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旗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2-3198777 | 发文字号: | 达政办发〔202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02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民政、扶贫、民族、宗教;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2-04-08 |
概 述: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08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函〔202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住户调查数据主要反映住户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既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了解居民生产、生活状况的主要途径,也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和调查工作。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对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准确掌握城乡住户收支等基本情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有序推进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为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奠定良好基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大样本轮换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争取抽中村(居委会)和调查户的支持理解和积极配合,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各部门干部职工如被抽为记账户,要带头履行记账义务,做好表率作用。
二、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安排
国家统计局达拉特调查队牵头负责全旗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和国家统计局鄂尔多斯调查队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要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开展大样本轮换工作。发改、公安、民政、人社、财政、融媒体中心、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助达拉特调查队做好抽样框核实和更新,确定村(居委会)单位发展水平位次以及摸底入户、选户、开户工作,帮助选聘负责任、有担当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登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调查摸底、开户及试记账等各项任务。
三、积极落实,做好服务保障
达拉特调查队要根据样本量和各环节工作量,具体测算调查户记账补贴、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城乡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127号)文件精神,给予调查户每户200元/月补贴、辅助调查员每人300元/月补贴、开户和访户调查宣传品、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等支出项目的工作经费。旗财政局负责此次样本轮换工作的经费保障;旗人社局要统筹抓好人员调配,支持通过配置公益性岗位、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充实统计调查力量;各部门努力满足调查需要,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旗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氛围。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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