若干政策》(鄂党办发〔2021〕9号)文件。以上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本办法试行期一年,由农牧局负责解释。
附件5
养殖场(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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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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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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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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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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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母畜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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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圈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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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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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机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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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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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类别 |
饲喂机械推广普及£ |
示范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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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设内容 |
种公羊购置 |
数量 |
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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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棚圈建设 |
棚舍结构 |
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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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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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喂机械购置 |
名称型号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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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型号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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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型号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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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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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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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饲喂机械推广普及项目的建设内容只填写饲喂机械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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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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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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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畜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创建和饲喂机械推广普及项目验收表 |
养殖场(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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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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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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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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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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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母畜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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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项目类别 |
饲喂机械推广普及£ |
示范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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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 完成情况 |
种公羊购置 |
品种: |
耳号: |
品种: |
耳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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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棚圈建设 |
棚舍结构 |
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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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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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喂机械购置 |
名称型号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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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型号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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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型号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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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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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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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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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验收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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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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