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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2-12-09 | 信息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业务工作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有效性 | 不显示该字段 | ||||
标 题 |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达政函〔2022〕701号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
概 述 |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 公开日期 | 2022-12-23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委员会、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旗属国有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要求,为全面做好达拉特旗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结合实际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通过实地调查举证,自治区级、国家级核查,掌握2022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始终坚持“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讲清原因”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自然资源局要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宣传动员、实施具体调查等各项工作,及时将2022年度各级审批或备案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的矢量数据、县级尚未备案的各类自然资源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自然资源管理项目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矢量数据、2022年度执法督察工作中发现的图斑矢量数据和2022年度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征地、供地工作中涉及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矢量数据全部纳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5月15日前按照自然资源部核查整改要求,完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的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数据库修改等工作。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以及旗林草局、农牧局、水利局等各相关部门应通力配合,务必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主动提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退耕还林还草、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项目涉及地类变化的矢量数据,自然资源局及时纳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各相关部门因未及时提供数据进行变更导致相关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追责。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工作,协调相关企业及农牧民完成实地拍照举证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三)足额落实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市级相关要求,将调查经费全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障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完成年度国土调查工作,并按照自治区、市级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阅览 下载